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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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
【实施日期】2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市政府五届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

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会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财政、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负责编制年度市级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将市国资部
门编制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纳入政府预算体系,监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参与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的建议。

(四)监督和指导各项税收收入的组织情况,审核上报市地税局拟订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五)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和政府罚没物资管理;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

(六)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监督并统筹调度市级财政资金;负责国库现金管理。

负责编制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监管政府采购活动。

(七)承担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的责任。

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性资金支出的范围、标准、程序;监督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管理和监督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

(九)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债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的贷(赠)款业务;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师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管。

负责监管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

(十一)承担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0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0年,我委圆满地完成了2010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任务:
(一)编制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

在已完成第三轮体制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了财政体制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并结合
特区扩容后市政府对全市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运行以来市区重大事权的调整变化情况,通过调研和多次征求意见,提出了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形成了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草案),方案已获市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

(二)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组成服务和督查小组分赴各区,对各区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行技术和业务上的全程支持、指导和督办。

经过市区财政部门共同努力和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各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继续向纵深推进,年初制订的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进一步整合我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专项资金管理模式。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社会效能和经济效能,我委会同市纪委对目前的专项资金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深圳市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初步提出了解决意见。

经多次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合和加强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再次请示》(深财科〔2010〕169号)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将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四)健全保障性住房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整合现有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资金,将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各类资金统一进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账户,实行统一收支管理和核算。

通过拟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我市现行各种渠道安排的用于住房保障的资金等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收支计划,形成统一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模式。

该办法已报市政府公报发布实施。

(五)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部门预算单位动员会和到25个部门、70家次单
位实地走访,指导单位科学化精细化编制2010年度预算。

根据我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部门预算,对分管各部门单位预算进行批复并下达。

为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预〔2010〕76号)。

为了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审批和用汇额度审批双重把关,严格控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的通知》(深财预〔2010〕32号)。

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有关统计工作的通知》(深财库〔2010〕37号),及时跟踪单位实际支出进度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六)继续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城市免费义务教育计划,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

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相比较,我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有三大亮点,更多地惠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一是增加免费项目,二是扩大免费对象范围,三是公、民办学校实行统一的免费补助标准。

2010年全市累计拨付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经费达4.31亿元,确保了此项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惠及全市54.65万名学生(其中非深户籍学生30.68万人)。

(七)探索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新途径。

对我市近年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进行了系统分析,撰写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调研报告》。

在此基础上,参照香港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人大代表对我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实施方案》,提出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按照“安全至上,控制风险,强化运营,拓宽渠道,提高收益”的要求,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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