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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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5.30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
•【施行日期】2015.05.3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任:徐绍史
201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