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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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文件
潍医科字〔2007〕8 号
关于印发潍坊医学院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潍坊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已经 2007 年 5 月 10 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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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意识、 创新精神与实 践能力的培养, 鼓励学生更早地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 为优秀 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和个人捐赠。
第三条 本创新基金的资助范围为我院大学生在指导教师 指导下提出的创新性强、 学术水平较高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科研项 目、高新技术项目、软科学和人文社科类项目。
第四条 本创新基金由科研处、团委共同管理,各负其责。
1、科研处负责本创新基金的宏观管理。
包括基金项目的立 项评审、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和奖励。
2、团委负责本基金项目的组织发动、申报、监督、检查项 目的实施、经费使用、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的跟踪管理。
第五条 本创新基金项目分有资助和无资助课题两类。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批审 第六条 本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 1、凡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一年级和毕业 班学生最后一学期除外) 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课题组至少 有三人(含 3 人)组成,并且必须至少有一名责任心强、学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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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创新基金由学校拨专款进行资助,同时接受单位
平较高的教师(副高以上职称)作为指导教师,对项目实施的全 过程进行指导。
2、研究项目要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 合理的研究方案及主要的实验研究条件,可望在近期取得成果。
对已列入上级部门计划的项目,本创新基金不再资助。
3、本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时间一般为每年 3 月份, 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七条 本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程序是: 个人提出申请, 填 写《潍坊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 (一式三份) , 经 2 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含指导教师)推荐, 交所在部、系(院)论证后,报送校团委。
第八条 对经各部、系(院)论证推荐的项目,由科研处会 同团委,根据“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 则组织专家组评审。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 由科研处汇总后呈报分 管院长审批。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九条 通过评审的项目,学校要与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 签订科研合同, 并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经费数额,经费采取报销 单据的方式支取,单据必须符合学校财务报销规定。
第十条 课题立项后, 项目主持人与指导教师应立即编制具 体实施计划, 并以开题报告会的形式明确工作任务和研究进度。
第十一条 项目主持人与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合同, 按时报 送中期进度报告, 未按要求提交中期进度报告的, 将暂停经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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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
第十二条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保持课题组成员的稳定 性,所有的课题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项目结题 第十三条 本创新基金所有项目应按期结题。
项目按计划完 成后,项目主持人要及时提出结题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提 交结题申请表和项目相关科研成果。
第十四条 结题的科研成果一般为论文、 (咨询) 调查 报告、 科技产品(制作)、专利等。
1、科技产品(制作)一般应具有创新价值和应用价值; 2、调查(咨询)报告要求具有现实性及完整准确的数据统 计,问题分析透彻,所提建议和意见明确,具有可行性,字数不 低于 6000 字; 3、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在公开发行 的报刊上发表,自然科学类论文字数要求在 2000 字以上,哲学 社会科学类论文字数要求在 3000 字以上。
第十五条 项目结题采取成果认定或评审的方式进行, 由科 研处和团委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 获准结题的项目由学校颁发结题证书。
第五章 经费使用与管理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 该经费使用办法参照 《潍坊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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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执行。
第六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九条 本创新基金所获得成果(论文、专利等)可进行 鉴定或评奖,并享受学校有关科技奖励政策。
第二十条 对按期完成计划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在下一轮 评审中优先资助其项目立项。
对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 须提出延 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 3~6 个月。
对无故未按期结题或自 行中止的项目, 除追回全部课题经费外, 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和指 导教师三年内的申请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创新基金资助获得的成果产权归潍坊医学 院所有。
产出的成果须标注“潍坊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 助”字样。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 《潍坊医学院科技计划管 理办法》和《潍坊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团委负责解释。
主题词:科研 大学生创新 管理 通知 潍坊医学院办公室 2007 年 5 月 1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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