浅谈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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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奠词: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主要是指一 些虚拟的物品和一些具有财产特征的可以 被人所拥有和控制的相关财产权利。随着 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 现代年轻人业余时间喜欢的一种新型游戏。 虚拟财产在这些游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不断发展。虚拟财产 纠纷和一些与虚拟财产有关的犯罪行为开 始引起法律界的关注。
三、我国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予以保 护的意见
3.1建立和规范虚删产的网络交易平台
首先。相关部门应创建一个官方、 标准化的虚拟商品交易网站。该网站提 供完整的交易服务,包括具有虚拟财产 交易格式的标准化合同。同时,对电子 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并存储。其次。引入 实名制登记制度。再一次界定网上交易 登记认证制度。提供完整的虚拟物品-交 易平台并记录交易信息.从而进一步提 高交易的安全性。这也有助于区分虚拟 财产交易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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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确立网络虚拟财产的债权法保护 由于虚拟财产是游戏玩家从运营商处 请求提供游戏服务的债权凭证,因此这种 凭证。是从游戏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消费 服务的合约关系中获得的。而在司法实践 中,游戏玩家和运营商经常因玩家的数据 丢失而产生争议.而服务合同通常不会对
这一点进行明确规定。因此.阐明玩家与 运营商之间网络游戏在线合同的法律地位 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防范和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依法保 护虚拟财产,规范网络游戏市场。保护虚 拟财产是防止、消除、惩罚窃取和欺骗虚 拟物品行为的必然要求。
2.2有利于解决玩家和游戏服务商之间 的纠纷
经调查研究,导致游戏玩家和服务提 供商之间产生纠纷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 黑客入侵,使玩家的虚拟物品被黑客盗走; 二是服务提供商使玩家失去虚拟物品;三 是服务提供商终止了游戏的运营。当玩家 的虚拟物品被盗或丢失.要求服务提供商 进行赔偿或恢复时,服务提供商进行抗辩, 虚拟物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本身 不具有价值,只是电脑数据,玩家只有使 用权,而没有占有权,服务商以此为由拒 绝赔偿。此外。即使服务提供商同意赔偿, 如何确定虚拟物品的价值,如何计算的虚 拟物品赔偿金额。衡量标准又是什么,在 法律明确保护虚拟财产之时。必须对这些 问题做出相应规定。
3.3加强网络的行政管理 相关部门应出台有关行政法规,对网 络运营商及其网络服务的管理进行完善。 同时应将网下交易平台与网络交易平台有 效结合:一是在权威的官方网站提供完整 的交易服务。包括提供规范的虚拟财产交 易格式合同、交易确认等。鼓励引导网络 用户使用正规的虚拟网络交易平台;二是 建立网下交易规则.采用书面的虚拟财产 交易格式合同。规范网络用户网下私人交 易的行为。其次。加强游戏公司的安全保 障责任。一方面.应该加强游戏审查工作。 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游戏公司的数据保护 责任。 3.4设定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标准 以虚拟财产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相 关部门通过规范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 规范虚拟财产交易活动.终止“地下交易” 的无序状态,将虚拟警察和虚拟法庭设置 在游戏或网络中,对虚拟财产行为予以刑 法上的约束。 四、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日益普 及.人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越来越重 视。本文从保护程序和保护客体两个角度 考虑了民法中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对网 络虚拟财产的最佳保护是为其提供专门的 法律。如知识产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虚拟财产的保护将成为民法体系中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廖煦升.浅谈民法总则规定网络 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Ⅱ】.法制博 览,2018(02):209, 【21吴海东.浅谈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 保护Ⅱ1.法制与社会,2009(07):374—375. 【313侯春跃,邱恺.浅谈网络时代虚拟财 产的法律保护Ⅱ】.法制博览,2016(22):17—19.
区域治理
浅谈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李春城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522031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游戏产业的日益繁荣,虚拟财产引发的争议与纠纷越来越多。通过合法手段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已 成为法学界日益关注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在民法背景下的定位,讨论了民事法律保护互联网虚拟财产的必要性,最后提 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民法对用络虚拟财产的定位 1.1网络虚拟财产的债权性 首先,特定游戏的玩家只能请求来自 特定运营商的服务,因此产生了债权的两 个主体。其次.运营商通过向游戏玩家提 供服务以满足游戏玩家的请求。并且产生 了作为请求对象的。绘付”行为。此为债 权的客体。最后,这种行为也受到服务器 开启和关闭时间长度的限制。因此,网络 虚拟财产拥有债权性。 1.2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性 传统物权理论的对象是一种占有一定 空间的有形存在。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 的发展.已经不仅仅是物质体的存在.网 络虚拟财产拥有物权性的原因取决于它的 以下几点特征:第一,客观实际性.网络 虚拟财产本质上是电磁数据,它需要借助 磁盘空间而存在。它指的是现实空间的概 念,实际上与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等经济 活动的性质是一样的;第二,网络游戏玩 家在付出劳动后获得网络虚拟财产,并具 有使用价值.甚至可以与真实货币间接交 换;第三,可支配性.用户可以根据网络 游戏规则使用、删除或修改它。 二、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必要性 2.1有利于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玩家为获得虚拟物品,投入大量时间、 精力和金钱。然而,但这些贵重的虚拟物 品突然被黑客盗号或攻击服务器而窃走, 让无数玩家心血被毁于一旦。黑客猖獗、 游戏原代码泄露、外挂泛滥等问题都是现 阶段为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所必须要加以
