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产、非直产薪酬管理制度(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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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制定目的
1.1.1建立起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的薪酬绩效模式,激励员工创造高绩效。

1.2.2使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薪酬水平,持续吸引和保留高素质人才。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为公司薪资分配﹑绩效考核及福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公司直产和非直产员工。

1.3制定原则
1.3.1外部竞争性: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薪酬及福利体系设计需要考虑面在外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
1.3.2绩效导向性:根据各岗位特性,制定有激励性的业绩指标,将员工工作绩效、工资收入和公司业绩紧密联系,激励和引导员工创造更高绩效的同时获得与公司业绩同步增长的良好收益;
1.3.3风险共担性:员工薪酬与企业经营收益及风险紧密联系,形成公司核心骨干与企业长期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1.4.职责分工
1.4.1 总经理
1.4.1.1 向人力资源部下达公司员工薪资分配﹑绩效考核及福利的指导思想与分配原则;
1.4.1.2 参与本制度制定过程中的评审、讨论、会签,对关键性内容与标准作最终裁定;
1.4.1.3 对本制度的颁布、实施、修订签字批准;
1.4.1.4应本制度相关条款规定,对相关薪资表单(如员工薪资等级的确定、调整、月度工资报表等)签字批准。

1.4.2人力资源部
1.4.
2.1人力资源部是此制度的直接负责部门,负责该制度的起草、评审、报批、修改及实施;
1.4.
2.2对其它部门与薪资核算、发放、调整等有关联的工作指导督查;
1.4.
2.3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挖掘人才潜力,控制人力成本,保持供需平衡。

1.4.3 财务部
1.4.3.1在规定时间内核算人力资源部递交的工资表的准确性(含单项金额和总金额);
1.4.3.2做好资金准备工作,保障员工薪资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发放;
1.4.3.3 做好与银行之间联络与协调,及时妥善处理与薪资发放相关的工作(如工资卡的增减、更换、挂失等);
1.4.4 其他部门:
1.4.4.1负责执行该制度;
1.4.4.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宣讲,并及时反馈员工需求和信息。

第二章适用部门和岗位
2.1 适用部门和岗位:
2.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产和非直产岗位员工,具体对应如下:
2.1.2 随着公司发展,会有新岗位加入;
2.2 新岗位加入流程:
部门经理申请设置新岗位-----报总监审核-------经HR同意------报总经理批准-------修改组织架构------由HR将新岗位编入本制度-------完成本制度的修订审批-------颁布执行
第三章薪资类别和薪资结构
3.1 薪资类别:
3.1.1 直产、非直产员工岗位考核周期为月度,因此实行月度绩效薪酬,即每月考核部门、员工工作绩效,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当月挂钩、发放;
3.2 薪资结构:
月度绩效薪酬制岗位薪资结构:月收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加班费;年收入=月收入×12+年终奖基数×系数。

3.2.1岗位工资:是员工的基础工资,是员工计算加班费的基础,是员工社保缴费参照基数,是员工公积金缴费参照基数,员工岗位工资一经确定,除非岗位发生变化,否则岗位工资一般不再变动,调薪一般不调整岗位工资,除非重新修订该岗位的岗位工资。

3.2.2绩效工资:是员工绩效考核的薪资基数,属于员工的浮动收入,随公司、部门、团队和员工个人的绩效变化而变化,是员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直接体现。

3.2.4年终奖基数和系数:年终奖基数是员工年终奖的发放基数,系数是年终奖的发放系数,随公司、部门、团队和员工个人绩效变化而变化。

第四章岗位工资
4.1 设置原则:
公司按员工岗位不同设置岗位工资;
4.2 岗位工资:
各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一《直产、非直产岗位薪资对照表》,员工本人和其上级可以查询,对其他员工保密;
第五章薪资等级
5.1 试用期工资:
每个岗位均有对应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是该岗位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薪资,一般是该岗位员工转正工资的80%。

5.2 转正工资:
5.2.1每个岗位均有对应的转正工资标准,是该岗位员工转正后的薪资;
5.2.2各岗位具体薪资标准详见附件一《直产、非直产岗位薪资对照表》;
第六章加班费和调休
6.1加班费:
6.1.1公司鼓励员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班,但从保障员工休息时间的角度出发,员工每周至少应休息一天,在8小时内应高效完成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只在生产必须时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的加班;公司严禁员工消极怠工和混加班,一旦发现,对当事员工和其直接上级予以严惩;
6.1.2员工按其实际加班小时数每月获得加班费,每月实际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0小时;
6.1.3任何加班应由营运总监和HR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下当月加班必须超过40小时的,应提前一天报营运总监和HR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算超出40小时的加班费。

