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生为本牢记民政为民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第9

■张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富民强省”战略,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中,全面推进能力建设、政策法规建设、服务质量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牢记“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以让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多福祉、生活得更加美好为动力,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是社会救助能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全省城乡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180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改善。

5年来,全省累计筹集低保资金161.54亿元,城乡低保标准从2007年的
月人均153元和年人均727元提高到2011年的月人均267元和年人均1582元,分别增长75%和115%;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从月人均100元和年人均360元提高到月人均226元和年人均1200元,分别提高126%和231%。

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就医难得到了有效缓解,“一站式”医疗救助实现了全省全覆盖。

5年来,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20.36亿元,年救助人次由11.5万人次增加到52万人次,人均住院救助水平由1280元提高到1708元,资助参保参合人员从31.5万人增加到75.01万人。

特别是从2010年7月起,住院治疗最低标准提高了50%,年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特
殊门诊大病救助年封顶线为1.5万元,一般门诊慢性病救助标准提高到了1000元,临时救助提高到8000元,基本摆脱了困难群众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困扰。

启动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延边州实施的困难家庭基本生活认定信息比对系统。

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遭受自然灾害和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及时启动临时救助机制。

几年来,全省共筹集资金1.07亿元,向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受灾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分别发放了“两节”补助和物价补贴,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发挥了应有作用。

慈善救助事业发展迅速,“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募集善款14亿多元,实施的“生命之光”、“圆梦大学”和“微笑列车”等慈善项目,累计救助困难
群众达60余万人次。

二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基本建立,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可靠保障。

我省自然灾害频发,常年受灾人口在300万左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任务异常繁重艰巨。

近年来,全省逐步建立健全了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强化了省市县三级减灾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9306个建制村全部建立了灾害信息员队伍,800余名灾害信息员通过了职业资格鉴定和培训,有效改善了基层灾害信息管理水平,完成了全省624个乡镇和重点建制村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2006年至2009年,全省共下拨救灾资金6.8亿元,妥善安排了1308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010年,省内发生了历史
坚持民生为本牢记民政为民
16
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省民政厅积极争取国家民政部6.7亿元救灾资金和1万顶帐篷、2.7万床棉被等救灾物资下发灾区,指导帮助地方政府紧急转移受灾群众201.2万人,设立临时安置点580个,妥善安置受灾群众69.5万人,确保了转移的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洁净水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积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关于倒塌房屋受灾群众临时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并召开了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长会议,对全省受灾群众过冬生活进行了安排部署,妥善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农村困难群众泥草房改造进展顺利,“十一五”期间,全省改造农村泥草房24万户,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三是社会福利扎实推进,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截至2011年末,全省城镇养老机构达到1019家,床位总数达到59959张,分别比2007年增长63.6%和71%,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16张;全省投资近6亿元,建成668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规模为136万平方米,有效保障了11.9万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目前,国办养老机构已从过去的14家增加到44家,民办养老机构从351家增加到908家,国办养老机构供养人员从5000人增加到9145人,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基本保证了老年人福利服务需求。

新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259个,为社区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同时,建立了老年津贴制度。

提高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供养标准,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
和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3000元和
2000元,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
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和700元。

儿童
福利事业长足发展。

投资2.7亿元、可容
纳2000名孤儿学习和生活的省孤儿学
校新校区已于2010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成为目前国内功能最全、规模最大、条件
最好的儿童福利机构。

积极推进“蓝天
养教”工程,投资7514万元,新建、改
(扩)建儿童福利院9个,建设规模为
3.19万平方米。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
计划”、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康复计划
等成果显著。

2010年,争取福彩公益金
资助510万元,支持桦甸、长岭、图们3个
县(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支持长春
市、延边州、四平市、白城市儿童福利院
开展脑瘫康复;完成“明天计划”手术50
例和“重生行动”手术13例,争取国家
“明天项目”资金100万元,“重生行动”
计划资金43万元。

福利彩票事业快速
发展,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
进一步加强了福彩公益金和发行费的管
理,确保了资金安全。

“十一五”期间,累
计发行彩票83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4
亿元,为福利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
支撑。

四是优抚安置政策改革深入推进,
优抚安置对象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得到有
效保障。

健全完善优抚制度,出台了《吉
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范了军人抚
恤优待工作。

全省10万重点优抚对象
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残疾军人的残
疾抚恤金和烈属等定期抚恤金年均增幅
15%以上,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
美援朝战争的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比2007年平均增
长近一倍,分别达到每人每年6860元、
6140元、5900元、3140元。

从2007年开
始对部分符合条件的参战参试人员发放
了生活补助金,并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
高到现在的3000元。

2011年我省又初
步建立了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的生活补贴制度。

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全
部纳入了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体
系。

全省共投入资金1.8亿元,为1.2万
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维修住房3
万多间。

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
革,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下发了《关
于加强全省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工作的实
施意见》,培训人数累计达到1.3万人,开
设培训专业近30个,投入培训资金1200
多万元。

