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决定-咸政发[2008]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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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决定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8.08.19
施行日期2008.08.19
文号咸政发[2008]58号
主题类别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决定
(咸政发〔2008〕58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我市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开发思路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转化”为重点,以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为目标,强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统筹能化工业与非能化工业协调发展、统筹矿区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可持续发展之路。
2.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要始终坚持“三个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煤化工为重点,推进产业链梯次开发的原则;坚持合理配置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的原则。
3.按照“做大、做强、做好”的思路,做大做强煤化工产业,保有保量煤电产业,深度提升载能产业;促进能源化工产业向精细化工延伸,配套建设能化装备制造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重大项目配套开发建设节能减排设施配套建设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采空区群众利益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利于三个转化的资源配置机制,相对封闭运行的基地管理机制形成大项目支撑、大集团引领
的建设新格局。
二、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奋斗目标
4.到2010年,建成大佛寺1000万吨/年煤矿,建成亭南、下沟、火石咀、胡家河4个300万吨/年以上煤矿,建成蒋家河、燕家河、青岗坪、长安、水帘洞5个90万吨/年以上煤矿,全市原煤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150亿元;建成4个300万吨/年洗煤厂和两个大型煤炭深加工厂,精洗煤规模达到1200万吨/年以上,新增产值6亿元。
建成大唐彬县2×60万KW发电厂、彬煤公司2×20万KW矸石电厂,实现产值24亿元。
到2015年,力争建成彬长矿区小庄、文家坡、雅店、高家堡、杨家坪和旬东矿区转角、职田等大型煤矿建设项目,全市原煤生产规模达到500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250亿元;力争建成两个大中型煤化工企业,即:彬县360万吨甲醇及120万吨烯烃项目、长武200万吨二甲醚项目,实现产值220亿元;力争建成大唐彬长320万KW、旬邑2×60万KW火电厂、彬煤公司2×30万KW、旬东2×20万KW以上煤矸石电厂项目,实现产值81亿元。
煤、电、化、建材等工业总产值达到551亿元。
三、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
5.依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陕西省彬长矿区开发总体规划,抓住国家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机遇,尽快编制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总体规划;完成基地水资源利用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煤层气利用规划、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围绕基地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彬县、长武、旬邑三个园区开发规划及各项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
6.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鼓励已进入基地的大型企业进行再开发、再投资。
促进陕西煤化集团与大唐电力集团、陕西煤化集团与山东鲁能集团、陕西中化能源公司与彬县煤炭有限公司强强合作,加快煤电、煤化、煤建材和水源、供水工程项目建设。
支持平煤集团、淄矿集团等企业参与基地投资建设,配套转化项目,实现综合开发。
鼓励彬县煤炭有限公司、中达公司等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带动煤炭洗选加工以及煤矸石、煤层气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增强地方自主开发资源的能力。
7.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实行资源保护性开发。
以规划或协议方式给转化项目配套的资源,必须用于转化。
转化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履约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办理审核等手续。
对境内已经取得矿业权和正在开发建设的现有煤炭企业,凡原煤生产总量在300万吨/年及以上的,原则上都要配套转化项目。
8.加大彬长旬东矿区水资源、煤资源以及石油、油页岩等资源勘探,依托现有资源实施配置开发。
加强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矿井水、井下残煤等资源开发利用,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
9.加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亭口水库、马家河水库、马栏河水库前期工作进度,突出水源、
供水工程和煤炭外运规划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基地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
加快咸旬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10.鼓励和加快煤层气的开发和利用,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依据国家《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精神,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和液化民用项目,享受国家和省上优惠政策。
中央财政按0.2元/米3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资金补贴。
11.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按比例分成的规定,矿业权价款分成部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煤炭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管理、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及矿区民生、自然灾害处理等。
12.严格执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对新设矿权和矿权出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取得。
对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探矿权和无偿取得的煤炭采矿权的煤炭企业,对剩余储量均应进行清理追缴矿业权价款。
对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及股份制改造的煤矿,按照矿业权价款处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擅自转让、倒卖矿权的,按照《矿产资源法》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
13.切实加强基地开发建设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认真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安全生产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
严禁“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及煤矿企业“以建代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保障矿井有效服务年限。
要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4.抓好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建设新型生态矿区。
加大节能、治污、减排投资力度,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
把能耗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基本要求,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设计和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加强基地环境绿化、文化广场、亮化工程和泾河段治理工作。
严格环保执法,加强跟踪监管,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依法惩处。
15.加强煤炭生产、经营、运销管理,以法强化煤炭生产经营运销监管,大力整顿治理煤炭营销市场秩序。
市煤炭工业局作为全市煤炭生产经营运销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炭经营资格监管、煤炭营销秩序整治和煤炭产运需衔接等职能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与产业发展、市场供需相适应的区域煤炭交易市场和配煤中心,努力营造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煤炭销售秩序。
16.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依托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促进长武、彬县、旬邑三县城镇建设;依托化工项目,打造我市新民、相公、太村3个新型化工重镇。
促进与能源化工基地建设产业发展相关的县市区围绕“三个转化”,搞好信息业、物流业、服务业建设,拓展城乡经济发展空间,实现城市和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
四、加强领导,为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7.加快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创新体制,健全机制,强化职能,
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充实力量,为加快基地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挂帅,成立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工业办)。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彬长旬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督促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及项目所在县政府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18.建立领导小组基地建设项目促进工作会议制度和项目报批联席会议制度。
不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和解决基地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指导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19.各县政府及主要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把基地建设项目纳入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计划,责任分工到部门,落实到专人,联系到领导,跟踪落实,全程服务,为基地建设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