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
某区排查整治 “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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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地条钢”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区排查整治“地条钢”和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地条钢”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融化后轧制成材,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控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不仅严重干扰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
为此,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制售“地条钢”。
去年以来,钢铁价格有所回升,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又有所抬头。
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将干扰我省钢铁去产能工作,制约钢铁行业健康发展。
二、展开全面排查整治(一)范围和目标。
1.整治范围:我区区域范围内所有“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企业。
2.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地条钢”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清理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并杜绝“地条钢”的销售和使用。
(二)时间安排。
此次行动分为二个阶段,从2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
区政府成立XX区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和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勤同志任组长,副区长杜茂林同志任副组长,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等单位及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统筹协调此次工作的开展。
2.全面排查阶段。
各镇街、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将自查报告形成文字材料于2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职责分工各镇街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地条钢”有关会议精神,对辖区内涉钢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排查、实地排查、逐一排查,真正把底数搞清楚,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区发改局负责全区“地条钢”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1eda34f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6d.png)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推进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当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层出不穷的现状,制订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制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减少已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的负面影响;2、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3、加强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4、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1、建立联合执法体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深度的打击;2、对建筑、制造、销售等重要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加强源头治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3、强化安全检查工作,着力消除隐患,减少人身伤亡事故;4、强化公共安全防范,建设智慧警务,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人员的监控。
5、加强与群众沟通协调,强调宣传教育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6、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发挥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1、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至关重要;2、各项工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3、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五、预期效果经过专项行动的有力推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所减少,相关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市场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全社会安定和谐。
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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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工作,结合X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X年中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相关工作要求,依法打击和取缔一批落后产能、生产淘汰产品的违法违规企业和黑窝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化供给侧改革,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到X年5月31日,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全市范围内所有“地条钢”生产企业,严格做到“四个彻底”的要求,即:彻底拆除中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掉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
二、时间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X年5月15日前)。
由市政府召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供电局、地电X分公司和各县区政府参加的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题工作会,就开展全市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辖区“地条钢”生产企业专项工作整治方案,对本辖区内“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进行再次核实清理,整治方案于5月17日前报市发改委。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5月16日至X年5月25日)。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通过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排污许可证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不达标或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组织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非法使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确认的“地条钢”企业,要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彻底关闭。
(三)检查总结阶段(X年5月26日至X年5月31日)。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全县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销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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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销售工作方案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遏制钢铁企业行业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核查专项工作的通知》(x 府办发电〔x〕12号)精神,为杜绝我县存在“地条钢”生产和销售等违法行为,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12日止,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全县“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和黑窝点摸底调查与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摸底全县“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切实掌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及黑窝点的数量和生产状况,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建立健全预防长效机制。
二、排查时间及内容动员部署阶段(4月27日):迅速反应、及时部署排查工作。
成立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贸局、住建局、公安局、环保局、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组。
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与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同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宣传发动。
自查阶段(4月28日-5月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地条钢”生产、销售、流通、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县各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开展工作,并于5月3日17:00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县发改局汇总。
集中整治阶段(5月2日-5月8日):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查情况,相关执法部门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企业采取执法行动,并依法处罚。
验收总结阶段(5月9日-12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认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持续做好拉网式排查后续跟踪工作,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部分企业死灰复燃,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提交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发改委。
三、工作任务县发改局负责牵头拟定排查工作方案,落实部门分工以及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负责排查、整治等牵头汇总工作。
