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业员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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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实行奖罚分明制度。

奖励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对犯有过失行为的
管理人员,坚持以教育本人和他人为目的,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并对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写出检查存档。

对各种功过行为采取以下办法实施奖惩。

一、处罚
1、上班迟到或中途溜号在20分钟之内的,每次扣20元,迟到超过20分钟或早退作旷
工半天论处,超过4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公司、车间组织的例会、培训、加班、义务劳动视同上班。

2、上班时睡岗、脱岗的,每次扣20元。

3、工作时间嬉戏、打闹、聊天、大声喧哗、干私活、看非专业书报、打游戏、打牌、下
棋的、玩手机的每次扣10元。

4、工作上消极怠工的,每次扣20元。

5、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或拖沓现象的,每次扣20元。

6、工作中出现差错的,每次扣20元,情节严重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每次扣50元。

7、工作中效率低,应及时解决的问题未解决,或未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某项工作的,每
次扣20元。

8、每出现一次产品质量问题,每项扣10元,问题严重的,每项扣20元—50元;造成
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9、在生产、卸粮、仓储区域等公司明令禁止的场所吸烟,每次扣
500元。

10、酒后上班的,每次扣10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00元。

11、在上班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者,每次扣300元。

12、参与赌博者,每次扣30元。

13、在厂区或车间、办公场所乱扔果皮、纸屑、方便袋、乱倒饭菜、茶叶或其他杂物的,每次扣10元。

14、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穿短裤、穿裙装或袒胸上班的,每次扣10元。

15、未经批准,擅自带外来人员入厂参观的,每次扣20元。

16、对公司设备有故意破坏行为的,除按情节做出相应赔偿外,每次扣20元。

17、未经允许,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及公话私用的,每次扣10元。

18、故意攀折、损坏、挪用公司花草、树木的,每次扣10元。

19、不按规定熄灯、断电、节水(汽)、关窗、锁门的,每次扣10元。

20、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每次扣10元。

21、在员工宿舍乱拉电线、安装电路、新设插座或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没收)的,每
次扣100元。

22、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本制度明确规定处罚的
除外)的,每次扣20元。

23、包装工未按要求封口、搬运工未按要求码垛的,每次扣20元。

24、机动车辆及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的,每次扣10元。

25、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机密事务或文件的,每次扣30元。

26、工作中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各种报表、运行记录或票据的,每次扣20元。

27、造谣生事、欺骗讹诈或暴-力威胁等行为,影响公司、个人声誉,阻碍工作开展的,
每次扣30元。

28、未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公司外出的,每次扣20元,由此造成后果的公司
不负责任。

29、打架斗殴、行凶、帮凶、纠集邪-恶势力来公司闹-事的,每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厂籍,并追究法律责任。

30、偷盗公司或个人任何物品的,一律开除厂籍,并根据情节赔偿及追究法律责任。

31、不参加公司或车间(科室)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加班或义务劳动的,每次扣
20元。

32、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每次扣30元。

33、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除按情节做出相应赔偿外,扣30元—100元。

34、不履行公司出入公司登记、检查制度的,每次扣20元。

35、不通过正常渠道或聚众超过3人反应问题的,每次扣30元。

36、影响公司生产、办公生活等工作秩序的,每次扣30元。

37、随地大小便的,每次扣30元。

3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次扣40元。

39、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动用明火的,每次扣50元。

40、非紧急情况,动用消防器材的,每次扣30元。

41、不择手段、采取不正当竞争者,每次扣50元。

42、撕毁、涂改、粉饰公文或公告文件的,每次扣30元。

43、遗失经管的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的,除赔偿外,扣20元。

44、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书、图片或散播其他不良信息,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的,每次扣50元。

45、在公司卫生检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区域的卫生负责人,每次扣10元。

46、公司组织的活动中,要求写出书面材料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20元。

47、管理人员如需陪同客人吃饭,要注意文明,非公司批准不得饮酒,否则每次扣50元。

48、在工资计算和发放中,有人情工资、虚假行为的,每次扣责任人全额工资,造成损
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49、在设备维修、保养和操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0元。

50、请假或休班未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领导签字的,每次扣10元。

51、请假应最少提前12小时,临时请假的,每次扣10元(有医院病历除外)。

52、无故旷工的,每次扣三天工资。

53、未完成手头工作休班的,每次扣20元。

54、因休班影响工作或导致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每次扣20元。

55、未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中的任何一项,每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扣30-5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并赔偿公司损失。

56、未履行值班职责的,每次扣10元。

57、公司规定的相应记录不健全的,(如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各种
计量记录等),每次扣20元。

58、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每次扣50-100元,并赔偿公司损失,情节严重的,并追究法律责任。

59、管理人员有收受职工或他人贿赂的,一经查实,每次扣100元。

60、有违反其他规定的每次扣10元。

二、奖励
1、对车间工艺提出合理技改方案,经实施有效益的,每次奖100元。

2、对公司或车间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认定采纳的,每次奖50元。

3、全年不出现任何过失扣分行为的,奖50元。

4、全年出现过失行为不超过3次的,奖50元。

5、为维护公司形象,作出突出贡献的,奖50元。

6、弘扬正气,为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或为公司提供重要信息,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每次奖100元。

7、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顶岗等工作的,每次奖10-30元。

8、原粮收购完成目标计划且工作延时较多的,每人每月奖50-200元。

9、全月无安全事故,奖该部门(值)100元。

10、本值全月无停车事故,奖当值200元;全部无停车事故,奖设备部门400元。

三、产量、质量及能耗奖惩按绩效工资方案及相关办法进行考核。

四、实施方案
公司对奖罚实行总经理审批制,由值长(主管)开具奖、罚单,经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奖惩金额计入当月工资。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017-08-14 22:29 | #2楼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适用范围:全体职工对职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的人原则。

第四条
第五条
奖励办法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职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职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第十二条职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第十三条职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职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第十五条职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第十六条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职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职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
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

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
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职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职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017-08-14 12:21 | #3楼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
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员工积极上进,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

在奖励上,要针
对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大小,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奖励;在惩处上,对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效者;
2、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贡献者;
3、获得政府、社会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4、个人业务、工作业绩完成优异者;
5、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6、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7、符合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1、年度业绩奖:每年由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

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优秀团队奖等;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评选相应奖项;
3、即时奖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2、即时奖励:公司根据相关人员的贡献临时拟定,以红包发放。

3、奖励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旅游:由公司负担获奖员工的旅游费用。

第四条:奖励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评选,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最后上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

员工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公司设立的统一奖励标准上报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经总经理核实后在
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章惩罚
对于违犯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节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不遵守公司工作纪律者。

2)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5)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6)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
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7)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8)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9)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反馈,贻误工作者。

10)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11)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2、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2)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13)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14)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谩骂吵闹,影响
正常工作秩序者。

1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17)年度累计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处以经济处罚。

18)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19)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要求,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0)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21)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22)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23)年度累计警告二次(含)以上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25)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26)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8)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30)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1)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32)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33)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34)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35)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10000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36)严重违犯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7)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8)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9)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0)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含)以上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
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向董事会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二0一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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