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A-WI-00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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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令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和控制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订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执行。
珠海市维泉电子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七月十日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4)
第二章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3)
第三章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 (15)
第四章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18)
第五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9)
第六章具备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二、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四、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登记整改制度 (27)
第八章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31)
第九章应急救援制度 (33)
第十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41)
第十一章入厂安全告知 (46)
附件:
常用应急电话
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图
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组织架构图
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通讯簿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二、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六、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八、督促本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责任向各部门传递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
三、负责车间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安全隐患及员工违章行为,拿出改善方案。
四、负责事故调查、责任处理及统计工作。
五、负责每月安全生产评比事宜。
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七、工作直接向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负责,确保安全工作持续改进。
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执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三、建立健全并保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励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
五、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或个人,主管有责令改正和处罚的权利。
八、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组织管理本部门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切实贯彻安全生产原则,对本部门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三、建立健全并保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励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
五、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或个人,主管有责令改正和处罚的权利。
八、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二、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三、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四、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五、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纪录。
六、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车间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管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二、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时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六、负责车间安全装置、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七、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公司员工安全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
灭火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制或修订技术作业规程或工艺技术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二、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三、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四、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五、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式艺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
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
二、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三、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四、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三、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编制、检查建设项目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三、保证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市场、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管理好危险化学品,严格发放制度。
三、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四、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五、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例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七、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一、为掌握和了解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主任、副主任不定时召开,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
(三)、每周各车间召开一次会议,部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分析本周和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每年召开二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
二、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总结分析客观存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三)、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四)、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六)、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七)、研究、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形势,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八)、针对事故案例,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使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九)、其他有关安全工作的事宜。
三、相关要求:
(一)、公司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要有专用的
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安全会议之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并派专人进行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目的:一、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要求:一、培训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二、各部门履行本制度。
内容:
一、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一)、由人事部负责,采用公司编号的资料进行安全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的特点及基本要求、消防基础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危险化学品知识。
三、车间安全教育培训
(一)、由所在车间负责安全培训所需要的教材。
(二)、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本车间生产的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车间的安全规定、常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配戴、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四、部门(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一)、由所在部门负责。
(二)、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机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三)、作业流程:
1、应试人员经过面试,以考核合格后,称新进员工。
2、新进员工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安全组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即可上岗作业。
3、在试用期内,二次安全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
五、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部门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交由上级批准。
(二)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
(三)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提供。
六、经常性安全教育
(一)每年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由相关负责人统一安排。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
第三章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
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以杜绝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事件发生。
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相关主管
内容:
一、奖励
(一)、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被评为省、市、局、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8、其它符合公司安全管理奖励规定者。
(二)、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经理审核后报安全办,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批准。
2、先进车间、部门由安全办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核通过。
3、对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办审查,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三)、奖励方式与奖金数量由安委会根据贡献大小,讨论决定。
二、惩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1、违章操作或管理造成事故者。
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10、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者。
(二)、惩罚类型
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5-50%、降低工资5%-20%。
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辞退。
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者最多可处1000元罚款,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三)、处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
第四章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目的:一、规范安全管理。
二、健全完善安全档案。
要求:一、行政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二、相关主管履行本制度。
内容:
一、安全档案的建立要秉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
二、安全档案必须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
三、安全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的重要性而定,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一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
四、安全档案必须定期处理。
五、安全档案内有关安全资料,依据公司有关制度,每一年更新一次。
六、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七、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原则上不得借出安委会。
八、安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
第五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或减少危险作业中事故的发
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作业的管理。
内容:
一、定义
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在本公司范围内包括:(一)、动火作业: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等明火作业以及仓库暂存区等易燃易爆场所金属打磨作业。
(二)、其他危险作业。
二、职责
(一)、相关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二)、危险作业的执行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并承担危险作业的责任。
(三)、危险作业的申请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现场的监督并有权处理执行部门的违规行为。
三、具体要求
(一)、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的申请部门负责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和执行部门会签后(包括承包部门、个人)报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外来施工部门的危险作业申请由本公司项目负责人申
请。
《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部门、执行部门、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二)、如情况特别紧急(仅限应急或抢险)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经过现场最高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执行,执行部门在作业完毕补办手续,现场最高负责人需在补办的《危险作业申请表》签字确认。
(三)、危险作业的执行部门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EHS主管批准。
(四)、危险作业执行人、监护人由危险作业执行部门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由执行部门负责人将《危险作业申请表》交予执行者作为危险作业指令,并将《危险作业申请表》防止作业现场,以备核查。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六)、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危险作业监护人不得离开监护现场,确需离开现场,执行人须停止作业。
(七)、作业前,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并检查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八)、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
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九)、危险作业申请部门、审批部门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任何人均有权停止其作业。
(十一)、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危险作业申请表》交还执行部门备案。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
第六章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三)、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四)、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五)、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
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六)、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七)、仓库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八)、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九)、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十)、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公司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十一)、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二、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二)、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三)、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拭机械设备、工件和衣服。
(四)、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全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五)、停机维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六)、维修、检查设备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七)、不是自己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八)、检查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九)、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十)、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十一)、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下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十二)、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
(十三)、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十四)、非电工不准乱动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触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十五)、在用电器设备的转动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和擦拭。
(十六)、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