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水质标准
北京市中水水质标准
北京市中水水质标准
一、感官指标
1. 水色:水中不应含有明显异色或异味。
2. 浑浊度:浑浊度不应超过5度。
3. 悬浮物:水中悬浮物不应超过10mg/L。
4. 固体颗粒:水中固体颗粒不应超过25mg/L。
5. 有机物:水中有机物不应超过20mg/L。
二、化学指标
1. pH值:pH值应在6.0-8.5之间。
2. 硬度:水中硬度不宜过高,应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3. 氨氮:氨氮不应超过0.5mg/L。
4. 硝酸盐:硝酸盐不应超过10mg/L。
5. 有机碳:水中有机碳不应超过10mg/L。
6. 氯化物:水中氯化物不应超过25mg/L。
7. 硫酸盐:水中硫酸盐不应超过25mg/L。
8. 重金属:水中重金属不应超过相应标准。
三、微生物指标
1.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
2. 耐热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
3. 游离余氯:游离余氯应不低于0.3mg/L,不超过0.5mg/L。
4. 总细菌数:总细菌数应不得超过100个/mL。
四、有毒有害物质
1. 有毒有机物:水中有毒有机物不得超过相应标准。
2. 无机有毒物质:水中无机有毒物质不得超过相应标准。
3. 有毒金属:水中有毒金属不得超过相应标准。
最新中水水质标准
最新中水水质标准中水水质标准1.中水利用1.1建设中水设施,给中水派上合理得用场,提高中水的利用率是中水设施建设效益的体现。
效益情况是业主、用户和节水管理部门都关心的问题。
设计和管理使用,应按下式计算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η=ΣQ/ΣQ×100% 2ZYP式中η——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 2ΣQ——中水设施的总用水量(m3/d); ZΣQ——建设中水设施的建筑物或小区的原排水量(m3/d)YP1.2建筑中水是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内的污水、废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组成部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类,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见下表。
表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类别序号分类范围示例农田灌溉种籽与育种、粮食与饲料作物、经济作物造林育苗种籽、苗木、苗圃、观赏植物农、林、牧、渔1 业用水畜牧养殖畜牧、家畜、家禽水产养殖淡水养殖城市绿化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绿化冲厕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城市道路的冲洗及喷洒城市杂用水车辆冲洗各种车辆冲洗 2施工场地清扫、浇洒、灰尘抑制、混凝土制备与养建筑施工护、施工中的混凝土构件和建筑物冲洗消防消火栓、消防水炮工业用水冷却用水直流式、循环式 3洗涤用水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锅炉用水中压、低压锅炉溶料、水浴、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工艺用水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产品用水浆料、化工制剂、涂料娱乐性景观娱乐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用水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 4 用水湿地环境用恢复自然湿地、营造人工湿地水补给水源水补给地表水河流、湖泊 5补给地下水水源补给、防止海水入侵、防止地面沉降2中水水质标准2.1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浇洒、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再生水利用分类》(GB/T18919-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为便于应用,列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城市杂用水水质,见表4表4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冲厕道路清扫、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序指标消防号PH 1 6.0,9.0色(度) ? 2 303 嗅无不快感5 10 10 5 20 4 浊度(NTU) ?1500 1500 1000 1000 - 5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 15 6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mg/L) ? 20 10 15 510 10 7 氨氮(mg/L) ? 20 10 2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8 ?9 铁( mg/L) ? 0.3 - - 0.3 - 10 锰( 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12 总余氯( 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13 总大肠菌群(个 /L) 3注:混凝土拌合用水还应符合JGJ63的有关规定2.2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按《城市污水再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鉴别中水和自来水的的方法
鉴别中水和自来水的的方法
中水和自来水是两种不同的水源,通常用于不同的用途。
中水是指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
以下是一些鉴别中水和自来水的方法:
1.观察水的清澈度:中水通常比自来水更浑浊,因为其中含有更多的悬浮固
体和溶解物质。
2.检测水的气味:中水通常有一种特有的气味,类似于漂白剂或氯的气味,
这是由于其中含有氯和有机物。
而自来水通常有一种轻微的氯气味,但不会像中水那样强烈。
3.检测水的硬度:中水通常比自来水更硬,因为其中含有更多的钙和镁等矿
物质。
而自来水则通常含有较少的矿物质,因此硬度较低。
4.检查水的pH值:中水的pH值通常比自来水低,因为其中含有更多的酸性
物质。
而自来水的pH值则通常在6.5至8.5之间,不会太低或太高。
5.检查水中的化学物质:中水中可能含有更多的化学物质,如重金属和有机
物等,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而自来水中则通常含有较少的化学物质。
6.了解使用目的:中水通常用于非饮用的生活和工业用水,如浇花、洗车等。
而自来水则通常用于饮用水和食品加工等用途。
总之,鉴别中水和自来水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观察水的外观、气味、硬度、pH值以及检测水中的化学物质等。
同时,了解使用目的也是鉴别中水和自来水的重要方法之一。
中水水质标准
城市杂用水(中水)水质标准1 总则1.1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 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2.1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具体参见更多相关技术文档。
2.3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1 总则1.1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 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2.1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2.3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3.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中水杂用标准
中水杂用标准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开始关注家庭生活水的再利用。
其中,中水(即再生水)的利用已成为一种趋势。
为了规范和指导市民合理使用中水,本文将介绍中水杂用的标准以及其应用范围、优点及注意事项。
一、中水定义与来源中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通常中水来源于建筑给排水、冷却水、雨水等市政管网系统。
二、中水杂用标准1. 水质标准:根据不同用途的要求,中水应符合相应水质标准。
如用于冲厕、洗车等一般杂用水时,可参考《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2. 用水量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和使用条件,确定合理的中水用量标准。