【工信方案】兴宁区开展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工信方案】兴宁区开展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1b81f56cf84b9d528ea7ab8.png)
【工信方案】兴宁区开展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开展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坚决打击“地条钢”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114号)文件精神,整顿和规范兴宁区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摸底兴宁区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切实掌握各镇、街道辖区内“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及黑窝点的数量和生产状况,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建立健全预防长效机制,促进钢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排查时间及内容(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6—10日):及时制定工作计划与方案,召开动员,及时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梳理阶段(3月6—7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和街道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地条钢”生产、销售、流通、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于3月8日10:00前将排查情况上报城区经信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8—9日):根据各镇和街道排查汇总的情况,由经信局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企业采取执法行动,并依法处罚。
(四)验收总结阶段(3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镇和街道认真检查工作完成情况,持续做好拉网式排查后续跟踪工作,制定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部分企业死灰复燃,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提交城区经信局。
城区经信局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城区政府和市工信委。
(五)长效管理阶段:相关责任单位依职责长期开展排查和整治,每月1日、15日分别将有关情况填写附表报城区经信局汇总。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城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要求,成立兴宁区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城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经信局、工商局、发科局、环保局、住建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局,经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岛市关于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
![青岛市关于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https://img.taocdn.com/s3/m/432f4986f90f76c660371a75.png)
青岛市关于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发改委、经济信息化委、环保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发改工业[]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地条钢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宣传发动阶段(月6日日)市政府成立“地条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组员由市发改、经信、环保、公安、司法、建设、工商、质检、安监等九部门组成。
各区、市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排查阶段(月10日日)及时将山东省发改委、经济信息化委、环保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发改工业[]号)转发到所有区、市,督促所属区、市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一经发现立即关停、拆除设备,依法处罚。
三、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日)按照属地责任原则,各、区市政府是落实“地条钢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结合全面排查情况,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存在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对“地条钢”企业充当“保护伞”、搞地方保护、甚至故意隐瞒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完善阶段(月日日)各、区市要仔细总结“地条钢整治”经验教训,研究构建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落实钢铁项目监管的属地责任,严禁新增产能,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钢铁行业违法违纪建设项目。
各区市“地条钢整治”工作总结于月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岛市关于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年月9日。
全县打击取缔“地条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全县打击取缔“地条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be0fa86d804d2b160b4ec05f.png)
全县打击取缔“地条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为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相关工作要求,依法整治和打击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违规钢铁铸造、加工企业和非法窝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深化供给侧改革,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健康安全发展。
二、时间安排(一)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5月15日前)。
统一部署,印发“地条钢”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整治方案,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环安局对各辖区内“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进行再次核实清理,督促相关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自查自改,并上报排查情况(见附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8日)。
根据各镇街、园区排查整治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局将严格依法查处。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30日)。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环安局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打击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
县安监局工商贸科:负责依法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关要求(一)迅速开展整治。
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环安局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定要重拳出击,依法拆除“地条钢”生产设备,并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监管网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请各镇街安监办、园区环安局将钢铁铸造、制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表于5月16日前报县局工商贸科,电话:X,邮箱:X)。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f8977cb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e0.png)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也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制定以下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公安机关、工商局、质监局、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
2.建立行动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二、加强社会宣传1.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结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打击的积极性。
2.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倡导企业自律,宣传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并鼓励举报非法经营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举报机制2.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严格保密其身份,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
3.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经核实后查实的案件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举报行为。
四、加大执法力度1.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设立专门执法队伍,加大对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采取不定期、突击执法的方式,提高执法效果和震慑力。
3.对查处的案件进行及时公示和通报,增加社会知晓程度和警示效果。
五、加强协作机制1.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信息,加强执法协作,形成合力。
六、加强惩罚力度1.加大对非法违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构建高压态势。
2.建立失信人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记录和通报,增加恶劣行为的社会惩罚力和舆论压力。
地条钢 整治 实施方案
![地条钢 整治 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5ca0262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42.png)
地条钢整治实施方案地条钢整治实施方案。
地条钢,指的是一些小作坊或者私人采矿企业非法开采铁矿石,然后采用简易的设备进行炼铁,生产出来的钢材通常是低质量的,对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切实整治地条钢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整治实施方案。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
