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护理技能”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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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护理技能”竞赛规程
6. 操作预赛的分组及竞赛顺序号在每场竞赛开始前30分钟由参赛选手本人抽签确定。
7. 操作决赛的选手竞赛顺序号在决赛开始前30分钟由参赛选手本人抽签确定。
8. 每场竞赛的检录均须携带参赛选手本人的身份证和学生证。
9. 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长至现场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0. 配合参赛选手进行竞赛的模拟患者由各校自带,并在指定地点、时间侯场。
11. 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场计时员记录在案。
选手提前结束竞赛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六、竞赛环境
竞赛环境保持安静安全,整洁明亮,通风良好,设备完整,符合行业标准和竞赛要求。
理论测试在课室进行,单人单桌,每课室安排两位监考人员;技术操作在护理实训室进行,每一项操作均安排单间实训室,并配备竞赛所需的物品与工作人员(含裁判员)等。
七、技术规范(各项操作流程见附件)
八、技术平台
满足竞赛所需的设备与物品,与行业标准接轨,采用软件系统进行总分计算等。
九、评分标准(各项评分标准见附件)
十、评分方法
每项操作技能竞赛内容包括评估、计划、实施和评价四部份(详见<评分标准>部分)。
每位选手的总成绩由理论测试成绩与技能操作成绩构成,构成比例是:
(一)预赛
1.理论测试:占总成绩10%。
2.技能操作:占总成绩90%。
每项技能操作由若干名专家担任裁判。
裁判根据公布的护理技能操作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若干名裁判的平均分作为选手该项目成绩;二个项目的竞赛成绩之和取平均分即为该选手的技能操作成绩。
3.总成绩:每位选手的理论测试与技能操作成绩之和为该选手的总成绩。
A、B两组分别按各选手总成绩进行排序,并按预赛选手人数的60%比例,确定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
(二)决赛
决赛当天,通过抽签确定各选手的参赛顺序号,选手按序参加决赛。
决赛为技能操作,由5名专家担任裁判。
裁判根据公布的护理技能操作评分标准独立进行评分,去掉裁判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3名裁判的平均分作为选手决赛成绩。
然后,根据各选手决赛成绩进行排序,分别确定各个等级奖励的名单。
十一、赛项安全
1.各参赛队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2.所有进入赛场的车辆、人员凭竞赛标志通行,主动接受承办学校保卫部门的检查。
3.所有人员只允许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
4.参赛人员不得将大赛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5.参赛人员对竞赛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通过领队向竞赛组委会反映,不得扰乱赛场秩序。
6.竞赛期间如发生伤病、火情、地震等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参与扑救或有效撤离。
十二、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场设仲裁组。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场仲裁组工作。
赛场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地市领队向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竞赛观摩
各队可通过观看选手的技术操作实况转播,以利于各校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十四、竞赛视频
选手的技术操作采用摄像、录像,记录竞赛全过程,进行全程实况转播。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l. 各参赛队应本着“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参加竞赛,发扬团结、友好、协作的良好道德风尚,营造“友谊第一、竞赛第二”的优良赛风,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弄虚作假,避免产生各种矛盾。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名次。
2.各参赛队的领队要管理好本队人员的生活及安全,有条件的学校可为学生购买保险。
3.各参赛队要遵守竞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有意见应由领队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选手的各项赛前准备工作,包括相关理论、
技
术操作以及心理健康的辅导。
2.要指导选手准时参加竞赛并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有关物品。
3. 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私自与裁判接触。
4. 竞赛进行时,指导老师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赛场。
5. 对裁判工作有异议,必须通过本队的领队在赛场结束后2小时内向竞赛组委会提出书面意见。
(三)参赛选手须知
理论测试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检录、领取选手参赛证、抽取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参赛证、座位号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核对。
未按时检录和抽签者作弃权处理。
2.开始考试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3.用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试指令下达后方可答题,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
5.考试结束指令下达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带离考场。
技能操作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检录、领取
选手参赛证,抽取出场顺序号,未按时检录和抽签者作弃权处理。
检录和抽签之后,进入候赛区等待出场。
参赛选手迟到20分钟以上,则不允许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置。
2.参赛选手必须携带或佩戴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备查,缺一证者取消参赛资格。
在竞赛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任何信息(包括着装、个人姓名、学校名称等)。
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由竞赛执委会按违规作出取消成绩或其它相关处理。
3.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竞赛次序。
选手按要求贴好竞赛次序标志后,在候赛区听从指挥等候竞赛。
竞赛开始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竞赛流程到操作准备室准备操作用物,各参赛选手应对竞赛的物品进行检查确认。
4.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各项竞赛。
上午参赛结束的选手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场,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赛后选手休息室休息,待下午竞赛开始后方可离开。
5.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尊重裁判,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参赛选手必须着竞赛执委会统一规定的护士服、护士帽、护士鞋、头花、高筒袜进入赛场,选手不得在参赛服饰上作任何标识,违规者则取消本次竞赛成绩。
6.参赛选手须服从裁判。
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并自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
竞赛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其他故障,必须经裁判长确认后方能暂停操作,暂停时间不计入竞赛时间。
7.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选手竞赛开始、终止时间由赛场计时员记录在案。
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若因突发故障原因导致竞赛中断,应提请裁判长至现场确认其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8.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物、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并由领队在当日向竞赛执委会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口头投诉视为无效)。
领队、指导教师和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或无理取闹。
仲裁组受理之后根据调查结果,集体研究并提出裁决意见,再将裁决意见通知领队。
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选手须服从仲裁组裁决,如因申诉或对裁决不服而停止竞赛,按弃权处理。
(四)工作人员须知
1.竞赛工作人员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要求做好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证件,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3.新闻媒体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竞赛正常进行。
4.自觉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服从调配和分工,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5.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不准营私舞弊。
附件:
密闭式静脉输液法(头皮针)操作程序及评分标准
竞赛时间:操作在8分钟内完成。
竞赛工具及材料:①注射盘:皮肤消毒液(安尔碘50ml装)、无菌棉签。
②医嘱单、0.9 %氯化钠(250ml塑料瓶)、输液瓶贴、输液器、输液挂卡、治疗碗、弯盘、止血带、治疗巾、小垫枕、输液胶贴(三条一联)、洗手液。
③输液架,必要时备一次性手套。
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操作程序及考核标准
竞赛时间:4分钟之内完成。
竞赛工具及材料:心肺复苏模拟人、纱布(2片)、弯盘
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及评分标准
竞赛时间:操作在5分钟内完成。
竞赛工具及材料:治疗车、无菌卵圆钳及存放容器(干置)、无菌镊子及存放容器(干
置)、无菌罐2个(内放纱布、干棉球)、消毒液(碘伏)、无菌溶液(玻璃瓶装0.9%氯化钠溶液250ml)、棉签、无菌治疗碗及包布、无菌治疗巾及包布、带盖方盘(内放
鼻饲法操作程序及评分标准
竞赛时间:操作在8分钟之内完成。
竞赛工具及材料:治疗车、治疗盘2、治疗碗、胃管、50ml灌注器或注射器、镊子、弯盘、纱布数块、石蜡油、棉签、胶布、橡皮圈、电筒、治疗巾、一次性橡胶手套、鼻饲液、温开水及水杯、病历、治疗单,必要时备压舌板及开口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