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库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险库管理制度
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
在社会⼀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是⼩编整理的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1
企业(公司)保险库管理办法
第⼀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条总经理得指派专⼈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作亦同,如因此⽽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应备签收簿,凡⼊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应将⼊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期等记⼊“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式如下:
⼀)经管⼈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关系企业⽤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员盘点⼀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员盘点⼀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员进⾏抽点。

五)盘点⼈应于五⽇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效,修改时亦同。

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2
第⼀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条总经理得指派专⼈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作亦同,如因此⽽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应备签收簿,凡⼊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应将⼊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期等记⼊'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式如下:
(⼀)经管⼈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关系企业⽤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员盘点⼀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员盘点⼀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员进⾏抽点。

(五)盘点⼈应于五⽇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效,修改时亦同。

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3
第⼀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条总经理得指派专⼈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作亦同,如因此⽽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应备签收簿,凡⼊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应将⼊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期等记⼊'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式如下:
(⼀)经管⼈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关系企业⽤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员盘点⼀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员盘点⼀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员进⾏抽点。

(五)盘点⼈应于五⽇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效,修改时亦同。

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4
不少单位为了保证财产安全,都会设有⼀个保险库。

那么,如何做好保险库安全管理⼯作呢请阅读以下这篇保险库管理办法,希望各位从中受到启发。

第⼀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条总经理得指派专⼈负责经管保险库,⾏政管理⼈员监督。

第三条经管⼈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作亦同,如因此⽽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应备签收簿,凡⼊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应将⼊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期等记⼊,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式如下:
(⼀)企业安全管理⼈员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关系企业⽤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员盘点⼀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员盘点⼀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员进⾏抽点。

(五)盘点⼈应于五⽇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效,修改时亦同。

【保险库管理制度(4篇)】相关⽂章:
12-21
02-17
01-29
01-28
01-27
02-27
02-23
02-22
02-21
02-1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