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采矿企业和钢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制度和法规,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甚至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发现的地条钢生产活动,要立即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地条钢产业链上下游的监管,防止地条钢产业链的继续蔓延。
再次,加强宣传教育。
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向广大群众普及地条钢的危害性,引导人们抵制地条钢产品,树立环保意识,共同参与到地条钢整治工作中来。
同时,要加大对地条钢整治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决心和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氛围。
最后,加强技术支持。
要加大对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为地条钢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要鼓励和支持那些采用环保技术进行生产的钢铁企业,为他们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推动整个钢铁行业向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地条钢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技术支持,才能够有效地整治地条钢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地条钢整治工作,共同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贡献力量。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cfd7460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d0.png)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大气十条”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高效、科学、可操作的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整治目标全面禁止生产、流通和使用地下小钢厂、散乱污企业等污染企业;严格落实高排放燃煤小锅炉淘汰、农村散煤治理、城市老旧车辆淘汰等措施,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目标。
三、整治措施1. 工作分管领导和部门结合实际,建立新型工作机制。
鼓励不同职能部门形成合力,进行信息共享、沟通互动,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2.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强化工作力度。
3. 制定严格的监督制度,建立专项巡查机制,对生产经营地条钢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
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采用“公开透明、信访接待、专项督办”等方式,保障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工作中。
5. 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违法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地条钢进行无限度的打击。
6. 暂停未取得环保许可证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企业进行环保设施的改造。
同时,要加大环保设备的更新力度,逐步实现生产空间和环保设备的合理布局。
7. 对于生产经营地条钢企业,要限期整改,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整改措施和期限要明确,责任人要落实。
四、保障措施1. 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整治工作。
2.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在资金上,要加大投入,以保证整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3. 打造一支专业的指挥队伍,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 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各方信息,做好全面考虑,做出具有科学性的决策。
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
![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c24a635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eaa173e.png)
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地条钢作为一种不合规、不合格的产品,广泛存在于我国的钢铁市场中。
地条钢一方面严重影响了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对社会安全造成了潜在威胁。
为了整顿钢铁市场,推进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彻底根除地条钢,实现我国钢铁产业的优化升级,确保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增强产品的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措施1.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地条钢的定义和禁止生产销售。
(2)加大对地条钢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量,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主体。
(3)完善监管体制,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2.加强生产环节管理(1)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环节符合标准要求。
(2)鼓励企业加强自律,提高自检自控能力,主动防范地条钢的生产。
(3)实施钢铁企业白名单制度,对合规企业予以激励和扶持,对不合规企业进行处罚和限制。
3.加强销售环节管理(1)加强市场监测,建立健全的市场监测网络,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发现地条钢违法行为。
(2)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监管,严禁地条钢的行销和流通。
对从事地条钢销售的违法行为主体进行查处和处罚。
(3)构建诚信机制,加强对合规企业的宣传推广和支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4.加强社会宣传教育(1)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地条钢的危害性和相关政策法规。
(2)开展针对钢铁企业和消费者的培训活动,提高大家对地条钢的认识和警惕性。
(3)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地条钢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三、实施与监督1.实施机构成立专门的地条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
2.实施步骤(1)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
(2)逐步推进整治工作,分阶段、分批次开展。
(3)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机构参与,协同推进。
3.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7a4ea614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3e.png)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生产经营地条钢是指以废旧钢材为原料通过炼钢或轧制工艺加工成形的钢材,它们的生产过程存在着环保、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促进市场竞争,解决环境、安全等问题,以及规范钢铁产业的发展,当前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项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全面摸清生产经营地条钢的真假、实情、规模和分布情况,着力整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钢铁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使钢铁行业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绿色的方向发展。
二、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国各地生产经营地条钢的企业、生产经营地条钢加工和使用的企业,以及在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存在地条钢流通问题的企业。
三、整治内容1. 加强监管加强监管部门的组织力度和监测能力,严格实施供应链管理,打击非法添加材料以及夹杂钢材等行为。
其中,对于主动整改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拒不整改或者违法生产生销的企业给予惩罚。
2. 深化市场化改革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钢铁生产方向的调整和优化,整合产业链资源,改善企业产业结构和发展环境。
同时,依法打击非法钢铁生产和流通行为,保护合法市场秩序。
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健全钢铁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环保工作,鼓励企业加强自我监管和自我约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四、整治措施1. 制定应急预案和奖惩制度制定生产安全和环保监管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执法机制建设,对于存在违法生产和环保等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主动整改的企业给予奖励。
2. 加强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提高生产经营地条钢的质量,降低环保、安全等问题的风险,促进钢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钢铁产业的政策、法规和创新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树立正确的钢铁产业发展观念。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5cdd4f6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7d.png)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生产经营地条钢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条钢的管理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启动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地条钢的管理和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一)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地条钢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持续加强地条钢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切实控制地条钢的生产和流通。
(三)推进钢铁行业的升级和转型,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重点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由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明确分工负责,加强工作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加工和储存地条钢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打击地条钢的违法行为,确保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监管工作。