例如,住宅小区内绿化浇灌的中水资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和控制。
3. 排放标准:对于处理后的中水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放和处理,确保对环境无害且不影响其他用户的使用。
4. 安全措施:在选用和处理设备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因素,选择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设备,同时保证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中水杂用应用范围1. 绿化灌溉:适用于草坪、花卉、树木等植物的灌溉;2. 厕所冲洗:可用于家庭卫生间、公共场所卫生间等的冲洗;3. 道路保洁:可用于路面清洗、扫除等;4. 车辆冲洗:可用于汽车、电动车等的冲洗;5. 工业生产:可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工艺用水、冷却水和锅炉用水等。
四、中水杂用的优点1. 节约水资源:通过中水的利用可以减少自来水的消耗量,从而有效缓解水资源紧张的问题;2. 环境友好:中水经过处理后不会产生污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3. 经济实惠:相对于自来水而言,中水的价格较为低廉,能够降低日常生活的开支;4. 社会效益:推广中水利用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五、注意事项1. 中水可能含有一定量的细菌、病毒、寄生虫等有害物质,因此在使用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2. 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合适的水质标准和处理方法,避免因不当处理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问题;3. 在使用中水的过程中要注意卫生安全,防止疾病的传播;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中水的认识和理解,共同推动中水事业的发展。
中水利用及水质标准
中水利用及水质标准
(一)中水利用和要求
1、中水用途主要是建筑杂用水和城市杂用水,如冲厕、浇洒道路、绿化用水、消防、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冷却用水等。
2、中水利用除满足水量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不同的用途,选用不同的水质标准;
(2)卫生上安全可靠,无有害物质,其主要衡量指标有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悬浮物量、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等;
(3)中水还应符合人们的感官要求,即无不快感觉,以解除人们使用中水的心理障碍,主要指标有浊度、色度、臭气、表面活性剂和油脂等;
(4)中水回用的水质不应引起设备、管道等严重腐蚀、结构和不造成维护管理的困难,主要指标有pH值、硬度、溶解性固体等。
3、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类:包括农林牧渔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等。
详见表1:
(二)中水水质标准
1、中水用作城市杂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的规定。
详见表2:
2、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详见表3:
表3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质控制指标(mg/L)
3、中水用于食物作物、蔬菜浇灌用水时,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92)水质要求。
详见表4:
表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中水用于采暖系统补水等其他用途时,其水质应达到相应适用要求的水质标准。
中水同时满足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表:再生水用于非限制性灌溉的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考虑中水回用水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包括对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如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的浓度限值。
其次,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应考虑中水的具体利用场景和用途,对不同用途的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在制定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时,还需要考虑中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和水质稳定性。
不同的中水处理工艺可能会对水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到不同处理工艺对水质的影响,对于不同工艺处理后的中水,应当有相应的水质标准和监测要求。
同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中水的水质稳定性,对水质稳定性较差的中水,可能需要更为严格的水质标准和监测要求。
除了以上考虑因素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可行性
和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中水回用的成本和效益,避免过高的水质标准导致中水回用成本过高,影响中水回用的推广和应用。
同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应当充分考虑到监测手段和管理能力,确保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综上所述,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中水回用水质对人体健康和
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中水的具体利用场景和用途,以及中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和水质稳定性,同时兼顾社会经济可行性和管理实施的可操作性。
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才能够推动中水回用的健康发展,实现中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中水水质控制标准
50
-
30
30
11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
450
450
450
450
12
总碱度(以CaCO3计mg/L)≤
350Biblioteka 350350350
350
13
硫酸盐(mg/L)≤
600
250
250
250
250
14
氨氮(以N计mg/L)≤
-
10①
-
10
10
15
总磷(以P计mg/L)≤
-
1
-
1
1
16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
10
10
20
10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
0.3
—
—
0.3
—
10
锰(mg/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①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项要求。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必须加氯消毒;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上表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中水水质标准
中水水质标准中水是指经过处理后可以再利用的废水,其水质标准对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中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中水再利用的效果和安全。
为了保障中水再利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国对中水水质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首先,中水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是中水水质标准制定的依据,也是中水再利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的依据。
