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15年吐鲁番市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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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15年吐鲁番市消防
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4.01
•【字号】吐政办明电〔2016〕77号
•【施行日期】2016.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关于2015年吐鲁番市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吐政办明电〔2016〕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检验各区县、各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市人民政府结合安全生产考核,由市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区两县及相关部门2015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履责,加强本区域、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年度消防重点任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有序,确保了全年火灾形势稳定。
经考核验收组综合评定:高昌区、鄯善县、托克逊县均为先进区县政府。
二、肯定的方面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完善责任体系,发挥监管职能。
各区县政府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度,深入贯彻国务院46号和自治区政府77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18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考核内容,能够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等问题,安排部署消防专项检查和重大消防活动,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如:托克逊县人民医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较大,托克逊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队检查明确主体责任,督促整改隐患。
市住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工商等部门严格执行《自治区消防条例》,按照各自监管职责分工,大力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自查,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共同协商,落实整改,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防范措施。
市公安、工商、质监部门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和信息通报的执法机制,成立消防产品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联查联办,2015年共查处消防产品案件22起。
(二)建立常态整治机制,监管有力,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火灾易发地区、行业、单位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治理,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015年,全市先后开展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打非治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社会福利机构等专项行动,共检查单位3709家,发现火灾隐患2903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809份,临时查封单位42,责令“三停”单位30家,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家,拘留3人,罚款96万余元,确保了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公共消防设施按计划增设,消防业务经费基本保障。
各区县政府统筹协
调财政、规划、建设、供水等相关部门,抓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投入专项经费改造、修缮市政消火栓,完成了编制90%的乡镇、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设计。
2015年,全市建成市政消火栓487个,消防水鹤5个,根据《自治区武警消防业务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发展实际,2015年共落实保障各项消防业务经费 1034.99 万元。
(四)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意识。
各区县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和《地区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中小学生消防宣传教育日、119消防宣传周和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活动,广泛组织学校师生、居民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开通了移动互联网消防微博、微信和短信三大宣传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消防动态消息,实时投诉举报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极大提高了消防宣传知晓度,同时采取“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方式,部署消防志愿者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活动。
全年累计报送信息1.2万余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各区县市政消火栓与城市道路建设不同步,建设水平不平衡;老城区、农村消防基础条件薄弱,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消防装备器材欠缺,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1448个,欠账率达45.8%。
2015年,地区下发了《关于印发吐鲁番地区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吐地行〔2015〕35号),进一步明确市政消防设施维修主体责任,定期对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进行维护保养,但目前从实际情况来看,市政消火栓的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不容乐观。
(二)基层政府专职消防力量薄弱。
2015年,公安消防部门依托监狱民警和镇政府联防队员组建了大河沿镇、鄯善县鲁克沁镇两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目前,所用消防车辆均为消防部门退役消防车,队员均为兼职消防队员。
按照公安消
防部门“四项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应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6支,已建2支,乡镇专职队装备配备、营房建设、执勤训练、队伍管理等方面,距离标准规范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
行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管辖单位排查火灾隐患力度不大,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识不足,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支持配合力度不够,全市尚有113栋中小学教学楼和24栋学生宿舍楼、89家幼儿园、1家社会福利机构、3个文化体育场馆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其中,高昌区群艺馆整改进度较慢,希望教育、卫生、民政、文化等行业部门能够严格把关,将消防合法性手续作为本部门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履行监管职责。
(四)社会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
部分单位对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清,例如:新疆福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自动消防设施整改不积极,心存侥幸,虽然具备整改能力,但不舍得投入,法人拒交罚款,致使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给消防部门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导致旧的隐患未得以彻底整改,新的隐患又重新滋生。
(五)重大火灾单位未按期整改。
2015年,我市挂牌督办的吐鲁番群众文化艺术中心、吐鲁番泰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吐鲁番北园春旅游购物商城)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受各种因素影响,未能按期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区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对未办理消防合法性手续、“三边”工程等行业性、普遍性的隐患问题,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和区域性火
灾隐患,要实施逐级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和应急预案,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或关停措施。
大风天、夏收季节等重要节日及活动,各区县、各部门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完善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机制。
充分发挥文广、工商、安监、教育、住建、规划、国土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席会议、联合宣传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联合监管作用。
继续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改力度。
(三)全力做好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工作。
国务院将于4月对各省2015年消防工作进行考评,此次考核除乌鲁木齐市必考,考评中将随机抽取2个地级市,要重点做好被抽取的准备,各区县要确保按期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四)实施消防规划,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推动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落实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加强消防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工业园区、重点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将市政管网与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纳入实施计划,最大限度地解决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逐步补足“欠账”。
(五)继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宣传、文广、消防等部门要广泛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常识普及、日常火险提示,扎实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教育,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重点主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学校师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五类人群,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开展专项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防控火灾能力。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