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重卡至尊润滑油有限公司员工手册(DOC 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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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重卡至尊润滑油有限公司员工手册(DOC 28页)
公司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有权对本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和补充。
公司与员工同意所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录用原则
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及残疾等区别。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新聘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前,由各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按照公司章程对试用人员进行调遣或者解雇。
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之日计算。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因违纪曾被其他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二)有刑事犯罪行为者;
(三)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体检不合格者;
(四)未满16周岁者;
(五)提供虚假证件,编造工作经历和受教育状况,骗取录用的;
(六)在试用期内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
第三条入职程序
新员工报到时,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接受审核:
身份证、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及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新员工填写《员工入职协议》,接受工作安排。
当员工的个人资料有更改或补充时,请于三天内通知公司。
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第四条试用与转正
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开始,公司与员工签《员工入职协议》。
试用期内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对其进行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予录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才成为正式员工。
第五条岗位调动与任免
公司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对其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
员工欲调动岗位,须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动。
员工的职位晋升或降级,均以任免的形式发布公告,同时需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员工不胜任工作,工作平庸、办事不力或没有发挥个人技术特长,导致影响工作的,将由部门领导决定并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免职,另行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降薪降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将根据上一年度员工的工作表现、考核结果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征求员工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关系解除
员工因工作不适、返乡等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经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公司500元以上损失者;
(八)违反计划生育,或者被拘留、劳动教养的。
离职员工,须在离职前妥善处理完工作交接事宜,交回公司向员工发放的所有物品(如工牌、员工手册、工作用具、办公用品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出具任何证明,不予计发离职工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辞职或者辞退人员须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第二天搬离宿舍,如超时未搬离的,应当向公司支付宿舍占用费,每天10元;超过两天仍未搬离,则两日后应支付每日20元的住宿费。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公司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员工协商后进行。
如有紧急事务或临时突发任务,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第二条考勤管理
公司实行点名考勤方式,由人事工作人员负责考勤,每月统计一次。
门卫应作好迟到、早退人员的情况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除经特别批准的管理人员,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公司交以《出差审批单》和《请假条》作为判断员工出勤的依据,并作为员工享受公司有关待遇(如工资、津贴、资金等)的依据。
在规定的出勤日无故缺勤、无故迟到/早退者以上均视为旷工。
第三条加班制度
加班人员状况由部门领导进行准确统计,并在不迟于加班后两日内报至人事工作人员处备案,否则不能作为加班处理。
部门负责人应对加班人员所在部门/车间应在加班当天或次日对加班情况核查核实,公司人事工作人员有权核实。
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员工未在上班时间完成工作任务,自主在休息时间进行的加班;
(二)部分工作岗位因其工作性质不同,需要在工作日八小时以外进行的部分工作;
(三)节假日在外出差;
(四)公益性劳动;
(五)管理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召开经营工作会议。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有事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紧急突发事故须由本人告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经领导批准后,请假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回到工作岗位须及时补填
《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不遵守上述请假程序的,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员工出差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万总或二姐签字审批,最后报人力资源部落实考勤并进行备案。
(五)出差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员工出差审批单》上注明事由,经领导签字后方可按出差进行考核。
员工出差未填写《员工出差审批单》者,按照旷工计算,相关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考勤核算最终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员工出差审批单》和《请假条》为标准,否则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行为准则
第一条职业道德
(一)热爱公司,忠诚于公司,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不兼职于其它公司。
(二)尽忠职守,勤勉地履行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任务,为社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三)遵章守纪,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四)安全操作,重视质量,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增加公司效益。
(五)克已奉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六)保守机密,严禁向外泄露公司的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数据、资料等。
第二条礼仪规范
员工应讲究个人卫生,注意自我修饰,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进出公司必须佩戴工牌,工牌上不得作其他装饰;保持办公室整齐、卫生。
同事之间应积极配合、相互尊重、以礼相待,各级员工应严格服从直属上级的领导。