中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确保中水再利用的安全和环保。
其次,中水水质标准应当考虑中水再利用的具体用途和要求。
不同的中水再利用工程可能对水质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中水水质标准应当根据中水再利用的具体用途和要求进行制定。
比如,工业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对水质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中水水质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另外,中水水质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中水的水质特点和处理工艺。
中水的水质特点和处理工艺对中水水质标准的制定有着重要影响。
中水的水质特点可能会受到原水水质的影响,处理工艺的不同也会对水质产生影响,因此中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最后,中水水质标准的执行和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水水质标准的执行和监管直接关系到中水再利用工程的效果和安全。
只有严格执行和监管中水水质标准,才能保障中水再利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中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中水再利用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中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同时也要考虑中水再利用的具体用途和要求,综合考虑中水的水质特点和处理工艺。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中水再利用的安全和有效性,实现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首先,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水污染防
治法》、《水环境标准》等,保证中水回用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再利用水的具体用途,根据不同的用水需求,制定相应的水质标准。
比如,用于工业生产的再利用水应当符合工业用水的相关标准,而用于农业灌溉的再利用水则应当符合农业灌溉用水的相关标准,以保证再利用水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另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水平,保证经过处
理的再利用水能够达到相应的水质标准。
在制定水质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污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合理确定各项水质指标的要求,确保再利用水的水质达标。
此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社会经济因素,保证中水回用的经
济可行性。
在制定水质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再利用水的成本和效益,合理确定水质标准,不仅保证水质安全,还能够降低中水回用的成本,提高再利用水的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再利用水的
具体用途、污水处理工艺和技术水平、社会经济因素等多方面因素,保证再利用水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质标准,才能够促进中水回用的发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水回用: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水回用: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怎么样的?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水资源日益紧缺,水污染也成为了困扰环保事业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中水回用(Reclaimed water)成为了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手段,可以通过再利用已经处理过的废水,实现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减少污染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为了保证中水回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中水回用管理办法和水质标准。
那么,中水回用的水质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分类根据中水回用工程的规模和用途的不同,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可以分为三类:•园林景观用水标准•农业灌溉用水标准•工业生产用水标准其中,园林景观用水标准是中水回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标准之一,因此本文将以此为例,介绍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要求外观及感官特征中水回用水质量标准要求中水的外观及感官特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无明显异味;•无明显颜色,透明度不低于5m;•总悬浮物不得超过10mg/L;•pH值在6.5~8.5范围内。
生物学指标中水回用水质量标准要求中水的生物学指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总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00CFU/mL;•病原微生物标准要求:其中大肠杆菌不得检出,其他肠道致病菌不得超过0个/100mL。
化学指标中水回用水质量标准要求中水的化学指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铜、锌、镉、铅、汞、砷等金属元素的浓度要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氨氮、硝酸盐、氯化物、磷酸盐等离子体的浓度要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硬度不得超过400mg/L(以CaCO3计);•CODcr不得超过30mg/L;•BOD5不得超过10mg/L。
中水回用的应用前景中水回用是一种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可广泛应用于园林景观、农业灌溉、市政、工业生产等多个领域。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
中水回用标准与一级A标将中水分成A、B两类。
其中,A类中水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的再生水,具备可直接供人口饮用、食品加工、洗浴、冷却、园林绿化等水资源
利用等要求;B类中水指符合《城市再生水利用水质》(GB/T 30973-2014)标准的再生水,可以供工业循环、洗车、环境水体补给、园林
绿化、冲厕等用途。
根据标准要求,A类中水的总大肠菌群数不得超过10个/L,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也需达到一定的浓度限值。
此外,水
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农药等。
B类中水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一些,大肠菌群数限值为100个/L,COD和NH3-N限值也有所放宽。
同时,要求中水利用场所与非中水管网系统做好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中水回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
通过严格的水质监测和治理措施,确保中水达到再利用的标准,保障
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首先,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满足再生水的卫生安全要求。
再生水中不能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微生物等。
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严格控制这些有害物质的含量,确保再生水的卫生安全性。
