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府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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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一、施工组织管理
1.1、施工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离开施工现场,否则处500元/人罚款;
1.2、(每月25日)不按时上报月施工作业计划,责令3日内补报,否则罚处违约金500元。
1.3、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机械齐全到位,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人数,确保工期,奖罚按所签合同执行。
1.4、乙方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负责人必须按建设方、监理方通知按时参加监理例会、图纸会审、生产协调、验收等会议,不出席处违约金200元/次,迟到处违约金100元/次,违反会议纪律处违约金100元/人。
1.5、分包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资格报审或者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责令予以改正,并处罚款200元,拒不改正者解除合同。
1.6、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合同约定工期或月计划工期不能按时完成,拖后一天按1000元/天。
二、施工质量管理
1、施工质量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建筑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且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控制标准为:验收合格。
2、地基与基础工程
2.1、桩身偏位超出规范规定、桩身断层、脱节、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承担桩基处理的所有费用,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2.2、边坡支护和基坑降水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否则罚款500元/次。
3、钢筋工程
3.1、砼浇筑完成后出现墙、柱纵向受力钢筋位移较大者(超出验收规范允午最大偏差15%),每处处罚100元。
3.2、钢筋绑扎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责令限期整改至合格,超过期限仍未整改至合格者处违约金200元/次,出现缺筋少筋者支付违约金100元/根。
3、混凝土工程
3.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3.2、砼浇捣出现孔洞,乙方恶意隐瞒、未经监理、甲方鉴定擅自修补者,除返工重补外,并处以违约金1000元/处,引起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3.3、构造柱接头含碎砖、杂物的,责令凿除加固,并处违约金100元/处,有质量隐患者另行处理。
3.4、现浇砼随意留设施工缝,无法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责令进行加强加固,并处违约金1000元/条。
3.5、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3.6、混凝土浇筑完毕8-10h后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并保持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否则罚款100元/次。
4、模板工程
4.1、梁、板、柱模板标高、轴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必须在砼浇捣前整改合格,拒不整改的处500元/次罚款,并不得浇筑混凝土,直至整改完毕。
4.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垂直作业上下隔离无防护措施的限期改正,一次视为警告,如重复出现此类情况罚款100元。
4.3、支撑模板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在砼浇捣前整改到位并罚款100元。
5、砌体工程
5.1、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200元,并责令改正。
5.2、有特殊要求使用水泥砂浆的部位,如擅自使用混合砂浆(填加砂浆王),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3、墙体垂直度超出规范要求处,必须2日内拆除重新砌筑并通知监理对新砌筑墙体进行校验。
拒不整改者处罚500元并重新拆除整改报验。
5.4、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并承担复检或结构安全鉴定试验费用,影响结构安全的另行处理。
5.5、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并限期改正。
5.6、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每处罚款100元。
5.7、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100元。
6、屋面工程
6.1、使用劣质防水材料,未送检即使用,限期整改并清退劣质材料,防水
材料送检后方可使用,防水材料未按规定复试的每种罚200元。
6.2、不刷基层处理剂、女儿墙防水卷材上翻高度<300mm,出屋面管道周围未附加卷材,及时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100元/处。
6.3、刚性屋面砼厚度、强度达不到要求,养护不到位而开裂、空鼓,责令凿除,重新施工,直到合格。
7、装饰工程
7.1、地面标高不准、楼梯踏步台阶步距不准,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
7.2、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限期凿除整改,并每处罚款100元。
7.3、多孔砖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100元。
7.4、门窗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货、重新施工。
7.5、门窗安装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标高不合要求、玻璃嵌缝不密实均匀,开启不灵活,密封性不符合要求,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200元/个。
7.6、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100元。
窗体在内外墙抹灰完成前没有成品保护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7、管道后墙面未抹灰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100元。
7.8、饰面砖工程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面积小于1㎡处应限期内整改完毕。
7.8、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7.9、粉刷层空鼓、开裂、起壳的责令限时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个。
7.10、内墙阳角、门窗洞口处不做水泥砂浆护角,平顶四角不水平的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处。
7.11、墙面架眼只用砂浆封堵、外墙面砖勾缝不密实而产生渗漏水现象,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200元/次。
8、给排水与暖通工程
8.1、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100元。
8.2、埋地管道未做护理处理,每处罚款200元。
金属管道埋地未做防腐处理,每处罚款100元。
8.3支架安装前没有按规范要求进行除锈刷漆的,每个(条)罚款100元。
8.4、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出现无坡或倒坡,每处罚款100元。
8.5、卫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于50㎜,每个罚款100元。
8.6、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8.7、严禁对镀锌钢管进行焊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8、水泵安装时进出口的变径管没有使用偏心大小头,每个罚款100元。
