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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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第一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消防职业道德
第一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和工作要求,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二节相关法律
★土地的划拨与出让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

同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4)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5)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6)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第三节部门规章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
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四类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单位应当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按照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火灾事故调查一般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分工进行。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批;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原则的特点:本质性、基准性、稳定性、独特性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原则的作用:维护公共安全原则、诚实守信原则
第二篇建筑防火检查
第一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检查
第一节建筑分类
1.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是界定建筑是否为高层的依据,建筑高度大于27m 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非单层建筑属于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检查时,需要注意:
(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 时,不需计入建筑高度。

(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

5m 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2.建筑层数
(1)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 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2)当住宅建筑或设置有其他功能空间的住宅建筑中有1 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 时,先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 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

5m 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等于1。

5m 时,多出部分按1 层计入建筑层数。

第二节建筑耐火等级
建筑耐火等级指建筑物整体的耐火性能,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最低耐火极限决定,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的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除防火墙体外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保护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构件的全部部位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可不低于1。

00h。

(1)厂房和仓库
①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时,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②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④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 时,可采用三级耐火
等级的建筑。

(2)民用建筑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如电信、医疗、电力调度等建筑.
(3)汽车库、修车库
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和Ⅰ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

Ⅱ、Ⅲ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3。

耐火等级与建筑层数的一致性
(1)厂房
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6 层;三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2 层、丁、戊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3 层。

(2)设有儿童用房、儿童活动场所和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特殊场所的民用建筑
①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该场所所在的层数不得超过3 层.
②商店、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剧场、电影院和礼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该场所所在的层数不得超过2 层。

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该场所只能为单层.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第一节总平面布局
二、常见企业总平面的布局
街区道路布置和市政消火栓的布局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街区道路中心线间距离一般在160m 以内,市政消火栓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区道路布置,间距不得大于120m。

(一)石油化工企业
1.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厂区主要出入口不少于两个,设置在不同方位。

3。

企业消防站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

(二)火力发电厂
1。

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围栅高度不小于1.5m;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的高度不小于2.5m 高。

(三)钢铁冶金企业
1.贮存或使用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明火或散发火花以及产生大量烟气、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布置在厂区边缘或主要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
2.当总容积不超过200000m³时,柜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5。

0m;当总容积大于200000m³时,不宜小于18.0m.
3。

储罐的净距均不得小于2。

0m。

4.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电炉煤气的管道不能埋地敷设。

四、消防车道
(一)检查内容
1.消防车道形式
消防车道常见设置形式有环形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和与环形消防车道相连的中间消防车道等形式。

针对不同类别的建筑、露天堆场和储罐区,具体检查要求为:
(1)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220m 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四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对于设有短边长度大于24m 的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2。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0m,其坡度不宜大于8%;
3。

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一般轻系列消防车大于等于7m,中系列消防车大于等于9m,重系列大于等于12m。

4.消防车道回车场地的面积不小于12m×12m、高层民用建筑的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m×15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小于18m×18m。

5。

消防车道承载力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一般轻、中
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1t;重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15t~50t。

五、消防车登操作场地
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面,此范围内裙房的进深不大于4m,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 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2。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 和8m。

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15m.
第二节平面布置
一、厂房
(一)检查内容
1。

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2.办公室、休息室的布置
(1)对于甲、乙类厂房,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得设置在厂房内,必须设置时只能与厂房贴邻建造,且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 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对于丙类厂房,厂房内可设置为厂房服务的办公室、休息室,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至少设置1 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需为乙级防火门。

3。

中间仓库的布置
(1)对于甲、乙类中间仓库,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2)对于丙类仓库,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

5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3)对于丁、戊类仓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4。

中间储罐的布置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大于5m³。

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

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门为甲级防火门。

二、仓库
1。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2。

附属办公室、休息室的布置
(1)对于甲、乙类仓库,严禁在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得贴邻建造。

(2)对于丙类仓库,在仓库内可设置办公室、休息室,需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开设的连通门时为乙级防火门。

三、民用建筑
1.商店
(1)设置层数。

地下商店营业厅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可设置在二层及以下的楼层,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只能布置在首层。

(2)商品经营种类.营业厅经营和储存商品的火灾危险性不得为甲、乙类。

(3)营业厅的防火分隔。

当地下商业营业厅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需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进行分隔;
五、人防工程
不允许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2。

地下商店
(1)设置层数。

地下商店营业厅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

(2)商品种类。

营业厅经营和储存商品的火灾危险性不得为甲、乙类。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墙上必须开设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2)设置部位。

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9m。

(3)设置层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得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大于10m。

(4)房间布局.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建筑面积大于50 ㎡的厅、室,疏散出口不少于2 个;厅、室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4。

医院病房
人防工程内的医院病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大于10m.
第三节救援设施的布置
灭火救援设施主要包括消防电梯、屋顶直升飞机停机坪和救援口等。

一、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开;在隔墙上开设的门为甲级防火门。

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小于10L/s。

消防电梯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
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建筑高度超过100m 且标准层面积超过2000 ㎡的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的屋顶宜设直升飞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从建筑主体通向直升机停机坪出口的数量不少于2 个,且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三、消防救援口
消防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小于0.80m 和1。

00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0m. 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在每层设置,设置间距不大于30m,保证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 个.
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第一节防火分区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人防工程中,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烧的房间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避难走道不划分防火分区。

★对防火分区间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帘,检查是否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如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其卷帘两侧需要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小于3h。

二、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1。

竖向井道设置
主要检查要求:
(1)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排(气)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均分别独立设置。

井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

(2)高层建筑内的垃圾道排气口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的门为丙级防火门。

垃圾斗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3)电梯井独立设置。

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得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井壁除开设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开设其他洞口。

电梯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

00h.
第二节防烟分区
一、防烟分区设置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2000 ㎡.
(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不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不大于75m.
二、挡烟设施
用于防烟分区挡烟的设施主要有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 的梁等。

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大于等于0。

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小于7s.
第三节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分隔设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式的,如建筑中的内外墙体、楼板、防火墙、防火隔间等;另一种是活动式、可启闭式的,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

一、防火墙是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h 的不燃性实体墙。

二、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需安装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扇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得大于80N。

三、活动式防火窗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60s 内能自动关闭。

四、防火卷帘
对设置在中庭以外的防火卷帘,需检查其设置宽度,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 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 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m。

五、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150℃。

其它风管上安装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均为70℃。

六、排烟防火阀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

七、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

0㎡.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门为甲级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最小间距不小于4m。

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采用A 级材料。

第四章安全疏散检查
第一节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一、安全出口
(1)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

当公共建筑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时,具体检查要求为:
①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且人数不超过
50 人的。

②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耐火等级、建筑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和使用人数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共建筑。

③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2)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数量与建筑单元每层的建筑面积和户门到安全出口的距离有关,一般要求住宅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当住宅每单元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时,检查要求为:①建筑高度不大于27m 的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

②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 的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小于650㎡,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0m。

(3)厂房
厂房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

当厂房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检查要求为:
①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 人.
②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 人.
③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 人。

④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 ㎡,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 人.
⑤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 人。

(4)仓库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2 个。

当仓库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时,检查要求为:
①仓库占地面积不大于300㎡。

②仓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③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

(5)汽车库、修车库
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内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的修车库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
2.安全出口的宽度
(1)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2)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宽度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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