6.1.4加班工资核算方法为:加班工资=月岗位工资/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系数。

6.1.5加班工资系数:平时加班:1.5倍;双休日加班:2倍;节假日加班:3倍。

6.1.6加班申请应以部门或个人为单位,提前至少4小时将加班单交营运总监及HR经理批准备案,同时应附上
具体加班时间、加班所使用设备、加班具体名单、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等,营运总监和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稽核。

6.2调休:
6.2.1超出规定小时的加班,应在六个月内调休完毕,节假日加班不准调休,必须发放加班费;
6.2.2如六个月内无法调休完毕的,补发加班费。

第七章试用和转正
7.1 试用期员工适用该岗位试用期工资,一般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转正后适用转正工资标准;
7.2 特殊情况下,经使用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可超过正常转正工资标准,但只能按级差加入绩效工资,每个级差为100元。

7.3 试用期员工每月10日(含)前入职的,转正当月工资按转正工资计算;每月10日以后入职的,转正当月工资分段计算。

第八章病事假工资管理办法
8.1小时工资标准=岗位工资/21.75/8;
8.2 请假调休:员工请假先按调休计算,年假、加班不够调休的,按具体请假类别考勤,法定假日加班工时不得进行调休,必须发放加班费;
8.3 病假:
8.3.1员工病假,先按病假一天8小时进行调休,没有年假和加班可供调休的,按病假考勤,病假日工资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每月除病假日外的正常出勤时间,按日工资标准计算,长病假按法律规定执行;
8.3.2请病假的影响:当月病假天数超过5天,不享受绩效工资;全年病假时间超过20天,不享受年终奖,在20天以内,每请一天病假按2%扣除年终奖。

8.4 事假:
8.4.1员工事假,先按一天8小时进行调休,没有年假和加班可供调休的,按事假考勤,按日工资标准×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4.2 请事假的影响:当月考勤事假天数超过2天,不享受绩效工资;全年事假时间超过10天,不享受年终奖,在10天以内的,每请一天事假按4%扣除年终奖。

8.4.3 所有调休与其加班实数相对应。

第九章津贴和福利管理办法
9.1 工龄津贴:
9.1.1每在公司工作满一周年,次月可享受每月50元的工龄津贴,两周年为100元,以此类推,以300元为上限;
9.2 技能津贴:
9.2.1公司设置A、B、C、D、E、F六个等级的技能津贴,分别为:
F级:50元;E级:100元;D级:150元;C级:200元;B级:250元;A级:300元
9.2.2 技能津贴的管理详见《直产、非直产员工技能津贴评定及管理制度》;
9.3 夜班津贴:公司给予每个上夜班员工10元/班的夜班津贴;
9.4 职务津贴:班长300元/月;员工晋升为班长,原岗位工资不变,增加职务津贴;
9.5 特殊工种津贴:被列为特殊工种的岗位员工,可按国家法律规定享受有关津贴。

9.6 保险和公积金:
9.6.1公司给每位员工缴纳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以岗位工资为准;
9.6.2 员工如果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造成公司多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从员工未结算工资中扣除。

9.7 班车:公司为员工提供班车;
9.8工作餐: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工作餐,标准为中餐、晚餐、夜宵8元/餐/人;早餐3元/人,早餐以津贴形式发放,其他各餐提供送餐服务。

第十章工资发放、查询、纠错和保密制度
10.1 薪酬月:公司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个薪酬月,相关绩效数据采集均以薪酬月为准;
10.2 薪酬发放日:公司确定每月5日为发薪日,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提前至4日或在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发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发放,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各部门。

10.3 薪酬查询与纠错:每月6日—8日为薪酬查询日,员工可就本人工资中的疑问向人力资源部查询;如确系工资计算错误或银行发放错误,人力资源部应立即填写《工资纠错单》,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在下月工资中纠正。

10.4薪酬保密: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各部门管理人员仅可了解下属的工资情况,员工严禁打听其他员工工资情况,一经查实有人违反薪酬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薪资信息,造成公司管理混乱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与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章其他
11.1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统计数据与计算结果务必做到真实、准确、及时;
11.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总经理有最终裁定权。

11.3 本制度自2011年4月实施,以往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按本制度执行。

11.4 本制度2011年每三个月修订一次,2012起每年修订一次。

11.5 更改记录(附后页)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
部门:部门:部门:
日期:日期:日期:
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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