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收入成本确认方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行社收入、费用(成本)确认方法
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的收入确认方法必须依照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凡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
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当期收入凡是属于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是否收到款项是否开具发票,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即使收到了款项,会计也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收入增加。

当期费用(成本)凡是属于当期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成本),不论是否支付了款项,会计都应该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成本)增加了。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成本),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了,会计是不能在账簿上记录当期的费用(成本)增加。

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是,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

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认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与否来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 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 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

但在另外的情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

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同:
①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同,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不同。

③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

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
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
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

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

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处处可见。

如本期销售出一批产品,期末款项尚未收到,但在会计处理上应把它作为本期营业收入。

再如,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固定资产在本期尚未毁损,不必更新,但它的一部分价值已在本期消耗掉,因此要将这部分价值以折旧的形式提取出来,记入本期费用。

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中还专门设立了"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递延费用"科目,专门核算某些本期发生但尚未支出的费用和本期已支出但尚未发生的费用。

从会计发展史上看,权责发生制也是从收付实现制发展而来的。

所谓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款项是否收付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

凡在本期收到的款项,不论其应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入。

凡在本期支出的款项,不论其应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费用。

收付实现制核算程序比较简单,适用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业务简单、信用不发达的情况。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信用制度的产生,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计算当期收入、费用的不足越来越明显,因而,逐渐被权责发生制取代。

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不仅能正确计算出企业当期的损益,而且还能向决策者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和即将支付现金的义务以及未来将要收到的现金来源的信息。

旅游行业收入成本确认方法
一、旅游服务企业营业成本和费用核算的特点和内容
1.核算特点
(1)旅游服务企业经营的项目多,因而会计核算也有不同的内容和方法。

经营项目有旅行社、客房,客车出租等服务业务,也有商品经销业务,还有餐饮生产服务性业务。

对生产服务性业务,在成本费用核算上有归集成本费用的核算,对商品经营项目要核算经营成本,对旅行社、客房服务,则主要是核算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

(2)旅游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比较,其主要特点在于后者为物质产品生产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是生产制造过程,而前者为旅游服
务性企业,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是商品经销和各项服务过程。

因此,旅游服务企业的营业成本和费用核算有其自身的特点。

(3)旅游服务企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主要是按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划分的。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作为当期费用单独核算,从每期的营业收入中直接扣除。

2.营业成本和费用核算的内容
旅游服务企业的成本和费用项目一般是按费用要素划分,即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五项。

对营业成本和费用的明细项目介绍如下:
(1)营业成本的明细项目:
旅行社的营业成本,包括各项代收代付费用,如代收的房费、餐费、交通费、文娱费、行李托运费、票务费、门票费、专业活动费、签证费、陪同费、劳务费、宣传费、保险费、机场费等。

(2)费用的明细项目:
①职工工资:指部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根据有关规定计提。

②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企业应支付给职工的洗澡费、交通费、独生子女费、书报费、探亲路费等各项费用。

③保险费:指部门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支付的费用。

④办公费:包括企业的日常用品、办公用品、日常维修材料、零配件等支出。

⑤水电费:指企业内部各部门实际水电费支出。

⑥快递费:指部门实际支付的快递费。

⑦差旅费:指部门职工出差费用。

⑧广告费:为推广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⑨低值易耗品摊销:指企业使用的低值易耗品摊入本期的金额。

⑩折旧费:指企业内部按提供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和有关规定计算折旧列入。

各部门也可以不计提折旧费,由企业统一计提折旧,列入管理费用。

二、营业成本和费用的核算
1.营业成本的核算
企业的营业成本应当与其营业收入相互配比。

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当与其相关的营业成本同时登记入账。

旅行社之间的费用结算,
由于有一个结算期,当发生的成本支出不能与实现的营业收入同时入账时,应按暂估成本先行结转,待算出实际成本后再结转其差额。

结转营业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明细账应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明细账设置相适应。

2.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费用发生时,借记“××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期末,应将“费用类”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费用类”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三、旅游企业的会计核算
旅游企业财务核算相对于制造业、商品流通业而言比较简单,基本上不存在存货核算的问题,主要是涉及资金收付会计科目的运用较为频繁;另外,其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也较为简单。

1.主要会计科目
旅游企业在财务核算方面,最常用的科目是涉及资金收付的会计科目。

1.1预收账款预收账款主要是核算本期收到的旅游团费。

收到本
期旅游团费时(凭证摘要:预收XX旅游团费),借: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XX团;月末结转收入时,借:预
收账款-XX团贷: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点:凭证附件要有缴款单、银行收款单据。

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时,使用“应付账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1.2 预付账款预付账款主要是核算支付当期组团出游的旅游费用。

预付旅游款时(凭证摘要:预付XX团费),借:预付账款-XX团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预付账款-XX团。

注意点:凭证附件要有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借款单、银行付款单据。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核对合同与预付款项单据是否相符。