8.9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8.10、给水管道竣工后,没有对管道进行冲洗和消毒,每项罚款100元。
8.11室外管网布设位置有冲突未先经甲方同意随意施工,产生对其它管线
的损害,责令限期整改并负责赔偿责任。
9、电气安装工程
9.1、线路敷设不按图施工,配电箱(盘)、板安装位置不正确的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100元/处。
9.2、防雷接地极和避雷引下点的焊接不牢靠、搭接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末在规定期限整改每处罚款500元。
9.3、电线导管暗敷设采用非阻燃管部位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0元/套间。
9.4、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厚度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5、金属电缆桥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9.6、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线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金属导管内,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导线截面积大小经检测达不到图纸和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0元/套间。
零、地线绞接在一起未接在汇流排上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套间。
9.7、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具有标识,每缺一盏罚款100元。
9.8、插座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100元。
插座、开关安装高度不统一、不整齐限期整改到位,超出期限或整改到位处违约金200元/套间
9.9、配电箱、盒、桥架安装不使用机械开孔,每个(处)罚款100元。
9.10、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热量表按规定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
如无每项罚款200元。
10、电梯、消防、弱电等安装工程
10.1、进场产品、设备与设计规格型号不一致,责令乙方立即退换,并处罚金200元/次。
10.2、施工中材料进场未向监理及时报验者,责令补报并处罚款100元/次。
10.3、电梯或系统调试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10.4、电梯、消防、智能化工程未通过相关部门技术测试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复测,并处罚款500元。
三、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末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1.2、一、二、级配电箱外壳末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末设重复接地,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0元。
1.3、每台电气设备必末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每发现一项末按规定配备罚款200元。
1.4、照明电线栓在金属脚手架等其它金属上,每发现一项末按规定配备罚款100元。
2、脚手架
2.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未办理脚手架验收手续的限期改正并分别罚款200元。
2.2、脚手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少一处罚款200元,拉结不牢罚款100元/处,并责令限期改正。
2.3、施工层架板必须满铺,每少一块罚款100元,有探头板或跳板每处分别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4、施工层不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末挂设安全网防护,每处分别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5剪刀撑必须按要求设置,每少一组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2.6、钢管脚手架立杆间距超过1.8米,无底座或垫块,每处罚款100元,无扫地杆罚款1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3、“三宝”、“四口”、“五临边”设防
3.1、未戴安全帽及有帽未带进入施工现场,工人每次罚款100元,项目管理人员罚款200元。
3.2、未系安全带或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罚款200元。
3.3、楼梯口、电梯口无防护门(栏)或防护门(栏)不严,责令改正并每处罚款200元。
3.3、预留洞口、坑井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责令改正每处罚款200元元。
3.4、通道口无防护棚或防护不严,责令改正并每处罚款200元。
3.5、阳台、楼板、屋面、檐口、坑井、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责令改正并分别罚款200元或100元(根据危害程度)。
4、塔吊
4.1、塔吊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失灵,限期整改并每台罚款100元。
4.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失灵,限期整改并每台罚款100元。
4.3、吊钩无保险装置,限期整改并每个罚款100元。
4.4、安装完毕无验收或责任人未签字的责令改正并罚款200元。
4.5、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没有资格证书的责令改正并罚款500元。
4.6、塔吊无专人指挥或司机不持证上岗,各罚款200元/次。
4.7、塔吊无交接班、维修保养检查记录,各罚款100元/次。
5、施工机具
5.1、凡各种施工机具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每台罚款100元。
5.2、凡各种施工机具无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台一项罚款100元,并限期改正。
5.3、设备无保护接地(零)或不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限期改正并每台罚款100元。
6、消防安全
6.1、现场防火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未按规定配齐灭火器材等防火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
6.2、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不符合消防要求或者未妥善保管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元。
6.3、各种气瓶无明显标志的每个(件)处罚款100元。
6.4、乙炔发生器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责令改正并每处处罚200元。
6.5、焊接、切割等危险作业无防火措施、未经动火批准自行施工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元,造成安全事故另行处理。
四、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大门、门楼无企业标志和现场无工程名称、五牌一图、宣传标语的限期改正,并罚款500元。
2、施工现场周围未设置封闭式围档或围档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改正,并罚款200元。
3、施工区域及各主要进出口和安全通道口未设置安全管理标志、安全标识、各种安全警示或设置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200元。
4、场地道路、设施不畅通,污水、泥浆水横流场地等,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堆放位置与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或堆放不整齐的限期改下,并罚款100~200。
5、新建建筑物内住人的立即搬出,并处罚款200元/间。
6、高空抛物、抛洒建筑垃圾的警告并罚款2000元/次,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坏的承担相应责任。
欣豪置业金茂府、王府E区项目经理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