在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主要是指一 些虚拟的物品和一些具有财产特征的可以 被人所拥有和控制的相关财产权利。随着 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 现代年轻人业余时间喜欢的一种新型游戏。 虚拟财产在这些游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不断发展。虚拟财产 纠纷和一些与虚拟财产有关的犯罪行为开 始引起法律界的关注。
三、我国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予以保 护的意见
3.1建立和规范虚删产的网络交易平台
首先。相关部门应创建一个官方、 标准化的虚拟商品交易网站。该网站提 供完整的交易服务,包括具有虚拟财产 交易格式的标准化合同。同时,对电子 交易数据进行记录并存储。其次。引入 实名制登记制度。再一次界定网上交易 登记认证制度。提供完整的虚拟物品-交 易平台并记录交易信息.从而进一步提 高交易的安全性。这也有助于区分虚拟 财产交易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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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确立网络虚拟财产的债权法保护 由于虚拟财产是游戏玩家从运营商处 请求提供游戏服务的债权凭证,因此这种 凭证。是从游戏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消费 服务的合约关系中获得的。而在司法实践 中,游戏玩家和运营商经常因玩家的数据 丢失而产生争议.而服务合同通常不会对
这一点进行明确规定。因此.阐明玩家与 运营商之间网络游戏在线合同的法律地位 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防范和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依法保 护虚拟财产,规范网络游戏市场。保护虚 拟财产是防止、消除、惩罚窃取和欺骗虚 拟物品行为的必然要求。
2.2有利于解决玩家和游戏服务商之间 的纠纷
经调查研究,导致游戏玩家和服务提 供商之间产生纠纷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 黑客入侵,使玩家的虚拟物品被黑客盗走; 二是服务提供商使玩家失去虚拟物品;三 是服务提供商终止了游戏的运营。当玩家 的虚拟物品被盗或丢失.要求服务提供商 进行赔偿或恢复时,服务提供商进行抗辩, 虚拟物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本身 不具有价值,只是电脑数据,玩家只有使 用权,而没有占有权,服务商以此为由拒 绝赔偿。此外。即使服务提供商同意赔偿, 如何确定虚拟物品的价值,如何计算的虚 拟物品赔偿金额。衡量标准又是什么,在 法律明确保护虚拟财产之时。必须对这些 问题做出相应规定。
3.3加强网络的行政管理 相关部门应出台有关行政法规,对网 络运营商及其网络服务的管理进行完善。 同时应将网下交易平台与网络交易平台有 效结合:一是在权威的官方网站提供完整 的交易服务。包括提供规范的虚拟财产交 易格式合同、交易确认等。鼓励引导网络 用户使用正规的虚拟网络交易平台;二是 建立网下交易规则.采用书面的虚拟财产 交易格式合同。规范网络用户网下私人交 易的行为。其次。加强游戏公司的安全保 障责任。一方面.应该加强游戏审查工作。 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游戏公司的数据保护 责任。 3.4设定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标准 以虚拟财产作为财产犯罪的对象,相 关部门通过规范虚拟财产交易的合法性, 规范虚拟财产交易活动.终止“地下交易” 的无序状态,将虚拟警察和虚拟法庭设置 在游戏或网络中,对虚拟财产行为予以刑 法上的约束。 四、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日益普 及.人们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越来越重 视。本文从保护程序和保护客体两个角度 考虑了民法中虚拟财产的保护问题。对网 络虚拟财产的最佳保护是为其提供专门的 法律。如知识产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虚拟财产的保护将成为民法体系中的一个 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廖煦升.浅谈民法总则规定网络 虚拟财产的含义及重要价值Ⅱ】.法制博 览,2018(02):209, 【21吴海东.浅谈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 保护Ⅱ1.法制与社会,2009(07):374—375. 【313侯春跃,邱恺.浅谈网络时代虚拟财 产的法律保护Ⅱ】.法制博览,2016(22):17—19.
区域治理
浅谈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李春城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522031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游戏产业的日益繁荣,虚拟财产引发的争议与纠纷越来越多。通过合法手段保护网络虚拟财产已 成为法学界日益关注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网络虚拟财产在民法背景下的定位,讨论了民事法律保护互联网虚拟财产的必要性,最后提 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民法对用络虚拟财产的定位 1.1网络虚拟财产的债权性 首先,特定游戏的玩家只能请求来自 特定运营商的服务,因此产生了债权的两 个主体。其次.运营商通过向游戏玩家提 供服务以满足游戏玩家的请求。并且产生 了作为请求对象的。绘付”行为。此为债 权的客体。最后,这种行为也受到服务器 开启和关闭时间长度的限制。因此,网络 虚拟财产拥有债权性。 1.2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性 传统物权理论的对象是一种占有一定 空间的有形存在。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 的发展.已经不仅仅是物质体的存在.网 络虚拟财产拥有物权性的原因取决于它的 以下几点特征:第一,客观实际性.网络 虚拟财产本质上是电磁数据,它需要借助 磁盘空间而存在。它指的是现实空间的概 念,实际上与电子商务和网上银行等经济 活动的性质是一样的;第二,网络游戏玩 家在付出劳动后获得网络虚拟财产,并具 有使用价值.甚至可以与真实货币间接交 换;第三,可支配性.用户可以根据网络 游戏规则使用、删除或修改它。 二、网络虚拟财产民法保护的必要性 2.1有利于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玩家为获得虚拟物品,投入大量时间、 精力和金钱。然而,但这些贵重的虚拟物 品突然被黑客盗号或攻击服务器而窃走, 让无数玩家心血被毁于一旦。黑客猖獗、 游戏原代码泄露、外挂泛滥等问题都是现 阶段为了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所必须要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