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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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简要概述 (3)
2.仪表调试的目的和任务 (3)
3.主要仪表技术规范 (4)
4.编制依据及标准 (10)
5.调试启动应具备的条件 (11)
6.仪表调试的主要原则 (11)
7安全注意事项 (17)
8.调试组织分工 (17)
发放范围:
董事长□份总经理□份副总经理□份锅炉□份电仪□份汽机□份值长□份安全组□份调试□份施工单位□份监理单位□份行政部□份财务部□份档案室□份工程部□份
1.简要概述
工程简要概述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规模为2×6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采用国外先进的德国马丁SITY2000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半干式烟气净化处理技术,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39.6万吨,占福州垃圾的2/3,利用余热年发电量约为170,000,000kWh,实现城市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垃圾填埋的二次污染。
烟气排放指标不仅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而且能达到欧洲相关环保标准。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仪表系统采用重庆川仪总厂有限
公司研发设计的仪表。
系统简介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仪表系统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绝对压力变送器采用PDS、PES智能压力(差压)变送器共计159台,交直流不间断电源3套,热电偶82支,热电阻33支,压力开关36个,弹簧压力表48个,电动调节阀、气动调节阀23套,自力调节阀9套,电磁流量计2套,超声波液位计、雷达料位计8套,氧化锆2套等仪表。
2.仪表调试的目的和任务
调试目的
仪表系统调试的目的是对仪表安装质量以及各检测点能否正确反应工艺参数的确认。
通过调试检验仪表满足工艺检测的要求,对工艺设备的静态、动态特性参数的调整、试验以及让各种可能的缺陷、故障和隐患得到充分暴露并得以消除,以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优良性能将设备由建设移交生产。
调试的任务
对每个检测回路的启动、调试、运行,并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
检测、调试每个仪表回路硬件设备。
监测与考验每个仪表回路在各种工况下的运行状况,使其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每个仪表回路系统自身及与外围设备系统在各种运行工况下的协调性。
记录仪表设备在各种工况下试运的原始数据,积累有关原始技术资料,为以后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检修提供依据。
调试仪表在出现故障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配合工艺外围设备投用和考验仪表的投入率、精度及工作状况。
进行0%、25%、50%、75% 以及100%的调校。
3.主要仪表技术指标
3.1 PDS、PES变送器:
介质电导率:≥5us/cm
结构形式:一体型
精确度:±0.5%
模拟输出:误差<±0.02mA
环境温度影响:模拟输出:<±0.1%/10℃
反复性和重复性:<±0.05%
测量范围:1500:1,流速设定<15m/s
电极:316不锈钢
衬里:合成橡胶
介质温度:常温
环境温度:-5℃~50℃
法兰:符合GB9119标准,碳钢。
3.3 雷达料位计
技术参数:
3.4
技术参数:
2.5
工作环境:0~40℃
海拔高度:≤2000m
相对湿度:95%
输入电压:380VAC±20% 50HZ/60HZ
保护功能:对负载异常、过热、过流等实现自动声光报警及显示并提供无源触点
备用时间:后备时间30分钟
可靠性:抗静电强度:>17KV,抗干扰能力:共模/常模 126dB/65dB MTBF:大于300000小时
防护等级:IP51
2.6 微波料位开关
A 发射器:
供电电源:100/200VAC±10%,50/60HZ
测量距离:L:6m,H:60m
发射频率及功耗:约24GHZ,小于10mW
供电延时:约50msec
环境稳定:-10~55℃
失效温度:-20~70℃
持续最大压力:0.5MPa
防护等级:IP65
B 接收器供电延时:约5sec
2.7 压力开关:
技术参数:
精度:0.2%
输入、输出:4~20mA DC
供电:24VDC供电
输出交流分量:<40MV
共模抑制比:>120DB
隔离特性:仪表的输入、输出和供电电源之间相互隔离绝缘电阻:》200MΩ
绝缘强度:500VAC,可带电进行表体更换
2.9 氧化锆
显示:采用LCD触摸显示屏
通讯:采用数字通讯(HART)协议
测量范围:在0~21%之间
重复性:设置范围最大值的±0.5%
线性度:设置范围最大值的±1%
响应时间:5秒内达到90%响应
探头长度: 400毫米
样气温度:0~700℃(仅指探头部分)。
2.10 超声波流量计
技术参数:
4.编制依据及标准
a)《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b)《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c)《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范》;
d)《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e)《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f)《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g)《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h)《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
