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池算法

事故应急池算法
事故应急池算法

5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当发生厂区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V总=(V1+V2-V3)max +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a/n

q 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根据现场调查,各项指标的取值如下所示。

V1:企业储罐量最大的储罐容积为10m3,即V1=10m3。

V2:企业电镀车间体积约为24000m3,高约为30m。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时,室外消防废水产生量为30L/s,室内消防废水产生量为25L/s。根据标准,消防时间需2h,但考虑到箬横电镀厂厂内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较少,而且车间用水较多,因此消防时间缩短为1h,则消防废水产生量约为198m3。

V3:企业厂区储罐区的围堰容积约为13m3,企业雨水管道容积约为28m3,初期雨水收集池3m3,故V3=44m3。

V4:企业车间内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站,因此,V4=0m3。

V5:V5=10×0.45×1729.7/168.7=46m3。

根据企业实际:V1=10m3,V2=198m3,V3=44m3,V4=0m3,V5=46m3,经计算,企业的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应为210m3。

目前,企业厂区已有一个约为14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应对应急池进行扩容,全厂只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在雨水排放口设施紧急切换阀门,使应急池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急池作用示意图具体如下:

(事故)应急池

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事故性废水的收集:

若厂区出现事故性废水,保证雨排口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事故)应急池阀门出开启状态,将事故性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泵送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事故池计算

哈尔滨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以后,国家出台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国石化随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及设计导则。 并在公司内全面铺开整改工作,年度内投资120亿已经正在实施,不知其他行业开展了什么工作?从大家关心程度来看估计还停留在嘴上说。 亡羊补牢,中石化应该是走在各行业的前面了!当然,在执行通知中发现有很多不太合理的地方,发出来以供水友们讨论!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1、目的及范围 1.1为防范和控制石化企业发生事故时或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物料泄露和污水对周边水体环境的污染及危害,降低环境风险,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制定和完善现有石化企业内工艺装臵、储运设施、公用设施事故所导致的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 其他设施可参照执行。 2、总则 2.1石化企业必须具备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 2.2在制定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时应优先考虑利用现有设施。 当现有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制定特殊情况下的防控措施预案,同时应抓紧增补和完善防控设施。 2.3结合现有设施条件,事故时如能够通过转移物料达到避免事故扩大的,应首先进行物料转移。 2.4按发生1处事故设防,但编制预案时应考虑事故连锁反应的可能性。

2.5本导则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相抵触时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2.6本导则的执行应与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预防要点”相结合。 3、一般要求 3.1事故识别应从水体环境危害物质生产、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全过程进行分析和评价。 3.2水体污染防控措施应在对以下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后确定。 a)环境危害物质识别;b)定危险源分布位臵;c)确定排水系统服务范围;d)污水处理能力识别;e)消防能力确定;f)事故识别;g)事故处理过程分析;h)事故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 3.3应结合全厂区总平面布局、场地竖向、道路及排雨水系统现状,以自流排放为原则合理划分事故排水收集系统。 3.4当雨水必须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时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该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4、装臵区 4.1生产、使用水体环境危害物质的装臵应采取措施确保事故本身及处臵过程中受污染排水的收集。 4.2应根据收集区内生产装臵正常运行时及事故时受污染排水和不受污染排水的去向,设臵排水切换设施。 5、灌区 5.1储存可燃性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物质的储罐未设臵防火堤的应按现行规范设臵。 现有不能满足防火及储存泄露物料要求的防火堤应进行完善。 5.2非可燃性对水体环境有危害物质的储罐应设臵围堰或事故存液池,围堰或事故存液池有效容积不宜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应急疏散管理规定 1、范围 为了规范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应急疏散的管理,保证应急疏散与紧急集合在应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紧急集合点的设置、使用、维护、检查及与应急疏散相关的主要内容。 紧急集合点是为人员应急疏散后重新集合预定的第一地点。应急疏散通道是为人员安全并尽快撤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预定的行走路线。 2、职责 2.1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湘衡输气管道应急体系中与应急疏散相关的管理标准,对各部门与应急 疏散相关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2.2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楼紧急集合点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办公楼应急疏散管理。 2.3各部室 2.4现场单位 ,按照本规定管理紧急集合点、应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程序。 2.5现场单位的安全员 ,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并向现场指挥请示,并将经现场指挥确认的紧急集合点通知到现场所有人员。 2.6员工按照本规定和本单位应急体系要求使用、维护紧急集合点和应急疏散通道,执行相关的 应急程序。 3、内容 3.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应急疏散和使用紧急集合点: ,需要紧急集合的。 ,必须立即向所在场所人员发出警报,并必须立即撤离全体人员的情况。 3.2紧急集合点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1)公司办公楼; (2)输气站场等有人值守单位; (3)阀室等无人值守单位; (4)其他具有潜在重大危险因素的场所。 ,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同时便于人员能迅速集中和撤离的地方。 (1)必须在生产区之外,便于人员集合并继续疏散,宜在以下地点:在远离潜在事故发生地通往外部的路侧、较大的平地; (2)紧急集合点必须安全,不得靠近排污池、放空区; (3)在潜在事故发生地常年主导风向上风方向; (4)人员紧急集合后不应阻碍交通; (5)紧急集合点标志牌安装在墙上,高度为距离地面1.5m-2.2m,正对着紧急集合点,保证能清楚地识别; (6)输气站场等有人值守站场的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站门内靠近大门处通往外部道路的路侧,同时设置风向标; (7)阀室等无人值守站场的紧急集合点一般设在路边,标志牌安装在路边醒目处; (8)非危险场所的办公楼的紧急集合点应设在建筑物外,通往出口的道路处; (9)24小时值班的场点,在值班室应放置报警器;