加强钢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生产质量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等行为。
(四)大力推进钢铁行业的转型升级。
通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措施,推动钢铁生产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向转型升级,推进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落实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
相关部门应成立联合工作组,明确分工负责,加强工作协调,确保规范目标的落实,彻底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监管力度。
针对地条钢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对未经合法程序批准的生产加工地条钢(包括冷轧裸钢、镀锌和镀铬钢)的企业和个人,依法采取行政、刑事等惩罚措施。
(三)加强技术改造。
钢铁企业应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钢铁生产质量和标准,推进钢铁行业的升级和转型。
整治地条钢实施方案
![整治地条钢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1e48da04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b7.png)
整治地条钢实施方案一、加强监管力度。
1. 对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确保每家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原料来源等情况清晰明了。
2. 加强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整顿。
二、规范生产行为。
1. 对地条钢生产工艺进行规范化,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严格控制原料来源,禁止使用来路不明、质量不合格的废旧金属作为地条钢的原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惩处力度。
1. 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2. 对地条钢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监管,严禁销售未经质量检测合格的地条钢产品,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推动产业升级。
1.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生产工艺水平,降低能耗,减少排放。
2. 鼓励地条钢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环保的新型钢铁产业,推动地条钢产业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五、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大对地条钢整治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条钢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2. 开展地条钢整治专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理念,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地条钢整治工作。
六、加强协作机制。
1. 建立地条钢整治工作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
2. 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地条钢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合力。
通过以上整治地条钢实施方案,我们将加大对地条钢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协作机制,全面整治地条钢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绿色发展,推动钢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整治地条钢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f4266c1ba0d4a7302763ae6.png)
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X省和X市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坚决遏制我市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违法制售“地条钢”行为,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坚决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是“去产能”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部署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X市遏制钢铁违规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主动出击、严防死守、各司其职、密切协作,扎实有效、不折不扣地开展和推进此项工作。
二、明确目标,严格落实确保完成国家、X省及X市下达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各项指标任务。
X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重点是:依法彻底取缔“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严禁新增产能,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
各乡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落后产能,要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并按照“四个一律,一个确保”(“一律停产、一律断水断电、一律拆除、一律严肃处理,确保稳定有序”)要求,果断采取措施。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1.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彻底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的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做到应退尽退。
2.对于违规生产“地条钢”企业,彻底拆除冶炼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轨道等装备和设施。
3.除铸造企业外,炼钢企业的中频炉、工频炉,未批先建或未批建成等违规产能涉及的转炉、电炉一律停止生产,封存设备。
4.对涉及关停、拆除封存生产装备和设施的企业,保留现场前后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存档备查。
5.对获得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状态、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或撤销其生产许可证手续。
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
![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37871be3783e0912a3162a30.png)
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作部署,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打击“地条钢”等非法生产企业,区人民政府成立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统一受理全区范围内钢铁行业项目审批备案、用地、规划、环保、质监、工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举报。
打击“地条钢”是当前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我区目前没有发现生产和销售“地条钢”,但是没有发现不代表现在和今后不存在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所以相关单位要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市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果断措施,加强联动配合,在全区开展拉网式排查,一经发现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依法处罚。
为持续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保持对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我区对举报情况属实、查证为制售“地条钢”行为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大力打击取缔“地条钢”,把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的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
根据市《X市人民政府<X年X市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1号)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和取缔“地条钢”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一)全面梳理核查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
“地条钢”主要以废钢铁为原料,采用感应炉(工频炉、中频炉)熔化轧制成材的钢坯、钢锭,以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建筑用材(线材、螺纹钢、小型材)。
进一步深入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深入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https://img.taocdn.com/s3/m/ef8e8801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55.png)
进一步深入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最新)进一步深入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深入开展排查取缔“地条钢”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打击“地条钢”是一项政治任务,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多次做出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与各地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
市政府研究决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即开展深入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取缔果断到位、监管严格规范,按照国家“四个彻底”的要求,明确行动任务,认真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打好打赢专项整治行动。
二、专项整治行动任务(一)专项整治任务。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深入排查取缔“地条钢”专项行动,对钢铁冶炼企业、铸造企业、轧钢企业和具有中(工)频炉的企业要逐一深入排查,并将长期闲置的厂房和具备供电条件的场所作为排查重点,确保无遗漏;对确认的“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严厉打击,立即取缔,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严肃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
1.县(区)政府对本地区打击取缔“地条钢”负主体责任。
2.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打击取缔“地条钢”的要求,对辖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指定负责人包保包片,建立巡查台账、档案,彻底排查辖区内“地条钢”,确保无死角、无遗漏。
3.县(区)政府对发现的“地条钢”企业,要按照国家要求彻底拆除中(工)频炉设备、变压器、除尘罩、轨道及操作平台。