对公司各级领导的称呼必须符合规范、准确、尊重、尊敬的原则,养成良好的称呼习惯,严格按照现行职务或职称称呼。
公司电话来电铃声3声之内必须接听电话,任何人不得延误和放弃客户的电话。
不得无故挂断电话,除非是骚扰电话。
公司对外交际应酬的基本原则是“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公司对外部单位(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馈赠时,应坚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这两大原则。
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应遵守:
(一)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业务关联单位(个人)的利益,否则以受贿行为论处;
(二)遇对方按规定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不得据为已有,个人侵吞的,以侵占行为论处;
(三)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在其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业务关系的正常操作,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并在事后及时报告上级。
尊重客户和同行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办公行为准则
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干好本职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各级主管合理指挥,接受工作调配。
本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讲究文明礼貌、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员工应自学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友。
若必需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原则。
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吸烟应到指定区域。
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及违禁品进入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因业务需要外出,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接电话请使用礼貌用语。
邻座电话无人接听时,应代为接听,并热心提供帮助。
所有办公设备均应用于工作目的,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打印机、复印积极纸张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资料。
复印内部使用的或不重要的文件时,请使用单面已使用过的纸张。
员工下班前应关闭自己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及电源。
第四条门卫行为准则
(一)上班时间必须着装整齐、立姿端正;
(二)保持门卫室的整洁美观,每天打扫两次大门周围的卫生;
(三)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把好车辆、物资及外来人员出入关;对确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人及车辆,应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与有关部门预约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
(四)做好员工出入监督工作,对公司的外出人员、物资一委凭出门证登记后放行,并认真检查各种物资是否与出门证相符;公司车辆出门,一律凭派车单放行,否则不准出厂,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五)值班人员应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办公室信件及报刊经分拣后送相应办公室,其他信件放门卫室;
(六)在厂区应加强巡逻工作,每隔半小时巡逻一次。
如遇狂风、暴雨、雷电等情况,应勤巡逻、勤查看,发现问题应冷静、果断、及
时采取正确措施处理,并迅速上报;
(七)夜班值班人员在公司员工下班离岗后,应检查门窗、水、电等,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正确处理并上报;
(八)按时开关路灯及公用照明,经常检查如发现损坏、漏电现象,应及时找电工修理;
(九)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灾害事故等工作,每月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对消防重地进行模拟实习,以防万一;
(十)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工作日志,详细登记当班期间发生的事情;
(十一)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日常事务工作,上级指派的临时性工作。
第五条宿舍行为准则
1、凡入住公司集体宿舍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宿舍管理制度;
2、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及安排,严禁私自调房或调动床位,禁止男女同住一室;
3、除单人宿舍外,每间宿舍均安排舍长,由其进行日常宿舍行业的指导和监督;
4、住宿员工须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5、食宿员工必须爱护宿舍公用财物,若有损坏,按照公物价值全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按照公物价值的1.5倍进行赔偿;
6、员工必须保证宿舍的环境清洁,日常用品要整齐摆放,严禁随地吐痰及丢垃圾;
7、服从管理人员的值日安排,公司宿舍每月进行卫生检查或评比活动,对卫生环境表现突出的寝室予以通报表扬,对于落后者予以通报批评;
8、禁止在宿舍内开展违法活动,禁止聚众赌博(如打麻将)、酗酒闹事、吵架、打架等,违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惩处;
9、员工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及翻动他人衣柜、床铺等财物;
10、在午休或晚上十二点后,严禁在宿舍大专喧哗及播放收录机、MP3、电视机等电器,不得干扰他人休息;
11、禁止未经批准的员工以及非本公司人员在公司宿舍内留宿。
如有本公司的员工亲属探亲需要留宿者,应由员工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管理人员核实、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住宿;
12、禁止在宿舍里使用瓦数较大的电器。
禁止在宿舍自行牵电线、改装电线线路;离开宿舍时必须抒电器设备的电源关闭,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
13、严禁在宿舍内吸烟、点蚊香及燃烧废纸,杜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14、一切贵重物品、现金、手饰等财物不要存放在宿舍内,必须随身携带,如因个人管不善导致财物遗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5、为加强宿舍的管理,在宿舍入住的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在晚上十二点前)前回宿舍休息;
16、退宿:经部门/车间主管签字后,交回寝室钥匙;
17、违反上述宿舍管理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警告或20-2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章奖惩细则
第一条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
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于有下列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工作努力、生产积极、适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2、节省物料、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者;
3、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4、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者;
5、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名受重在损失的;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公司对于给予一次性奖励者颁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
第四条奖励的最终确定由车间/部门主管领导审核、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辞退。
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六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阅读书报杂志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务者;