公司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战斗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分工、素质要求、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奖惩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和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3.1.2 组织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队。 3.1.3 审批用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应急救援的检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 3.1.4 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救援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1.5 发布和解除环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1.6 向上级和友邻单位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情况。 3.1.7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环境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 3.1.8 负责公司内职工危险化学品事故及环境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2 技术质量部职责 3.2.1 负责应急救援过程内部和外部的通讯联络工作。 3.2.2 编制危化品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3 财务部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等所需资金的筹措。 3.4 办公室职责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所需通讯及运输车辆等的保障工作。 3.5 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事故应急池算法

5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当发生厂区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V总=(V1+V2-V3)max +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a/n q 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根据现场调查,各项指标的取值如下所示。 V1:企业储罐量最大的储罐容积为10m3,即V1=10m3。 V2:企业电镀车间体积约为24000m3,高约为30m。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时,室外消防废水产生量为30L/s,室内消防废水产生量为25L/s。根据标准,消防时间需2h,但考虑到箬横电镀厂厂内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较少,而且车间用水较多,因此消防时间缩短为1h,则消防废水产生量约为198m3。 V3:企业厂区储罐区的围堰容积约为13m3,企业雨水管道容积约为28m3,初期雨水收集池3m3,故V3=44m3。 V4:企业车间内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站,因此,V4=0m3。 V5:V5=10×0.45×1729.7/168.7=46m3。 根据企业实际:V1=10m3,V2=198m3,V3=44m3,V4=0m3,V5=46m3,经计算,企业的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应为210m3。 目前,企业厂区已有一个约为14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应对应急池进行扩容,全厂只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在雨水排放口设施紧急切换阀门,使应急池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急池作用示意图具体如下: (事故)应急池 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事故性废水的收集: 若厂区出现事故性废水,保证雨排口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事故)应急池阀门出开启状态,将事故性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泵送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废水、事故及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接纳、处置,避免各类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的管理。 3 职责 3.1 HSE部职责 3.1.1负责制定公司级水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3.1.2负责监督检查事故池、雨水监控池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 3.1.3负责组织公司级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3.1.4负责协调政府环保部门对事故池的监管。 3.2各生产部门职责 3.2.1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储罐,储槽、污水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负责所辖装置废水排放 及生产运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3.2.2负责生产异常排污、超标排放及事故排污时及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公用部、HSE部等 部门,通知其做好异常排污的接纳、处理工作。 3.2.3负责跑、冒、滴、漏、串污染事故及异常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的排查、处理。3.3 检验中心(环境监测站)职责 3.3.1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 3.3.2按照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完成相应监测任务。 3.3.3负责满足监测任务的设备配备及正常运行。 3.3.4负责监测数据的及时维护,并按规定及时上报HSE部等相关部门。 3.3.5负责根据采样频率,定期到雨水监控池外排口进行采样分析。 3.3.6负责在线监控仪表故障时,及时对雨水监控池外排污水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并保存分析记 录。 3.4公用部职责 3.4.1公用部是雨水监控池和事故池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3.4.2负责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设施设备完好及稳定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和存档。

