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12川发龙蟒: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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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证券简称:川发龙蟒公告编号:2021-060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427,773,2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5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00,427,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7,346,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5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6,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95%;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0,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934%;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6,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95%;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0,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934%;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6,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95%;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0,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934%;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6,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95%;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0,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934%;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327,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69%;反对5,446,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00,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3152%;反对5,446,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8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66,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95%;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0,1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934%;反对5,30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0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680,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94%;反对5,093,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53,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259%;反对5,093,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570,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37%;反对5,203,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43,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485%;反对5,203,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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