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分级分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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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司因报警信号疏于管理导致的机组不安全事件频出,为减少运行操作人为失误,提高自动报警的水平,公司热控专业提出“操作站报警信号分级分区研究”的要求。

内容如下:
一、分级
1)一级报警设置原则:数量不能多,30-50个左右;报警弹出必须立即处理,必须有声光物理征兆,建议设计软光字;
2)二级报警设置原则:短期或长期影响设备健康,影响机组出力或安全的,但8小时内可暂时维持的,有声光物理征兆。

3)三级报警设置原则:对机组负荷影响小,设备可带病运行,等待检修或新备件到来才能处理的。

或者是因为系统特殊工况运行导致的频繁报警灯,列入该级别,如测点超于上下限等报警,可只做闪光报警,但必须填写记录和缺陷处理单。

二、分区
1)一种按照热力系统分区,便于人员各司其职。

2)二是按照激活区和待处理区设置:
正常时所有信号都处在激活区,当信号报警被确认后,如报警还在,则把该信号挂到待处理区;或者该信号虽然确认后消失但频繁发
故障,也把它挂到待处理区,只有缺陷消除后才把它移回到激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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