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市科技局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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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市科技局开展一线服务月活
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1.10.21
•【字号】甬科办[2011]118号
•【施行日期】2011.10.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市科技局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的实
施方案》的通知
(甬科办〔2011〕118号)
各处室:
现将《市科技局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市科技局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市“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创先发[2011]14号)精神,为扎实推进科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结合科技局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破难解题”为主题,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组织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发
展环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25日
三、服务对象
市重点联系服务项目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单位等基层一线企业。
四、主要任务
1、开展走访调研。
通过召开征求意见恳谈会、开展走访调研等形式,到重点联系服务项目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单位等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实际情况,把握企业诉求,听取基层意见,特别是推进“六个加快”发展战略、破解难题的情况,汇总梳理当前基层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实施和技术转型升级发展中迫切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2、兴办好事实事。
根据调研中了解掌握的情况,为重点联系服务项目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单位等办实事。
3、破解具体难题。
结合走访调研和已公示的难题,从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实施和技术转型升级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中,研究提出一些具体难题的解决办法,并协调相关单位破解。
4、提出扶持措施。
结合难题破解情况,从完善科技服务政策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研究提出政策扶持的意见及下步工作措施。
五、工作分工及活动安排
为明确责任,搞好深入企业、科研院所调查研究,帮助企业、科研院所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分工如下:
第一组
责任领导:郑瑜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单位:鄞州区、高新区等
服务对象:鄞州区、高新区相关企业等
第二组
责任领导:黄利琴
责任处室:社发处
配合单位:北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等
服务对象:北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相关企业等第三组
责任领导:蒋如国
责任处室:高新处
配合单位: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等
服务对象: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相关企业等第四组
责任领导:陈建章
责任处室:计划处
配合单位:江东区、奉化市等
服务对象:江东区、奉化市相关企业等
第五组
责任领导:陈放
责任处室: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象山县、宁海县等
服务对象:象山县、宁海县相关企业等
第六组
责任领导:张建国
责任处室:合作处
配合单位:江北区、镇海区等
服务对象:江北区、镇海区相关企业等
第七组
责任领导:庄恩宠
责任处室:地震处
配合单位:海曙区、东钱湖等
服务对象:海曙区、东钱湖相关企业等
六、工作要求
要按照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市“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一线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指导和督查,抓好任务落实。
对“一线服务月”活动中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能协调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或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梳理上报,确保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着落。
各责任处室要根据局开展“一线服务月”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联络有关局和处室,协调与县(市、区)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科技服务行动,并及时做好活动宣传信息报送和总结。
各有关处室要积极配合责任处室开展“一线服务月”行动,根据需要派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