全省累计安置士兵2.4万人,自
谋职业达到9000人。

“十一五”期间,我
省双拥工作成绩斐然,制定出台了《关于
支持吉林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的若干
意见》,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等
享誉全国,积极开展“双支”、“三联”和
“五位一体合力治边”等拥军新活动,广
泛宣传长春市锦程街道20年真情服务
官兵典型事迹,双拥工作在较高的起点
上实现了新发展。

全省共有11个市、县
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7个
市、县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单位。

五是创新社会管理稳步推进,有效
调动了基层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
性。

出台了《吉林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的意见》,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直选试点
工作,直选率达14.6%。

全省“一社一区
一支部(总支、党委)”率达到100%。


立健全了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调
动了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
极性,保证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积极推
进社区“十大功能”服务项目建设,已建
成城市社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663个,
初步形成了集社会救助、医疗服务、文体
娱乐、法律咨询等便民利民服务相结合
的社区服务平台,满足了社区居民的文
化和生活需求。

落实了社区居委会工作
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选聘1947名
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社区主任助理”,
17
2012年第9期
调动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近年来,全省共有29个街道和社区获得全国“和谐社区”称号。

农村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全省累计投入资金7.06亿元,建成农村社区2845个。

积极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目前,长春市的朝阳区、绿园区、二道区等3个城区率先实现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18904个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经济建设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有生力量。

六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事务服务管理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十一五”期间,殡葬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推进殡葬改革,取消医院太平间,建立殡仪服务中心。

提倡和引导群众文明丧葬,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超出全国平均水平近4个百分点。

投资1.85亿元,新建、改(扩)建殡仪馆25个,建设规模10.71万平方米。

大力推进“阳光殡葬”,实行公示制度和殡仪服务“菜单”选项制度,建立了高中低档殡仪服务项目,满足了不同层次的殡葬需求,取消17项殡仪延伸服务收费。

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殡葬救助制度,对特困群众、三无人员的殡葬费用实施了
减免。

开展公墓整治活动,停止和纠正了一批公墓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拆除了一批面积超标的墓穴,提高了全省公墓管理水平。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救助人数从2006年的3.6万人次增加到2010年的4.2万人次,全省51个救助管理站有38个达到了国家建设标准。

全省累计投资7857.4万元,新建、改(扩)建救助站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8个,建设规模4.55万平方米,增设救助保护床位1005张。

平稳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界线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基本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发展。

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了免费婚姻登记颁证制度,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联网。

七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省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累计投入资金达23.57亿元,是“十五”时期的3.4倍,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总体数量增加到现在的4900多个,是“十五”末期的4倍。

其中,“十一五”新建数量达1906个,千万元以上的大项目就有33个。

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的标志性建筑省孤儿学校新校
区,共投资2.7亿元,总建筑面积达到20.2万平方米,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儿童福利建设的窗口。

新建668所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实现了乡镇福利机构全覆盖。

共投入7000多万元,新建和改造救助管理站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38所。

涌现出了“民政一条街”、“民政福利园”、“民政创业谷”等一大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群。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对象数量大幅度增加,除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服务和殡葬服务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承担的特殊服务对象就达600余万人,其中有380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210万困难群众,12万农村五保对象,11万重点优抚对象,近万名孤残儿童。

展望“十二五”,我们要以省委提出的“发展”和“民生”为民政工作目标,坚持重点工作有突破、全面工作有提升、年度工作有创新,不断在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中谋发展,在振兴吉林、富民强省中有作为,不断书写全省民政工作新的辉煌篇章。

(作者: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李艳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区基层
组织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辽源市西安区按照省委
组织部提出的﹃五有一创﹄目标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以改善办公环境、优化干部队伍、拓展服务功能、繁荣社区文化、维护安全稳定、提升居民素质、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内容,将原有
6
个街
道24

社区重新整合为12
个新社区,并确定了从2012
年起在全区深入开展社区﹃五有五创﹄工程的奋斗目
标(即有一个好书记、一支专职队伍、一处标准场
所、一笔固定经费和一套运行机制;争创文明型、
平安型、文化型、服务型、共建型社区),制定下发
了《西安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五有五创﹄工程
实施方案》,通过打基础、抓创新、出特色、创品牌,
全面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从而打造管理有序、服务
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

的现代化精品社区。

同时,围绕﹃五有五创﹄目


求,根据全区新
组建
的12






作的
不同特点,深入开展了﹃12个社

12个

牌、12
个社区12
个特色﹄的
社区党
建﹃亮点提
升工程﹄。

通过对富国社区微博服务居民、裕明社区开展案例
交流提升服务能力、东山社区创办社区文化刊物、
鸿民社区组建敬老义工服务队、安康社区制定《社
区居民公约》等社区党建工作特色进行总结提炼、
广泛宣传和深入推广,全面建设硬件设施一流、软

服务过硬、居民群众满意的精品示范社区,使全
区12
个新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打造
了具有西安区特色的社区党建工作品牌。


辽源市西安区委组织部刘鹤宇)
责任编辑
/
李艳辽源市西安区打造
﹃一社区一品牌﹄党建工作特色
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