其次,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考虑再生水对环境的影响。
再生水的使用对土壤、植被、生态系统等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再生水对环境的适应性和影响程度,保证再生水的使用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此外,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再生水的具体用途。
不同的再生水用途对水质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比如用于农业灌溉的再生水需要符合土壤肥力和作物生长的要求,用于工业生产的再生水需要符合生产工艺的要求,用于城市景观的再生水需要符合美观和环保的要求,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用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制定。
最后,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再生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
再生水处理工艺的不同会对再生水质量产生影响,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需要考虑不同的处理工艺对水质的影响,保证再生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和再生水质量的稳定性。
同时,中水回用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再生水处理的成本效益,确保再生水处理的成本不会过高,能够满足再生水的再利用要求。
综上所述,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中水回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制定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确保再生水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才能更好地推动中水回用工作的开展,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中水回用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和实践,不断完善和提高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推动中水回用工作的健康发展。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1 总则1.1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1.3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1.4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
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
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2 水质标准和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 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2.1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2.3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3 水质检验3.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中水水质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中水水质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1.满足卫生要求。
其指标主要有大肠菌群数、细菌总数、余氯量、悬浮韧、COD、BOD5、磷化物等。
2.满足人们感观要求,即无不快的感觉。
其衡量指标主要有浊度、色度、臭味等。
3.满足设备构造方面的要求,即水质不易引起设备、管道的严重腐蚀和结垢。
其衡量指标有pH值、硬度、蒸发残渣、溶解性物质等。
近年来,我国对中水研究越来越深入,为保证中水作为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可靠和合理利用,于一九八九年正式颁布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一89)。
编辑本段中水回用系统分类中水处理回用系统按其供应的范围大小和规模,一般有下面四大类:排水设施完善地区的单位建筑中水回用系统该系统中水水源取自本系统内杂用水和优质杂排水。
该排水经集流处理后供建筑内冲洗便器、清洗车、绿化等。
其处理设施根据条件可设于本建筑内部或临近外部。
如北京新万寿宾馆中水处理设备设于地下室中。
排水设施不完善地区的单位建筑中水回用系统城市排水体系不健全的地区,其水处理设施达不到二级处理标准,通过中水回用可以减轻污水对当地河流再污染。
该系统中水水源取自该建筑韧的排水净化池(如沉淀池、化粪池、除油池等),该池内的水为总的生活污水。
该系统处理设施根据条件可设于室内或室外。
小区域建筑群中水回用系统该系统的中水水源取自建筑小区内各建筑物所产生的杂排水。
这种系统可用于建筑住宅小区、学校以及机关团体大院。
其处理设施放置小区内。
区域性建筑群中水回用系统该系统特点是小区域具有二级污水处理设施,区域中水水源可取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或利用工业废水,将这些水运至区域中水处理站,经进一步深度处理后供建筑内冲洗便器、绿化等用途。
编辑本段中水回用技术中水回用技术简介其特点为用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手段对工业所排出的废水进行不同深度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的水质,然后回用到工艺中去,从而达到节约水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
下面就两种最主要的回用技术作一介绍:(一)冷却水技术节约冷却水是工业节水的主要途径:1、改直接冷却水为间接冷却水在冷却过程中,特别在化学工业中,如采用直接冷却的方法,往往使冷却水中夹带较多的污染物质,使其失去再利用的价值,如能改为间接冷却,就能克服这个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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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水质标准
1.中水利用
建设中水设施,给中水派上合理得用场,提高中水的利用率是中水设施建设效益的体现。
效益情况是业主、用户和节水管理部门都关心的问题。
设计和管理使用,应按下式计算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
η2=ΣQ Z/ΣQ YP×100%
式中η2——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
ΣQ Z——中水设施的总用水量(m3/d);
ΣQ YP——建设中水设施的建筑物或小区的原排水量(m3/d)
建筑中水是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内的污水、废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组成部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类,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见下表。
表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类别
2中水水质标准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浇洒、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再生水利用分类》(GB/T18919-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为便于应用,列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城市杂用水水质,见表4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按《城市污水再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为便于应用,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的景观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列出,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