事故应急和响应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和响应管理制度 1.0目的 当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意外泄漏等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部门能采取措施,对紧急情况做出正确及时的响应,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的意外泄漏等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3.0职责 3.1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形象,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3.2行政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包括生产事故、火灾、水灾、和危险化学品意外泄漏等紧急状态的处理。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包括对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水灾、和危险化学品意外泄漏的应急,并及时上报公司行政部。 3.4在火灾发生时应立即用长时间的警铃报警,上报公司领导,通知保安和行政部;行政部负责安全转移员工,并组织人力设法扑灭火灾,尽可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3.5行政部负责组织培训和演习等活动,确保所有人员都了解在应急准备中的职责并有能力去完成。 4.0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 4.1公司行政部应组织制定有在生产事故、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的意外泄漏等紧急状态的预防响应和处理档。内容应包括: 4.1.1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职责。 4.1.2应急情况下的响应和详细的应急行动步骤。 4.1.3事故的处理和原因分析。 4.1.4模拟紧急情况的实验和演习计划。 4.2模拟紧急状况的演习。 4.2.1安全主任组织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部门,参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核,后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安全主任负责制订演练计划,经审后由保安队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试验和检验有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 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V总=(V1+V2+V雨水)max-V3 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 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 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 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 简称“石化导则法” 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

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 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3;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其中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n; q n——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雨污分流系统管理制度

编号: 雨污分流系统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修改状态: 实施日期: 受控状态:

雨污分流系统管理制度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雨水、污水及事故水的管理,对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废水、固废等的污染,加强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雨水、污水及事故水的收集、储存及其控制。 3职责 3.1 安环部: 3.1.1 负责雨污管网规划、设计、建设情况的监督; 3.1.2 负责雨水、污水及事故水排放的监督。 3.1.3负责厂区内雨污分流系统的管理、维护,及监督检查; 3.1.4负责厂区内合格雨水的外排控制,及雨污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3.1.5负责厂区初期雨水、污水及事故水的监测,及时通报监测数据; 3.2 UM单元: 3.3.1负责各自区域内雨污管网建设; 3.3.2负责各组区域内雨污管网的维护保养。 4 工作程序

4.1任何部门均不允许向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排放生产废水,占用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 4.2 事故水管线和雨水收集管线可以合并共用。 4.4雨水: 4.4.1雨水收集系统: 4.4.2 前15分钟雨水流入初期雨水池,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深度处理。 4.4.3 雨水收集池由厂区安环部设专人负责,外排切断装置日常处于关闭状态,通向雨水收集 池的闸门日常处于敞开状态,确保初期雨水不排入外部环境。 4.4.4 雨水管网及雨水收集池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有水。 4.4.5 各UM单元定期对雨水管网进行检查清理,确保管道畅通。 4.4.6 环境监测定期对雨水收集池进行监测。 4.4.7 安环部定期对雨水收集池内污水进行处理、排放。 4.5事故水 4.5.1 厂区事故应急池阀门处于敞开状态,正常情况下事故应急池内不允许存有污水。事故应 急池必须与厂区污水站连接。 4.5.2 生产装置区、仓储区域设置导排系统,设置专门的收集池并与厂区事故应急池连接。 4.5.3 罐区设围堰、雨污切断阀,正常情况下切断阀处于常开状态;区域内设集水池并与厂区 事故池相连接。 4.6污水 4.6.1 各UM单元产生的生产废水、拖地废水和生活废水,单独收集,使用200L塑料桶收集, 泵入厂区污水站处理; 4.6.2 各类废水严禁排入雨水管道和事故应急收集池; 4.6.3 各UM单元污水管网定期进行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的发生; 4.6.4 安环部对各UM单元污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监测。

事故池计算依据

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1190-2009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等。GB50483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10]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等执行。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具体要求等,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1190规定为6~10h)确定。二是汇水面积不同,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必须考虑生产区和储存区总的汇水面积;事故时只考虑装置区或罐区单独的能进入事故排水系统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时汇水考虑,且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集面积。