i)《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
j)《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k)《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l)设计院设计资料。
5.调试启动应具备的条件
a) 附近应有充足的照明,环境清洁卫生,温度与湿度应符合厂家规定;
b) 系统所需电源(气源)能正常稳定供电(气);
c) 仪表设备部件安装完毕,所有电缆敷设及接线工作完成;
d) 单体调试与接线校核工作基本完成;
e) 调试所需的资料齐备,包括接线图、逻辑图、控制系统及有关设备说明书;
f) 调试人员、业主、监理、安装单位、工艺专业、运行等有关人员已经就位;
g) 具有允许工作的手续。
6. 仪表调试的主要原则
6.1一般规定
1 仪表在安装和使用前,一次仪表需进行检查、校准和试验,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产品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
2 仪表工程在系统投运钱应进行回路试验。
3 仪表校准和试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检定合格证,其基本误差的绝对值不宜超过被校准仪表基本误差绝对值的1/3。
4 仪表校准和试验条件、项目、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尽量使用制造厂提供的试验设备和方法;智能仪表一般用本身智能菜单、制造商提供的专用智能终端或通讯接口加专用软件包进行检查、校验和设定,但当对仪表性能有疑问时应根据现场工艺要求输入模拟信号做进一步判断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 单台仪表的校准点应在仪表全量程范围内均匀造取,一般不少于5点,回路试验时,仪表校准点不应少于3点。
6.2 自动化仪表的单体调校
6.2.1 指针式显示仪表的校准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面板清洁,刻度和字迹清晰;
b) 指针在全刻度范围内移动应平稳、灵活,其市值误差、回程误差应符合仪表准确度的规定。
6.2.2 数字式显示仪表的示值应清晰、稳定,在测量范围内其示值误差应符合仪表准确度的规定。
6.2.3 指针式记录仪表的校准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指针在全标度范围内的示值误差和回程误差应符合仪表准确度的规定;
b) 记录机构的划线或打印点应清晰,打印线移动正常;
c) 记录纸上打印的号码或颜色应与切换开关及接线端子标示的编号一致。
6.2.4 积算仪表的准确度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
6.2.5 变送器、转换器应进行输入输出特性试验和校准,其准曲度应符合产品技术性能要求,输入输出信号范围和类型应与铭牌标志、设计文件要求一致,并与上位机或二次仪表相配。
智能变送器用随机键盘或厂商配套的手持终端进行检查、检验和设定;安装就为后应根据现场具体安装位置,有必要时应作零点迁移。
6.2.6 温度检测仪表,其测量端应焊接牢固,表面光滑无气孔,偶丝均匀无裂痕、无损伤;除核对设计文件外应充分了解工艺状况,对其型号规格、过程连接方式及插入深度等进行核实,以免影响安装开孔或造成测量上的误差。
6.2.7 流量检测仪表,应核对温度压力等级、接液材质(如衬里)等,对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和有效的检定证明出厂标定(或计算机书)进行验证,并调试(设定)配套的转换器或变送器。
6.2.8 差压式液位仪表应按平衡容器的尺寸或设备开孔间距调整仪表零点和范围;超声波和雷达液位计等时间行程类仪表除一般的规格参数检查外,
可在安装后通电调整零点和范围,但须监督仪表的安装要求特别是过程接口的制作和安装,尽量避免波速传输范围内碰及除料面外的其他物体;调试时应按实际工艺测量要求设定基准点和量程,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干扰波的抑制。
6.2.9 分析仪表应特别重视测量探头在安装调试全过程的保护,现场配置的标液应即配即用,难以用模拟工艺参数标定的仪表可在工艺系统投用后通过于实验室检测数据比对的方法标定;酸碱浓度表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浓度曲线,并不应少于三组温度值。
6.2.10 调节阀和执行机构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阀体压力试验和阀座密封试验等项目,可对制造厂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进行验证,对事故切断阀应进行阀座密封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b) 膜头、缸体泄露性试验合格,行程试验合格;
c) 事故切断阀和设计规定了全行程时间的阀门,必须进行全行程时间试验;
d) 执行机构在试验时,应调整到设计文件规定的工作状态。
6.2.11 报警、保护、连锁系统所用的温度、压力、物位、流量等开关量仪表应进行动作可靠性校验和动作值整定,动作、返回值应符合要求。
6.2.12 单台仪表校准和试验合格后,应在仪表显著位置粘贴或书写不易损设计图位号标志,并及时填写校准和试验记录;仪表需加封印和漆封的部位应加封和漆封。
6.3. 自动化仪表的系统调校
6.3.1 系统模拟调校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进行,调校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a) 系统中的仪表设备、装置和仪表线路、仪表管道安装完毕;
b) 组成系统回路的各仪表的单台试验和校准已经完毕;
c) 仪表配线接线和配管检查确认正确完整,配件附件齐全;屏蔽、接地等措施经检查检测符合设计文件及设备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d) 系统的电源、气源和液压源已能根据设计文件正常供给并符合仪表运行的要求;能源净化系统正常投入运行;
e) DCS系统控制组态和监控组态完毕,系统模拟工作正常;系统的配电跳线必须与现场设备一一核对正确后方可连通系统与现场仪表的电源;
6.3.2 系统调校工作应根据现场情况和系统的复杂程度,按系统信号功能和信号类型合理安排,系统试验应做好记录;
6.3.3 DCS系统可先在控制室内以就地线路相连的输入输出端为界进行回路试验,然后再与就地仪表连接进行整个回路的试验。
