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对道德律有效性证明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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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伦理学 的主 旨相契合 。
一
、
先 天演 绎
通过先天演绎 的方式证明道德根据 。所 以作为感官世 界的成 员 的我必然服从作为智性 世界 的命令的道德律。 对于康德的这种先 天演绎 , 普遍 地被认 为是失败 的。亨 利 ・E ・阿 利 森 具 体 地 分 析 了康 德 这 种 演 绎 失 败 的根 源 。2 [ 阱 如果康德 对循环 论证 的避免是 有效 的话 , 的 他
各种道德律就具有这样的本性这些道德律必须由某种方式加以证明这种方式就是我们在证明空间和时间的种种表象是先天的时候所采用的方式差别在于后者是直观而前者只是单纯的理性概念
21 0 0 0年 3月 第 2期( 总第4 6期)
伦 理 学研 究
Su i si t is t de n E h c
个 自由的意志和一个服从道德法则 的意志是一 回事。 『 ( ’ ”1附 ]
定意义上 理解 的, 是指 包含着 任何非感 性者 的世界 ; 是被 二 肯定地理解为涉指 由诸道 德律所 支配 的超 感性 的领域 , 目 即 的王国 , 属于该领 域的成员受道德律 的支配。康德从 “ 我们拥
有理性 ” 这一前提 推导 出我们是智性世界的成员 , 因而受道德
实质上康德是从 自由的实 在性 中推 出道德律 的有效 性。 而 自由的实在性 却是 预设的 , 德无 法以先验 的方式证 明 自 康 由的实在性 。以预设 为前 提 的论证 之可信 度是值得 怀疑 的。
退一步 , 姑且承认这种预设 的合理性 , 康德从预设 的 自由出发
达到论证 目的。其一是 智性世界 的双 重含义 , 其二是 理性存
在者 拥有 意志 的双 重含义 。智性 世界有 双重含义 , 是在否 一
的积极概念 ) ( ) ;3 理性存在 者遵 循道德律是 自我服从 。在这 种论证 中, 康德把道德 律的有效 性归结为 道德律先 验性 。康 德笃信 , 一个理性 的人会遵循理性所颁布的命令 , 或者说 , 一 “
定是 自由的, 是针对作为智性世界的我 ; 而通过 自由推导出我 服从道德律 , 是针对感官世界的我。因为我拥有理性 , 因而我 属于智性世界 ; 因为智性世界包含感 官世界的根据 , 因而智性
有效这样 的问题并对之作 出了诸 多 的努力 , 这表现在 康德对 道德律的有效性的证明依 次经历 了先天演绎 、 事实 确证 、 实践 归谬 和理性启示这四种论证方式。本文试 图厘 清每一种论证 方式及其得失 , 分析在论证 方式上演 变的原 由以及如何 与康
律的支配 , 这种推 导是一种不 自觉的非法的滑移。因为 “ 我们 拥有理性 ” 这一前提 只能推导 出我 们是 属于 否定 意义上 的智
性世界 , 而推不出属于肯定意义上的智性 世界 , 不出拥 有理 推
性 的我们受道德律的支配。康德 的演绎实际上从 前者滑移向
[ 收稿 E期] 2 1 0 2 t 0 0— 2— 8
Ma ., 01 r 2 0 No 2 .
