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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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中的风险与防范对策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的出路,但是其具有一定的风险,针对风险特征可以从企业自身、商业银行、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三方面提出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这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标签:中小企业应收賬款质押融资风险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现状
我国的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企业的基本征信体系已建立,但是对于各方面都不是很乐观的中小企业,其征信环境现状还不能满足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控制的要求,由此,也暴露出了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开展的现状。
1.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薄弱,缺乏信用价值观念,致使银行没有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
现状的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信用经济,但是从目前的经济市场来看,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薄弱,失信的商业行为履有发生。
作为融资重要的信用信息,不管在披露方式、披露内容还是在披露质量上都存在着很大的欠缺,比如,缺乏必要的业务流程和制度规范;缺乏专门的信用分析评价报告及评价标准;信息缺乏必要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可靠性。
这使得中小企业的信用没有可信性,致使银行进行该项业务时要担着很大的风险,妨碍了银行的积极性。
2.缺乏健全的征信法律法规体系,阻碍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
目前我国在征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明显落后于西方等发达国家,尽管我国也出台了一些与征信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但是缺乏与征信有直接关联的内容条款,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对失信的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也无法很好的保障银行的权益,将中小企业的风险甚至是夸大的风险全都暴露在外,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的法律瓶颈。
此外,企业的征信平台建设缺乏一体性,建设水平低且管理滞后,企业的征信管理缺乏社会性,政府对企业征信建设支持力度的不足等使得中小企业的信用处于控制状态,这些也是导致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
二、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在的风险
1.合同的履约风险
首先是应收账款基础合同效力的风险。
基础合同所产生的债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前提,如果基础合同本身就是不可能履行的或者合同中存在违法交易等情况,那么该基础合同从最开始就是无效的,最终也会导致应收账款质押无法实现。
其次是应收账款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的收入确认规定的风险。
只有能够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确认为收入的应收账款才能相应的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果应收账款合同中有未按会计制度确认的款项,那么基础合同中属于企业的资产就和真实的不符,由此也会引发风险。
此外还有应收账款的时效性风险,因为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的债券具有一定的诉讼时效约束,如果在贷款偿清前过了诉讼时效,银行就会丧失胜诉权,都不到法院的保护或支持,使质押担保失去意义。
最后是合同的解除风险。
目前还没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支持质权人限制出质人或债务人行使解除权的主张,一旦基础合同被解除,银行将不能收回贷款。
2.因出质人而产生的风险
首先是出质人虚构应收账款的风险。
这种风险来自两种情况:应收账款原本就不存在,出质人虚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存在,但是出质前债务人已经清帐只是还没下账。
如果是在这种应收账款情况下签订的质押合同,那么质押合同就是无效的,贷款银行不会得到债务人的清偿。
其次是出质人转让债权的风险。
如果应收账款被企业挪用或者转让,那么企业不会按时偿还银行债务。
尽管有法律对这点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考虑不周,在诉讼过程中给了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增加了银行回收账款的风险。
再次是出质人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善的风险。
出质人如果因为自身的不确定因素致使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银行无法顺利的得到账款的清偿,或者可以得到但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三、我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1.企业要采取的相关措施
首先要加强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强化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
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一般都不是十分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所以中小企业要加强内部的财务管理使财务信息透明,财务制度完善。
除了从自身严格要求外,还要对客户的信用情况与偿债能力等有明确的认识,以此来确定赊销额度,还要根据不同的账龄采取不同的催款方式,保证自己应收账款的质量,高质量的应收账款才能比较容易的从银行获得贷款。
其次是中小企业要积极的完善自身信用的建设。
信用信息对中小企业能否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企业要积极的参加企业信用档案的建设,提升自己信用信息的透明程度,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提升自身素质,减少信用风险。
2.银行要采取的相关措施
首先是银行要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银行在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时只是对形式进行审查,没有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所以银行要完善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的企业诚信资料,确保应收账款是可回收的,对出质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诚信都要进行分析。
二是,加强银行相关内部人员的专业知识,切实提高项目审核和可行性分析能力。
三是,健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操作流程,严格贷前审查,全流程监控应收账款回款账户,努力降低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其次是加强银行内部的道德建设。
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办理的过程中,银行的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来执行工作与所完成业务的风险高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要加强对银行内部相关人员的道德建设,比如,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事前防范体制;建立严厉的处罚措施和科学的激励机制等。
3.政府行政部门和社会的相关措施
首先要建立企业信用评级机构。
现阶段贸易融资的核心企业有各商业银行各自认定,这种做法主要有三方面的缺陷:重复认定,增加成本;标准不一,欠缺公信力;信息分割,不能共享。
所以由必要建立客观、公平、独立的第三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机构,这样可以减少成本,提高公信度和信用管理水平,化解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其次是健全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使其完善和标准化。
目前我国虽然有企业信用征信体系,但是系统信息比较单一,没有有效的参考价值,为此政府应该采取
必要的措施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在准确的基础上使其标准化,以达到全面统一的了解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
再次是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物权法》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新行为的出现,该法律在施行过程中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完善和强化。
比如,应收账款的定义和可质押应收账款的范围阐述的不够详尽;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没有相应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和其他担保方式的先后顺序未作明确规定等,这些都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加强的部分。
最后是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违规与失信的企业加强处罚力度,提高他们的失信成本。
同时,一旦有企业违规和失信,可由相关部门将企业的信用现状公布于信息平台,给其他相关机构以提示作用,动用社会的力量对其进行监督,使失信企业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成本。
四、结束语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所以针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降低贷款风险,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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