6.3.4 检测回路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检测回路的信号输入端输入模拟被测变量的标准信号,回路的显示仪表部分的示值误差不应超过回路内各单台仪表允许基本误差平方和的平方根值;
b) 元件(热电阻或热电偶)的输出端向回路输入电阻值或mV值模拟信号,并检查断偶时的二次工作可靠性;
c) 检查压力采样管路的准确性,特别是正负压室的连接、管路顺向坡度以及冷凝器、集液器、排空阀等附件的要求;
d) 现场不具备模拟被测变量信号的回路(如分析仪表),可在其可模拟输入信号的最前端输入信号进行回路试验。
6.3.5 控制回路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控制器和执行器的联动关系应符合设计规定;
b) 通过控制器或操作站的输出向执行器发送控制信号,检查执行机构的全行程动作方向和位置以及中间定位应正确,执行器带有限位装置时,应同时试验限位装置动作的可靠性;
c) 当控制器或操作站上的有执行器的开度和起点、终点信号显示时,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校对;
d) 手动/自动切换试验:按设计要求达到无平衡、无扰动切换,扰动量应小于±1%阀位量程;
e) 检查阀门安装方向是否符合介质流向,执行机构机械传动部分润滑油是否正常;
6.3.6 报警系统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系统中所有报警信号的仪表设备,特别是危及到系统安全运行的焚烧炉温度、炉膛压力、汽包水位、主蒸汽温度压力、汽机转速、润滑油压、排汽压力、凝汽器水位等关键工艺参数,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设定值整定越限值外,应同时征得相关工艺专业人员的确认;
b) 在报警回路的信号发生端模拟输入信号,检查报警灯光、音响和屏幕显示应正确,报警点整定后,宜在调整器件上设置标记;
c) 报警的消音、复位和记录功能应正确。
6.3.7 程序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程序控制系统和联锁系统有关装置的硬件和软件功能试验已经完成,系统相关的回路试验已完成;
b) 系统中的各有关仪表和部件的动作设定值,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整定;
c) 联锁点多、程序复杂的系统可分项和分段进行试验;
d) 程序控制系统的试验应按程序设计的步骤逐步检查试验,其条件判定、逻辑关系、动作时间和输出状态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e) 在进行系统功能试验时,可采用已试验整定合格的仪表和检测报警开关的报警输出节点直接发出模拟条件信号;
f) 系统试验中应与相关的专业配合,共同确认程序运行和联锁保护条件及
功能的正确性,并对试验过程中相关设备和装置的运行状态和安全防护采取必要措施。
6.3.8 仪表管路、线路调试
仪表管路应检查其连接正确性,并经吹扫、试压合格。
a) 流量计安装方向与介质一致,上下游直管段满足仪表出厂技术文件规定;
b) 测温、取压部件安装方位根据测量介质符合规范要求;
c) 测量管道的放坡、集液(集气)罐、冷凝罐、平衡容器等安装正确;
d) 用碳钢管作导压管的汽机油路管线宜酸洗处理;
e) 仪用阀门温度、压力等级符合工艺要求;
f) 有防爆要求的仪表设备及其附件、管线应脱脂处理;
g) 仪表及其线路应避免靠近热源和强电磁环境,屏蔽、接地正确可靠;热电偶补偿导线分度号及极性正确,中间无接头。
6.4 成品保护
6.4.1 调试后仪表应防护措施完备,电缆入口缆塞应紧固,备用入口应封堵;保护相、罩完好。
6.4.2 压力测量仪表应关闭根部取样阀及仪表入口阀,打开排污阀;差压变送器还应打开三阀组上平衡阀。
6.4.3流量测量仪表安装于管道的采样转换装置应在工艺管道完成试压、吹扫后方可装入。
6.4.4 自动调节阀应关闭阀前、阀后截止阀,以防止调节阀单边过压。
6.5 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6.5.1 在正式开工前,由调试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熟悉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6.5.2 由专业技术责任人员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图纸会审,对存在的问题及
时提出并协助解决。
6.5.3 所有检测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施工现场应妥善保管检测仪器、仪表。
6.5.4 调试施工中,应充分预估环境因素对仪表设备及其管线调试结果所带来的影响,有必要时,可暂时中止调试作业。
6.5.5 严肃检测调试的原始数据,并及时报送技术负责人;对试验数据有疑问时,应立即报知技术负责人;有必要时应重新试验或采用其他手段对比。
6.5.6 单项调试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各种临时措施,并恢复设备系统和管路、线路,并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7 安全注意事项
7.1 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7.2机柜接地应认真仔细检查,电缆的屏蔽线应良好接地,电源送电前要用兆欧表检查绝缘;
7.3设备第一次上电应经过厂家检查认可,合格后才能上电;
7.4在做动态调试时,必须对被试设备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必要时现场应有专人看护;
7.5对重要设备严禁现场无人时任意操作;
7.6调试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止试验,待设备故障原因查明、处理完毕后才能继续试验;
7.7在跨专业、跨单位共同试验时,应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7.8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8. 调试组织分工
1、组织分工
建设单位:负责联动调试;
施工单位:负责单体调试;
生产单位:参与联动调试、单体调试。
2、组织形式
组织长:华祥贵
付组织长:黄国华、张卫东、周远帆、熊志勇
成员:闫有印、陈杨、李长春、丁堂文、周继兵、蔡明生、苏承东、监理代表、设计院现场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