论 康 德 对 道 德 律 有 效 性 证 明 的 演 变
白文君
( 汕头大学 社科部 , 广东 汕头 55 6 ) 103 [ 摘 要] 康德 确信道德律是 理性 自我立法 的结果 , 且对一切有 限的理 性存在者都有效。 可如何证 明
之一直 困扰 着康德 , 并为之付 出诸 多了的努 力。康德 对道德律 有效性 的证 明先后 经历 了先 天演绎 、 实确 事 证、 实践归谬和理性启 示这四种方式, 最终把 上帝存在与道德律的有效性联 系起 来, 试图以前 者来证 明后者。 这表明 : 康德对道德律的确信隐藏着神 学的前提。 [ 关键词】 道德律 伦理 学 康德
善是一个被建构起来 的对 象 的实 现 : 作为 由道德 律直接规 定
[ 中图分类号 】 8 0 B 2—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6 1— 15 2 1 )2— 16— 4 17 9 1 (0 0 0 0 0 0
道德律是贯穿康德伦理 学始终 的核心概念 , 其有 效性是 康德伦理 学关注 的焦点。康德一直在思考道德律如何普遍地
的论证陷入了“ 循环论证 ” 的困局 , 即为了论证道德 律的有效 性, 预设 自由的实在性 ; 然后从 自由的实在 性中推出道德律 的 有效性 。康德 自己也意识 到这种 以“ 要被证 明的东 西当作证 明的前提 ” 的循 环论证 , P 但康德认 为这种 循环论证是可 …【 4 以避免 的。他通过人的身份“ 二重性” (人既是智性世界的成 员, 又是感性世界的成员 ) 化解这种论证危机 , 即, 来 亦 我被设
[ 作者简介] 白文君(9 6 ) 男 , 17 一 , 湖南宜章人, 哲学博士 , 汕头大学社科部讲师 , 主要研究西方伦理学 。
・
1 6・ 0
后者。另外 , 理性存在者拥有意志有两层 意指 , 一是理性是 实
践的 ; 二是纯粹理性是 实践 的 。前 者表 明我们是 理性 的行 为 者而非感 性的行为者 , 后者指纯粹实践理 性单独地规 定意志 , 这恰是 意志 自律所 需要 的。“ 理性存在者 ” 这一 概念 只能传达 出否定意义上 的智性世界 的成员 , 该身份 只能支持 “ 理性是 实 践” 这种较弱的主张。而康德需要 的是 “ 纯粹理性 是实 践的”
演绎仍然面临着 困难 , 即他无 意地利 用 了概 念的双重 含义来
尝试 , 这种尝试体现在 《 道德形 而上学奠基》 的第三 章中。主
要依据是 自由与道德律互 为前提 , 自由是道德 律的存在 理 即 由, 道德律是 自由的认识理 由。其思路是 ( ) 1 康德从 “ 有理 性
的存在者” 这一前提 出发 , 预设 人的 自由, 并 因此具 有理性 的 人的意志是 自由意志 ; 2 自由意志是独 立 于 自然 因果律 的 () ( 自由的消极概念 ) 但 自由是在遵循规则下的 自由 , , 为了 自律 的缘故, 这种规则 只能来 自理性 自身 , 即理性 自我立法 (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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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天演 绎
通过先天演绎 的方式证明道德根据 。所 以作为感官世 界的成 员 的我必然服从作为智性 世界 的命令的道德律。 对于康德的这种先 天演绎 , 普遍 地被认 为是失败 的。亨 利 ・E ・阿 利 森 具 体 地 分 析 了康 德 这 种 演 绎 失 败 的根 源 。2 [ 阱 如果康德 对循环 论证 的避免是 有效 的话 , 的 他
各种道德律就具有这样的本性这些道德律必须由某种方式加以证明这种方式就是我们在证明空间和时间的种种表象是先天的时候所采用的方式差别在于后者是直观而前者只是单纯的理性概念
21 0 0 0年 3月 第 2期( 总第4 6期)
伦 理 学研 究
Su i si t is t de n E h c
个 自由的意志和一个服从道德法则 的意志是一 回事。 『 ( ’ ”1附 ]
定意义上 理解 的, 是指 包含着 任何非感 性者 的世界 ; 是被 二 肯定地理解为涉指 由诸道 德律所 支配 的超 感性 的领域 , 目 即 的王国 , 属于该领 域的成员受道德律 的支配。康德从 “ 我们拥
有理性 ” 这一前提 推导 出我们是智性世界的成员 , 因而受道德
实质上康德是从 自由的实 在性 中推 出道德律 的有效 性。 而 自由的实在性 却是 预设的 , 德无 法以先验 的方式证 明 自 康 由的实在性 。以预设 为前 提 的论证 之可信 度是值得 怀疑 的。
退一步 , 姑且承认这种预设 的合理性 , 康德从预设 的 自由出发
达到论证 目的。其一是 智性世界 的双 重含义 , 其二是 理性存
在者 拥有 意志 的双 重含义 。智性 世界有 双重含义 , 是在否 一
的积极概念 ) ( ) ;3 理性存在 者遵 循道德律是 自我服从 。在这 种论证 中, 康德把道德 律的有效 性归结为 道德律先 验性 。康 德笃信 , 一个理性 的人会遵循理性所颁布的命令 , 或者说 , 一 “
定是 自由的, 是针对作为智性世界的我 ; 而通过 自由推导出我 服从道德律 , 是针对感官世界的我。因为我拥有理性 , 因而我 属于智性世界 ; 因为智性世界包含感 官世界的根据 , 因而智性
有效这样 的问题并对之作 出了诸 多 的努力 , 这表现在 康德对 道德律的有效性的证明依 次经历 了先天演绎 、 事实 确证 、 实践 归谬 和理性启示这四种论证方式。本文试 图厘 清每一种论证 方式及其得失 , 分析在论证 方式上演 变的原 由以及如何 与康
律的支配 , 这种推 导是一种不 自觉的非法的滑移。因为 “ 我们 拥有理性 ” 这一前提 只能推导 出我 们是 属于 否定 意义上 的智
性世界 , 而推不出属于肯定意义上的智性 世界 , 不出拥 有理 推
性 的我们受道德律的支配。康德 的演绎实际上从 前者滑移向
[ 收稿 E期] 2 1 0 2 t 0 0— 2— 8
Ma ., 01 r 2 0 No 2 .