2、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8、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拒绝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9、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破坏环境卫生者;
10、初次穿着拖鞋进公司上班者;
11、在饭堂就餐不排队、不过纪律,无理取闹者;
12、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13、外出办事不填写外出登记表者;
14、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情节严重者;
15、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者。
16、经查获进入厂区不着工作服又不配戴工作识别卡者;
17、工作时间吃早餐、吃零食或在规定上班时间出去吃早餐;
19、在办公室、车间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20、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2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者;
2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3、违反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或损害的;
24、携带危险品物品入厂未造成事故或损害的;
25、下班后不关电脑、生产设备电源、门窗者;
26、不按要求使用公司印章、票据者;
27、不遵守上下班制度;
28、一周内累计迟到三次或迟到达五次以上者;
29、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任何改过之意;
30、以自身违纪行为认识态度恶劣,经思想教育后仍不悔改者;
31、不服从公司管理,态度恶劣者;
32、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200元,并给予记过处分: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6、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7、违反公司吸烟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的;
8、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9、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
10、在公司有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打架斗殴等行为;
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12、多次用公司电话接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13、员工之间相互争吵,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14、虚报工作量;
15、未经许可私自操作与自己无关的设备或将这些设备(车辆)
交无证操作者,未造成事故;
16、因工作不负责、不遵守作业程序而造成工作失误,不听从工作安排延误工作未造成损失;
17、有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已经发生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18、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9、交接班后发现问题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而互相推诿责任;
20、不服从主管和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自以为是,擅自主张、无理取闹、侮辱领导;
21、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2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23、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24、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员工因违反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辞退:
1、订立劳动合同时作出虚伪、欺诈的意思表示,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打架斗殴、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或携带凶器威胁、恫吓他人;
3、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4、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公司或客户利益者,情节严重的;
5、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6、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情节重大者;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四日,或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8、聚众结伙妨害生活秩序、生产秩序者;
9、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10、在厂区、集体宿舍内赌博者;
1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拾元以上者;
1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司、部门印章、信件者;
13、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害者;
15、在工作中醉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6、拒绝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17、非法罢工、怠工或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18、未经本公司同意,在外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工作者;
19、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工资福利
第一条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根据个人的业绩、工作能力及综合能力进行明确。
第二条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职位工资、加班费、考勤奖等部分构成。
第三条加班费的计算均以员工的月基本工资为基数,按照公司规定计算。
第四条全公司的工资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第五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六条公司为表现良好的员工发放奖金,具体条件将视不同经营状况决定。
职务工资、考勤奖等薪酬视员工个人表现、公司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一条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每季度的绩效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本公司对所属员工每季度作定期百分考核,考核项目与标准如下:
1、业绩:对员工的任务量、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2、态度:对员工在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和评价;
3、能力:通过工作行为,考核和评价员工所具备的能力。
第三条考核程序
1、员工自我评估:按《自我评估表》的内容给出自我评价分数;
2、主管考核员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部门/车间主管或上级负责人在态度、业绩、能力方面对员工给出评价分数和评语;
3、公司综合考核:根据员工的《自我评估表》和部门/车间评估表,给出综合评价和评分;
4、复核:如果员工对绩效考核的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要求复核。
第四条考核的作用
1、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员的职位晋升、降级、调整和解雇的依据;
2、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员工职务工资、奖金等发放的主要依据;
3、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显示员工的不足,是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不得列入核季度考绩范围:
1、曾受警告或以上处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