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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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2.08.05
•【字号】泉医保〔2022〕92号
•【施行日期】2022.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泉医保〔2022〕92号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闽医保〔2022〕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

执行中对调整内容有疑义的,请与市医保中心联系。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闽医保〔2022〕76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为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 18号)要求,结合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的立改废释、经办服务模式升级等实际情况,对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调整优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
2.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2版)
3.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参考样表(2022版)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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