污水管理制度

污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污水的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区划分及其沟长责任制 1、黄磷车间。所有污水循环池、渣池、烧酸工段、黄磷凉水塔、原矿黄磷储槽、黄磷防洪沟夹沟、防洪沟地下渗水回收池、雨水收集池、防洪沟区域及区域各污水收集泵、排污管道等均属黄磷车间管理责任区。黄磷车间至氢钙车间右侧小桥以上防洪沟区域为黄磷车间责任区,沟长为黄磷车间主任,全权负责该区域达标排放。 2、动力车间。生活区各管道阀门泵、防洪沟至总排口区域各类管道阀门泵类、锅炉污水池、高位水池、在线清洁水池区域及在线监测至化水站各排污管道等均属动力车间责任区,锅炉房至在线监测排放口、生活区至门卫总排口动力车间责任区,沟长为动力车间主任,全权负责该区域达标排放。 3、次磷车间。次磷车间区域及制酸污水池、阻燃剂污水池、饲料钙污水池、次磷凉水塔、防洪沟区域及区域各排污管道均属次磷车间责任区。次磷车间至开关站后过道桥(黄磷防洪沟交汇处)以上的防洪沟区域为次磷车间责任区,沟长为次磷车间主任,全权负责该区域水体达标排放。

4、氢钙车间区域所有污水池、管道、防洪沟及其排污管道均属氢钙车间责任区。氢钙车间防洪沟区域为上与黄磷防洪沟交界(车间右侧小桥),下至办公楼前不锈钢栏杆处,沟长为氢钙车间主任,全权负责该区域水体达标排放。 5、质管科防洪沟区域为上与氢钙车间防洪沟交界(办公楼前不锈钢护栏处),下至动力车间防洪沟交汇处,沟长为质管科科长,全权负责该区域水体达标排放。 吉星化工各防洪沟区域沟长一览表

二、日常管理及操作 1、各车间每天必须首先对所属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循环池及相关水池水泵设施运行情况、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值班人员值班情况等进行检查,保证池低水位(或在警戒线以),严禁出现漫溢。必须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同时对运行情况(运行率、运行记录)进行检查。 2、各车间区域所有污水收集池配置的水泵开启操作、日常管理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按时开停,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环保问题及时做好紧急处理和上报。 3、各车间必须针对情况适时组织人员对所属污水池、水沟淤泥予以清除,保证水池、沟道、管道畅通,水泵运行正常。各车间在正常情况必须保证防洪沟干燥清洁。 4、雨天,初期30分钟雨水必须收集到应急池,进黄磷污水处理系统。除暴雨天、连续阴雨天外,各车间必须充分保证所有污水池空间,所有污水池任何时候水位都不得超过警戒水位线。各防洪沟沟长确保雨天沟外排水达标(总磷≦0.5mg/L),且晴天沟无水。安环科对各防洪沟区域水体取样检测,并对其检测结果通报。 5、在线监测排水口白天由安环科直接负责,中夜班由当班调度直接负责并监督检查,日常设备维修保养由动力车

各行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中对应急事故池的相关要求

各行业废水治理技术规范中对应急事故池的相关要求(11 个行业) 序号行业规范要求 12.4.1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设应急事故池,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医院污 1技术规范水。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溶剂不(HJ2029—2013)小于日排放量的 100%,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 工程应急事故池溶剂不小于日排放量的 30%。 采油废水治理工程12.4.2 采油废水处理厂 (站)内应设置事故 2技术规范( HJ池,当采出水处理系统内有可用的事故池时,也2041-2014)可不另设事故地。 12.5.1 应根据生产及周围环境情况,制定各 种可能的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人力、设 备、通信等资源,治理工程具备应急处置的条件。 12.5.2 废水治理工程发生异常情况成重大事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 故,应及时分析,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向有 3水治理工程技术规 关部门报告。 范( HJ 2003-2010) 12.5.3 所建设含铬废水的事故贮池,制定相 应的事故防控措施,杜绝事放排放。 12.5.4 应设置危险气体 (甲烷、硫化氢 )和危 险化学品的控制与防护设施。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 5.1.8 电镀废水处理站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4技术规范( HJ 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 12-24h 的废水量。 2002-2010) 6.10.1 酿造度水处理设施应单独设置事故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池,调节池不得作为事故池使用。发生事故时, 5工程技术规范( HJ 应水废水输送到事故池储存。 575-2010) 6.10.4 酿造工厂停产维修期间,如废水处理 设施也相应运,应采用事收池收集处理设施停运

事故水池设计要求

事故水池的设计要求、GB50483-2009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规定的GB50483[2006]10Q/SY 1190-2009和中国石化安环号等。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石油化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库设计规范》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GB50074-200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05((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 设计规范》[10])、《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GB50014-2006()等执行。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SH3015-2003(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事故池容积确 定的具体要求等,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 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

