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关于李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关于李玲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普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5.09
•【字号】普银保监复〔2020〕5号
•【施行日期】2020.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关于李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普银保监复〔2020〕5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洱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洱市分行关于李玲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普邮银请〔2020〕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规定,经我分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玲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二、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拟任人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报我分局。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该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
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2020年5月9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