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账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1.3 应收账款主要是针对旅行社的大客户,事先组织出游之后才收款形成的。

在月末结转收入时,对尚未收到的旅游团款(凭证摘要:应收XX(旅游团名)旅游团费):借:应收账款-XX团,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月收到前期应收款时(凭证摘要:收XX(旅游团名)旅游团费):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XX团。

注意点:凭证附件要有发票记账联,单位负责人批准的旅游计划调度单,旅游合同。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核对合同与发票记账联是否相符并对旅游计划调度单进行核实。

支付前期出游团队的旅游费用时候,使用“应付账款”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此外,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清理,防止形成呆坏账。

1.4 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主要是核算本企业支付前期及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旅游团费。

支付前期旅游团费时(凭证摘要:应付XX(旅游团名)旅游团费):借:应付账款-XX团,贷:现金(银行存款);月末结
转成本时候(凭证摘要:应付XX(旅游团名)旅游团费):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XX团。

注意点:凭证附件要有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借款单,银行付款单据,前期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核对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与前期合同是否相符。

1.5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核算导游预支的旅游团费用和收回前期导游借支的旅游团费剩余款项。

预支导游旅游团费用时(凭证摘要:预支XX(导游)XX团费),借:其他应收款-XX导游,贷:现金(银行存款);收回前期导游借支的旅游团费剩余款项时(凭证摘要:收回XX(导游)XX团费),借:现金(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XX导游。

注意点:凭证附件要有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借款单,银行付款单据,旅游计划调度单。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审核旅游计划调度单是否由计调部门填制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

此外,要加强对其他应收款的及时清理,避免人为调节利润和呆坏账的发生。

2 财务处理程序
2.1 接团业务接团业务确认后,由财务部门核实确认已经收取不低于规定的旅游综费前提下,接团部门才能把计划调度单连同与发团社、地接社及签订的收付款协议(或传真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实施旅游项目的相关财务手续。

2.2 组团业务组团业务应根据与旅游单位签订的旅游协议,在财务
部门确认向游客或旅游组织单位收取不低于规定的旅游综费后,由带团领队安排专人凭计划调度单和相关依据办理实施旅游项目的相关
财务手续。

2.3 散客业务散客业务由负责散客接待人员凭合同或收据、客人签
字的交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经财务部门核查后,凭计划调度单连同与地接社签订的收付款协议(或传真件)办理实施旅游项目的相关财务手续。

2.4 旅游专列业务旅游专列开行前,专列组织部门将收取的旅客旅
游综费足额上缴财务部门后,由带团领队安排专人凭计划调度单连同与地接社签订的收付款协议(或传真件)和相关依据办理支付地接社的汇款和其他借款财务手续。

旅游项目结束后,按照旅行社基本要求和规定程序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3 收入、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通过采取期末确认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方法来进行会计核算的。

一般核算步骤为:
3.1 预收客户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XX团
3.2 收到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团
3.3 支付当期旅游团款时:
借:预付账款-XX团
贷:现金(银行存款)
3.4 支付前期旅游团款时:
借:应付账款-XX团
贷:现金(银行存款)
3.5 期末结转收入
借:预收账款(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XX团
应收账款(当期合同金额-收当期旅游团款金额)-XX团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旅游合同金额)
3.6 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它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它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3.7 期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
贷:预付账款(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XX团
应付账款(当期旅游合同应支付团款及当期出团实际费用-支付当期旅游团款金额)-XX团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应收款(导游预支的旅游团费用)-XX导游
4 财务核算管理的注意点
4.1 注意“现金”旅游款项的核算旅游业务涉及收取现金情况较多,致使“现收现付”现象(即:将收到游客的现金直接用于旅游款项的支付)时有发生。

有些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将收到游客的现金款作为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只是在成本费用报销凭证上注明现收现付的金额,这就导致少计收入和成本费用,将使财务报告中反映的会计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甚至出现账外经济业务。

因此,要加强内控管理,实行相互稽核制度,一人不得办理旅游业务的收、支全过程;财务部门要严格审核、检查相关款项的结算过程,正确核算现金旅游款项,将“现收现付”列入收入、成本费用,以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2 注意“退款”的核算旅游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时有“退款”现象(即:收到客户的旅游款项后,由于人数减少、未消费部分项目
等原因将已收取款项中的部分退还给客户)发生。

有些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将“退款”列入收入,并在退还客户时列入成本费用,这将会虚增经营活动指标,使会计信息不实。

因此,要加强“退款”的核算管理,不能将退还客户款项列入成本费用,而应按照收款客户开具真实合法的收款凭据原路冲回在收到此款项时列作的收入,以真实反映经营情况。

4.3 注意“营业税种”的核算旅游企业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中营业税的处理方法应按照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毛利额乘以适用税率确认,这在财务核算处理时要特别引起注意。

其余税种的核算与其他行业相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