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 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 1190规定为6~10h)确定。二是汇水面积不同,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必须考虑生产区和储存区总的汇水面积;事故时只考虑装置区或罐区单独的能进入事故排水系统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时汇水考虑,且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集面积。 4、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事故池时(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占用容积不得超过事故池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污水处理事故池不可作为事故储存设施,不能把风险进一步转加到污水处理系统。 5、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结合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5](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建设进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 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控制在厂内不排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一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如备用罐、储液池、隔油池、导流设施、清污水切换设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 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二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应急事故水池、拦污坝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防止单套生产装置三级防 控体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罐区). 系必须建设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防控两套及以上生产装

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容积计算

是否应该考虑下消防废水,有泄露就有爆炸阿,我觉的事故池若储罐、生产装置发生火灾,需用大量的消防水,应在厂区内修建一个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生火灾事故时的消防废水;储罐区消防废水首先收集在围堰内,围堰满后收集至消防废水收集池收集内,防止消防废水流至厂区外。 容积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消防废水收集池总有效容积: V总= (V1+ V2- V3)max + V4+ V5 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 V2- 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消防废水池容量计算如下: V1取发酵罐最大单罐容积,即120m3。 V2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计算,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消防水量约为500m3。 考虑到该项目在储罐区设置1个5003的围堰,在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为事故废水的储存池,因此,V3取500m3。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企业各生产单位在短时间内均已停产,生产废水进入系统的量较少,V4按50m3计算。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废水、事故及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接纳、处置,避免各类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池的管理。 3 职责 EHS部职责 负责制定公司级水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事故池、雨水池和在线设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 负责组织公司级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负责协调环保部门对事故池的监管。 发电部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储罐,储槽、污水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 负责生产异常排污、超标排放及事故排污时及时通知EHS部门,并做好异常排污的接纳、处理工作。 负责跑、冒、滴、漏、串污染事故及异常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的排查。负责事故应急池设施设备完好及稳定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和存档。 负责公司事故池的管理及事故状态下事故水的切换。 技术支持部职责 负责事故池相关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状态正常; 负责配合事故应急状态下应急处置。 4事故应急池管理 事故应急池日常管理 严禁随意往事故应急池排放、倾倒超标废水、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各部门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污水、油类等物料串入事故应急池系统。

各生产部门事故应急池的管理,要确保废水及时排往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避免冒池串入雨水系统。 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或处理故障,应严格按停工检修环保制度执行,文明停车、吹扫、排放,避免冲击污水处理场。严禁将高含硫、含氨、酸碱等污水及油品物料直排下水道。 正常状态下应保持事故应急池空池状态,并确保相关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事故应急池应及时清理池内杂物及淤泥,以免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发电部对事故池内的污水应及时用泵送到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确保事故池在正常状况下处于低液位。 事故应急池异常管理 发电部部应加强对事故应急池的管理和巡检,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程及时处理,以免污染外部水体。 当遇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开、停工、检修、蒸汽吹扫或者事故状态下,应加强现场巡检,及时向EHS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异常状态下收集的消防水、生产废水、物料水及前期雨水应尽快处理完毕,保持事故应急池处于低液位状态。 事故应急池相关附属设备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当排往事故池的废水量较大,需要向其他事故池转移废水时,技术支持部部应配合增加临时泵安装及配管、沙袋围筑等 5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国保》(中华人民国令第22号)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6本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时,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事故发生后能顺利控制和减少损失~确保本公司应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使其处于正常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管理规定 3.1 车间和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 物。 3.3仓库和车间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挪用。 3.4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3.5 生产区和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6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和区域位置图、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于办公室~由安全部备份。 3.7 应急通信系统:当发生事故导致电源、通信中断时~使用手机通信~各相关人员手机号码见附表1“应急通信号码一览表”。经常性检查应急组成员手机开通状态~保证 有效的联系。 3.8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由生产部和安全部负责~做好物质器材准备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经演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管理~以备急用。

3.11 建立本公司救援物资备用登记制度。本公司内要安排专门的场地储存备用物资。所有专用应急备用物资不得使用。非专用应急物资及工具要做到经常性可用并对存贮地点及数量记录在册。所有人员要熟悉储存地点。 3.12 防毒应急救援物资器材: 3.12.1 本公司必须在生产公司房配备事故应急药箱。 3.12.1.1 经常性的备用物资:急救箱、手电筒、安全帽、反光背心、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安全鞋、水鞋、小红旗、红黄带、警示牌、沙土、沙包、 空袋、空容器、棉纱、木楔、方木、扫帚、桶、铁锹、灭火器、消防水带。3.12.2配备防毒面具~可另设专柜储存~需要时取出应急使用。 3.12.3 消防与事故柜的各种器材~本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完好~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3.12.4 配备适当的通讯联系、报警器具~并保证完好有效。 3.13 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每季由本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检查~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修订稿