论 康 德 对 道 德 律 有 效 性 证 明 的 演 变
白文君
( 汕头大学 社科部 , 广东 汕头 55 6 ) 103 [ 摘 要] 康德 确信道德律是 理性 自我立法 的结果 , 且对一切有 限的理 性存在者都有效。 可如何证 明
之一直 困扰 着康德 , 并为之付 出诸 多了的努 力。康德 对道德律 有效性 的证 明先后 经历 了先 天演绎 、 实确 事 证、 实践归谬和理性启 示这四种方式, 最终把 上帝存在与道德律的有效性联 系起 来, 试图以前 者来证 明后者。 这表明 : 康德对道德律的确信隐藏着神 学的前提。 [ 关键词】 道德律 伦理 学 康德
善是一个被建构起来 的对 象 的实 现 : 作为 由道德 律直接规 定
[ 中图分类号 】 8 0 B 2—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6 1— 15 2 1 )2— 16— 4 17 9 1 (0 0 0 0 0 0
道德律是贯穿康德伦理 学始终 的核心概念 , 其有 效性是 康德伦理 学关注 的焦点。康德一直在思考道德律如何普遍地
的论证陷入了“ 循环论证 ” 的困局 , 即为了论证道德 律的有效 性, 预设 自由的实在性 ; 然后从 自由的实在 性中推出道德律 的 有效性 。康德 自己也意识 到这种 以“ 要被证 明的东 西当作证 明的前提 ” 的循 环论证 , P 但康德认 为这种 循环论证是可 …【 4 以避免 的。他通过人的身份“ 二重性” (人既是智性世界的成 员, 又是感性世界的成员 ) 化解这种论证危机 , 即, 来 亦 我被设
[ 作者简介] 白文君(9 6 ) 男 , 17 一 , 湖南宜章人, 哲学博士 , 汕头大学社科部讲师 , 主要研究西方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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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另外 , 理性存在者拥有意志有两层 意指 , 一是理性是 实
践的 ; 二是纯粹理性是 实践 的 。前 者表 明我们是 理性 的行 为 者而非感 性的行为者 , 后者指纯粹实践理 性单独地规 定意志 , 这恰是 意志 自律所 需要 的。“ 理性存在者 ” 这一 概念 只能传达 出否定意义上 的智性世界 的成员 , 该身份 只能支持 “ 理性是 实 践” 这种较弱的主张。而康德需要 的是 “ 纯粹理性 是实 践的”
演绎仍然面临着 困难 , 即他无 意地利 用 了概 念的双重 含义来
尝试 , 这种尝试体现在 《 道德形 而上学奠基》 的第三 章中。主
要依据是 自由与道德律互 为前提 , 自由是道德 律的存在 理 即 由, 道德律是 自由的认识理 由。其思路是 ( ) 1 康德从 “ 有理 性
的存在者” 这一前提 出发 , 预设 人的 自由, 并 因此具 有理性 的 人的意志是 自由意志 ; 2 自由意志是独 立 于 自然 因果律 的 () ( 自由的消极概念 ) 但 自由是在遵循规则下的 自由 , , 为了 自律 的缘故, 这种规则 只能来 自理性 自身 , 即理性 自我立法 (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