对中(工)频炉炉体做损毁处理,对所有拆除设备监控流向,确保拆除的设备不能复产,不能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4.县(区)政府要加大市场监管、安全、环保等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关注用电、用水量突增的企业,及时查明情况,有疑点立即上报属地政府,形成排查“地条钢”合力。
5.县区政府要对发现的“地条钢”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企业及行政体系内相关责任人责任。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6fffbf37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fd.png)
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生产经营地条钢是指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跨区买卖的非法钢材,这种钢材存在着品质不稳定、安全隐患大、对环保造成污染等问题。
近年来,为了保证钢材质量和环境安全,国家对生产经营地条钢进行了严格的管控,但是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生产经营地条钢的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各地加大整治力度,取消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保障钢铁行业良性发展。
因此,打击生产经营地条钢专项整治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将有力推动形成“绿色”钢铁产业,建立和谐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1. 完善整治工作方案,确立工作重点首先,需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规划,确定整治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工作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分解。
然后,要确立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包括责任的分工、部门间的协作以及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等。
最后,需要建立公示制度,公开整治的进展情况,让民众参与其中,提高整治专项工作的公信力。
2. 深入开展巡查和打击,加强联合执法针对生产经营地条钢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开展全面地巡查和打击,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违规生产加工等行为。
同时,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联合执法。
3. 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筹建生产经营地条钢行业协会,组织涉及生产经营地条钢的相关企业、社区、政府等各方面人员,探讨行业规范发展问题,制定行业标准和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监管。
4. 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对生产经营地条钢的危害进行科普,引导民众拒绝购买生产经营地条钢,提高公众认知。
三、工作措施和方法1. 联合查处执法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合查处,实现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情报交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手段的运用。
2. 硬着陆对违法行为要实施硬着陆,不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监管要实现全链条覆盖。
3. 整体推进除了针对违法环节进行单独整治外,还要针对行业整体推进,制定有关方案和政策,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
![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2a1a2374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13.png)
地条钢整治工作方案1. 背景介绍地条钢是指采用废旧铁轨、废旧钢材等低价或废弃材料冒充建筑用钢材,用于建筑工程的非法行为。
地条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建筑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风险。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条钢整治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制定本方案。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彻底整治地条钢问题,杜绝地条钢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地条钢问题反弹2.2 原则•法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地条钢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对涉及安全问题、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地条钢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全面整治:全面清理地条钢使用,不容任何漏网之鱼•严格管理:加强对建筑材料市场和工地施工的监督管理,遏制地条钢产生和使用的环境3. 工作策略3.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地条钢问题的认知和警惕性。
包括:•制作宣传材料,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建筑材料市场和工地设置宣传展板,发布警示通知3.2 建立举报机制设立地条钢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公众及时举报地条钢问题。
加强信息采集和核实,对属实的举报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3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建筑材料市场和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包括:•增加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抽查频率和力度•对怀疑使用地条钢的建筑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和刑事处罚措施3.4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建筑材料市场和工地施工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包括:•建立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审核和管理经营者•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过程的监管,严禁使用地条钢材料•建立购买建筑材料的台账,确保材料来源可追溯3.5 加强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地条钢问题。
包括:•建立地条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集多部门力量,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地条钢情报和案件线索4. 组织实施4.1 工作机构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成立地条钢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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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工作
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钢铁行业为重点推进去产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重要内容。
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果断措施,加强联动配合,确保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取缔“地条钢”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全面梳理核查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
“地条钢”主要包括以废钢为原料采用感应炉(工频炉、中频炉)生产建筑用材的钢坯、钢锭,以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建筑用材(线材、螺纹钢、小型材)。
各县区政府、产业园区要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X发改工业〔X〕1605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钢铁企业进行拉网式梳理核查,确保全覆
盖、无死角。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工商、供电、各产业园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依法依规坚决采取断电措施,坚决拆除并销毁中频炉、工频炉等落后生产设备。
在查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做到精准识别,定向发力,一企一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量监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X供电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加强建筑用钢材产品质量监管
加强生产销售钢材产品企业执法检查,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建筑用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使用领域建筑用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获证条件,进一步规范建筑钢材生产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全面梳理核查(3月15日前)
各县区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再次对本辖区内的钢铁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于3月15日前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X年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将以各县区政府、产业园区上报的清单作为依据,在清单企业之外,若有举报或媒体反映并经核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相关企业的责任。
(二)设立举报电话(3月18日前)
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并在X日报、X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公布。
各县区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并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布。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3月23日前)
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要分别签订取缔“地条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责任。
(四)依法查处(4月25日前)
成立X市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产业园区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及举报线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五)加强监管(5月1日至5月31日)
加强钢铁企业日常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多方位地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六)总结验收(6月1日至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