事故应急池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生产废水、事故及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接纳、处置,避免各类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的管理。 3 职责 HSE部职责 负责制定公司级水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事故池、雨水监控池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 负责组织公司级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负责协调政府环保部门对事故池的监管。 各生产部门职责 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储罐,储槽、污水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负责所辖装置废水排放及生产运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负责生产异常排污、超标排放及事故排污时及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公用部、HSE部等部门,通知其做好异常排污的接纳、处理工作。 负责跑、冒、滴、漏、串污染事故及异常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的排查、处理。 检验中心(环境监测站)职责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 按照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完成相应监测任务。 负责满足监测任务的设备配备及正常运行。 负责监测数据的及时维护,并按规定及时上报HSE部等相关部门。 负责根据采样频率,定期到雨水监控池外排口进行采样分析。 负责在线监控仪表故障时,及时对雨水监控池外排污水进行人工采样分析,并保存分析记录。公用部职责 公用部是雨水监控池和事故池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负责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设施设备完好及稳定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和存档。 负责公司事故池的管理及事故状态下事故水的切换。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 (一)事故应急池 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 ()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 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 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 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 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V 雨=10q*Ft ;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 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 1为0m 3。 (2)消防用水量(V 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 ,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则最大消防用

事故应急池

事故存液池与防火堤一样,主要作用是事故时将油品及其事故污水有效地阻拦,防止其遍地流淌扩散,起到安全和环保两方面使命:安全上有效地防止事故扩散,环保上有效防止污染扩大。 油库设置事故存液池在《石油油库设计规范》并没有此项要求,但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则有设置事故应急池的规定。个人认为油库设置事故存液池还是有必要的,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设置事故存液池一般有下列两种情况: 1、不设防火堤,只设事故存液池。这种情况一般为油库处于丘陵地带,罐组间高低错落布置、不便于建造防火堤,所以只在低洼地设置单一的事故存液池。 2、既设防火堤,又设事故存液池。这种情况是由于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只是按油罐(最大罐)发生爆炸破罐时所流淌油品来设计的,没有把火灾时灭火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假若时值下雨的雨水量计算进去,故设置事故存液池作为防火堤的补充。这不光是安全之所需,也是环保之要求,这些扑救火灾所产生的废水污液,不能随意流淌或直接入污水处理池,必须由存液池收集后,再并经有效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油库存液池设置的技术要求: 1、应在油罐附近低洼处的合适位置,设置事故存液池。 2、事故存液池应为地下式,并设有排水措施。一般设置防爆潜水泵,并有水封式隔油的泵井,泵井应设在池底最低处,井坑应比池底低

500毫米以上,一有雨水立即开泵抽净,雨水抽至雨水管,含油污水必须抽至污水处理池。事故存液池平时必须保持空容,不得存有雨水或其它物质。 3、事故存液池的容积: 没有设置防火堤的,其事故存液池的容积,应同时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中第6.0.9条规定(附后)的防火堤有效容积,和扑救火灾时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雨水量容量,且不小于两者之和。 设置了防火堤,且有效容积符合设计规范的,其事故存液池的容积,只需为(稍大于)扑救火灾时所产生的消防水、泡沫、以及雨水量容量总和。 4、设有事故存液池的罐组四周,应设导液沟,使溢漏液体能顺利地流出罐组并自流入存液池内。 5、事故存液池应用不燃材料建造,并符合抗静压强度要求。 6、事故存液有砼板式、砖墙式、地坑式。砼板式强度最好,但造价最高;砖混式相对经济实用,采用比较多,池壁应粉刷水泥砂浆,池底先铺砂平整、铺垫加厚耐油薄膜,上面再平铺砖块并再抹灰;地坑式的存液池很少见,池壁池底防渗漏法同上。任何做法都要保证存液池不渗不漏。 7、事故存液池距储罐不应小于30m。 8、事故存液池和导液沟距明火地点不应小于30m。 9、事故存液池四周应设1.1米高封闭拦杆(但留出入口),防止人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