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法透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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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法透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摘要: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教育的一部分,是一项长期工作,侧重于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对提高未来公民的整体素质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

但多年普法教育后,国民的整体素质教育仍没有达到满意的效果。

对中小学法制教育提出相应策略:一是实现模式创新;二是改革课程设置;三是师资配备;四是制定考评机制。

关键词:普法;中小学;法制教育;重要性
一、普法的内容及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普法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中国的普法教育主要目的是实现法治,通过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建立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而西方国家法治进程的由法治社会发展至法治国家,两者截然不同。

正是由于中国的法治实践是政府主导型,国家在立法、司法等方面占据绝对强势地位,
国家利用行政渠道传播法律是该法制模式的必然选择。

可以说,普法教育可以达到抽调法治社会的生成力量以构建法治国家的效果。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中国的普法活动已持续了25年,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五五”普法期间,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举办巡回报告、重点对领导干部、在校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工普法,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普法与中小学法制教育
普法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形式主义、价值目标太凌乱、功能定位、实施方式、缺乏效果评价措施等方面的问题,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使得难以实现全面提高全面法律素质,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这很大部分可以归结于普法教育在选择对象上存在功利性,早期普法对象是全体有接受和学习能力的公民,后期普法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这两者都是有较强的学习法律知识能力,也会在生活和工作中因需要而主动学习。

普法应将紧缺的法制教育给最需要的对象,才不至于资源分配不均甚至浪费。

而中小学学生就是这一对象。

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并且实施的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毕业后将进入法律行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光靠高等院校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目标是不可能的。

从教育的基本规律来看,中小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最佳受众。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依法治
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目的,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途径进行的一种教育教学活动。

首先,从年龄阶段上,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处在一种积极准备和接受状态,更易于形成某种技能和特征[1];其次,由于中小学学生的活动场所在学校,现阶段主要任务是学习,只有接受各方面的知识才能为将来踏入社会做好准备;再次,中小学的人数占总人的六分之一左右,假如我们将所有的社会资源都投入在中小学法制教育上,截至今日,我国已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了12年的法制教育(按小学入学至高中毕业需12年算),即使按照应试教育的方式进行教育,我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也接近文化素质。

坚持5个教育循环,我国国民中的大多数都将具备法律常识,在中小学推行法制教育就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综上,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投入少、效益高的普法运动,推行和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唯一切实有效的办法,必须着力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建议
1.实现模式创新
我们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过程中要从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入手,坚持正面教育、积极引导,要坚信所有学生都有积极因素可以调动。

学生总是向往美好的未来,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伴的尊重,因此,启发学生自身教育的积极性,可以抑制消极因素,发挥特长。

而在行政主导的法制宣传教育体制下,中小学的法制教育是以青少年犯罪为主要内容,因为中小学不知不觉将法制教育课当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罪课。

但是从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数据可以看出,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中小学法制教育呈明显的反向现象,目前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已成为了单纯的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但是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可以看出,“预防犯罪的教育”只是法制教育的一部分,过分强调极端的犯罪案例只能异化中小学生的人生观,使其对社会产生恐惧心理。

传统的预防犯罪模式已不适应现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形式,需要培养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2],启发学生自身教育的积极性,应该成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

为充分培养中小学生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必须建立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将理论结合实践。

第一,丰富教学课堂,运用启发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等激发学生学法的兴趣。

第二,加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建立法制教育的校内实践基地。

例如成立模拟审判庭,除了由法制副校长、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参与外,主要有学生担任职位,让学生在现实说法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自我教育。

第三,建立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

要克服之前普法教育存在的干巴巴讲条文或是渲染犯罪情节的倾向,要深入实践才能有深入体会,例如利用节假日上街进行环保宣传、维护交通秩序,参加庭审观摩等,使学生加深对头脑中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开始积极学法、守法,甚至用法、护法。

2.改革课程设置
2002年,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就联合下
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要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

这就要求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应形成一个教育体系,设置多方位、多层次、多样的课程。

但是十年过去了,中小学开设法制课的学校寥寥无几。

这是由于《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定中小学开设的教学科目目前已经过多,课时总量已经使学生超负荷,远超其他国家的课程计划规定,一味谈增加课时和单独增设学科课程不切实际[3]。

由于中小学年龄结构与知识层次的差异,中小学法制教育应保证原有课时不被挤占,精心组织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合理配置课程。

在小学三年级以下阶段以活动课程和课外游戏教育为主,旨在强化学生行为规范,教会他们辨别真善美与假丑恶,学会团结互助,以礼待人;小学四年级以上阶段以综合课和活动课并重,旨在强化权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在初中阶段以综合课为主,活动课程为辅,开设专题讲座,着力进行增强宪法意识、平等关系、权力与义务、违法和犯罪关系等方面的教育,教会他们抵制不良诱惑,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掌握自我保护和维权的方法,学会维护合法权益。

高中部分以综合课为主,辅之以专题选修课,要将宪法结合时事政治教育,传授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规范,引导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

3.师资配备
在我国范围内,大部分的中小学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门法学教育,自身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水平并不乐观,上课时只能照本宣科,无法培养出有正确法制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

有许多学校并没有法制教育教师,但配备了校外法制副校长,这种做法也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但是,法制副校长本身事务繁忙,只能依靠一个学期一两次的法制教育讲座进行教育,很难开展高质量的教育辅导工作[4]。

而另一方面,我国近来年高校扩招,许多高校都开办了法学专业,而如今就业形势严峻,导致法科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假如将一些法科毕业生输送至中小学校从事法制教育工作,既缓解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压力,又解决填补了中小学生缺乏合格法制教师的矛盾,一举两得。

4.制定考评机制
教育评估是衡量教育水平的重要依据,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检查考核范围,制定评估细则,组织专项检查。

评估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第一,评估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即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第二,全面评估法制教育课教师的并评估其他任课老师的法制教育情况在思想、业务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第三,对评估学生素质,从日常行为、遵纪守法情况、考试成绩等发面综合评价;第四,对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合作进行评价。

通过评估,认识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保持优势,改进不足,促使中小学法制教育持续发展。

四、结语
总之,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是一项长期而伟大
的工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这一时期也是一个人接受知识、完善人格的最佳时期,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将会大大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我们整个民族的素质。

因此,我们进行普法教育时,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大探索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新途径、形式的力度,通过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为将来走进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多培养合格有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佘双好.毕生发展与教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6.
[2]夏旭阳.中小学法制教育模式新探——以权利意识培养为中心[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3]赵晓光.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的与课程初探[J].课程·教材·教法,1996,(5).
[4]吴启和.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探讨[J].中国司法,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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