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增值税思维导图(2021.4.2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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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增值税思维导图(2021.4.2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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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2021.4.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模纳税⼈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两个⽂件,免税部分添加“⾃2021年4⽉1⽇⾄2022年12⽉31⽇,对⽉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规模纳税⼈,免征增值税。


2021.4.29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对2019年相关优惠政策进⾏升级,将增量增值税留抵税款按⽉退税范围扩⼤⾄所有先进制造业,并放宽退税条件,此举可以增加先进制造业企业现⾦流,缓解资⾦压⼒,减轻企业负担。

此前这⼀优惠政策仅限于⾮⾦属矿物制品、通⽤设备、专⽤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设备等4⼤类先进制造业⾏业,⽽此次《公告》新增了5⼤类⾏业,⼀共涵盖了9⼤类先进制造业⾏业。

⾃2021年4⽉1⽇⾄2022年12⽉31⽇,⼩规模纳税⼈发⽣增值税应税销售⾏为,合计⽉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规模纳税⼈发⽣增值税应税销售⾏为,合计⽉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规模纳税⼈,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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