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仪表系统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3.18
•【字号】鄂应急办[2020]7号
•【施行日期】2020.03.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省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全省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工装置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可对化工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自动调节,对工艺装置可能出现的工艺参数偏离进行控制,能够迅速、准确的对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做出响应, 从而能够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给设备、环境和人员
造成的危害。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重大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大都与安全仪表失效或设置不当有关。
从安全执法检查及安全设计诊断来看,我省化工(危化品)企业在安全仪表系统管理中还存在危险与风险分析不足、仪表设计选型不当、安全完整性等级(SIL)定级不准、系统功能不完善、管理制度缺失、维护保养不到位、以及在役装置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评估不全面等问题。
为认真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落实精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排查评估“两重点一重大”在役化工装置(不论是连续生产或间歇生产)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应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含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
同步实现化工装置过程控制或安全仪表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化,确保各层级安全保护设置合理、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提升化工装置安全保障程度,防范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生产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以下统称为“危险化学品企业”)。
其他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但危险性较高的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企业或单位,宜参照本方案实施。
三、整治内容
企业对照总局令第40号、41号、有关标准以及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管三〔2013〕3号、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和应急〔2019〕78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在役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开展过程危险分析(HAZOP分析等)和保护层分
析(LOPA方法),系统地对企业潜在的危险进行预先的识别、分析和评估。
一是排查评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是否配备过程控制系统及过程控制系统的符合性;二是排查评估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安全仪表系统(SIS)及配备的独立安全仪表系统是否满足风险控制目标要求,是否符合法规规章及标准要求。
三是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开展过程危险分析(HAZOP等)及风险评估,排查评估已实现过程控制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能否满足风险控制目标要求,若不能,确定需要增加的安全仪表系统(SIS)保护层和其他保护层。
要督促企业针对排查和分析评估提出的问题,编制整改计划方案,组织开展整改;建立并落实安全仪表设施运行、维护、测试、变更、摘除、停用等规程、强化制度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3月-4月)
制定印发《全省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评估技术指南,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确认一批了解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及仪表生命周期管理,熟悉过程危险分析及风险评估,掌握安全仪表功能定级评估的骨干队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排专人参加培训。
各市(州)应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谋划,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对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安排。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0年4月-5月)
各企业要按照法规标准和《湖北省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功能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关程序及要求,自行组织经过培训的有关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能力和经验的专业技术机构,依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AQ/T3049-2013),对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进行HAZOP分析,并结合设计
复核和全省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认真完成《自评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
对已实现过程控制(DCS、PLC或随工艺包带有成套DCS、PLC)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经评估不能满足风险控制目标要求需增加的安全仪表系统(SIS)保护层和其他保护层的,以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可参照《技术指南》的要求,组织经过培训的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专业机构对整治方案进行审核,对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进行验证,审核整治方案。
企业专班人员应主导或全程参与整个评估活动,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应发挥社会组织职能,建立安全仪表功能定级评估的骨干队伍库,为企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三)问题整改阶段(2020年6月-11月)
企业按照审核整治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时间节点等,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改造。
其中:自控设计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石油化工行业甲级、石油化工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要具备石油化工施工过程总承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安全要求规格书进行施工安装,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企业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企业在施工改造期间的安全生产。
施工改造完成后,企业要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化工装置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情况统计》(见附件3)、《化工装置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编制纲要》(见附件4)。
竣工验收应邀请有参与过整治方案评审或SIL定级培训的专家参加。
(四)总结检查阶段(2020年12月)
各市(州)要对化工装置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
省应急管理厅将结合日常监管对各市(州)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SIS)是防止化工装置事故的重要保护层,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各地要提高工作站位,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开展化工装置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要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运行、维护、测试、变更、停用等规程和制度,认真组织排查评估填写《自评检查表》上报属地应急部门,6月20日前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
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经评估仍需要增加的安全仪表系统(SIS)保护层的,应参照《技术指南》,编制整治方案,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整治方案进行评审,相关整治项目委托正规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实施,整治完成后,企业组织竣工验收。
整治方案评审、竣工验收的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SIS定级培训专家占比不少于60%。
(三)加强督办,严格追究。
各地要加强对企业评估整改过程的督导检查,凡未认真对“两重点一重大”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进行梳理,年底前安全仪表系统依然达不到规范、文件要求的企业,应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依据《安全生产法》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管理。
省厅将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市(州)进行通报。
联系人:阮鹏程电话*************
附件:1.自评检查表
(1)《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检查表》
(2)《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安全保护设施检查
表》
(3)《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检查表》
(4)《化工装置安全保护设施检查表》
(5)《安全仪表系统检查表》
(6)《仪表控制及管理检查表》
2.湖北省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功能评估技术指南
3.化工装置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情况统计
4.化工装置过程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编制纲要
5.工作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