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池算法
应急预案应急池的公式
标题: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解析与应用一、应急预案应急池的背景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日益增加。
为了应对此类事件,企业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其中设置应急池。
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设计标准等都需要依据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二、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解析1. 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如下:C = (Q1 + Q2 + Q3) × t × K其中:C - 应急池容量(m³)Q1 - 事故废水排放量(m³/h)Q2 - 事故消防用水量(m³/h)Q3 - 事故状态下事故排水量(m³/h)t - 事故持续时间(h)K - 安全系数,一般取1.2~1.52. 应急池设计标准应急池设计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的要求;(2)确保应急池在事故状态下不会发生溢流、渗漏等事故;(3)应急池的设计应考虑到当地环境、地质、水文等条件;(4)应急池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应急池容积核算应急池容积核算可参考以下规范文件:(1)《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2)《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三、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的应用1. 应急池设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计算出应急池容量,并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2. 应急演练:企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池的运行效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池,降低污染风险。
3. 应急物资储备:企业根据应急池容量,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如吸附剂、中和剂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处理。
4. 应急预案修订:根据应急演练和事故发生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应急池设计合理、有效。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在各类工业生产活动中,事故应急池是预防和控制事故扩散的重要设施。
其有效容积的合理计算,对于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详细阐述事故应急池大小的计算方法。
一、事故应急池概念事故应急池是指在事故发生时,用于收集和储存事故废水、泄漏物等有害物质的设施。
其主要作用是隔离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为事故处理提供缓冲时间。
二、事故应急池大小计算方法1. 考虑因素(1)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2)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3)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2. 计算步骤(1)计算最大容积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根据设备或贮罐的设计参数,计算其最大物料贮量。
例如,某储罐最大容积为100立方米,物料密度为0.8吨/立方米,则最大物料贮量为80吨。
(2)计算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火灾时的消防水量。
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计算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
降雨厚度按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即年均降雨量(以厚度表示)除以年均降雨天数。
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之积即为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将以上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作为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三、案例分析以某化工厂为例,分析事故应急池大小的计算过程。
1. 最大容积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100立方米储罐,物料密度为0.8吨/立方米,最大物料贮量为80吨。
2. 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规范,计算得出火灾时的消防水量为500立方米。
3.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雨水汇水面积为1000平方米,年均降雨量为1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50天,则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50立方米。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一、引言事故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的效果和应急救援的效率。
为确保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实际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事故应急池容量的计算方法,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参考。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原则1. 最大容积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满足最大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池内容量足以容纳泄漏或溢出的物料。
2. 消防用水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 降雨量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以避免池内水位过高,影响应急处理。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计算最大容积:根据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的最小容量。
2. 计算消防用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结合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计算事故应急池所需容量。
3. 计算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然后根据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算降雨厚度,最后将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相乘,得到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综合计算:将最大容积、消防用水量和降雨量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得到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四、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示例假设某企业生产车间内有一台物料贮罐,最大物料贮量为1000立方米;根据消防规范,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为500立方米;该地区年均降雨量为10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150天,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汇水面积为2000平方米。
1. 计算最大容积:事故应急池最小容量为1000立方米。
2. 计算消防用水量:事故应急池容量需满足500立方米。
3. 计算降雨量:降雨厚度为1000/150=6.67毫米,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2000×6.67=13340立方米。
4. 综合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000+500+13340-(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应急池容量确定方法及管理要求
猱艺科枚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2期2020年1月事故应急池容量确定方法及管理要求李道群(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19)摘要:针对工矿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疑惑,系统归纳提出了事故应急池设置依据、不同行业事故应急池容量确定方法及日常监管要求。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矿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环境应急能力评估、环境应急管理均有明显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事故应急池;设置依据;容量碉定;监管要求中图分类号:X5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20)2-0167-031引言在对工矿企业的环境应急管理中,一些应急管理部门、环保主管部门的管理者对于设置事故应急池的工矿企业范围、事故应急池的容量确定等问题一直存在疑惑。
关于事故应急池的设置要求,已经有了一些归纳性、综合性的研究2〕。
本文主要归纳了工矿企业事故应急池的概念、设置依据,分析了事故应急池容量的确定方法及其差异,最后提出了事故应急池的建设、管理要求。
2事故应急池的概念及作用事故应急池作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的一种构筑物,在工况企业环境管理中,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但其概念一直较为模糊,没有法规文件对此做过明确的定义。
关于事故应急池的定义,较早涉及的法规主要有3个:一是《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0号)要求化工企业建立和完善事故池或缓冲池等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和措施间;二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GB50160”)提到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超出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的剩余部分询;三是《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以下简称“GB50483”)要求化工建设项目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閱。
后来的一些法规文件也有涉及类似概念,但与前述提法基本相同。
其实,事故池、缓冲池、事故存液池、应急事故水池等只是称呼不同,都是指为防止事故状态下受污染废水排出厂界外而设置的暂时储存受污染废水的构筑物。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是指在发生事故时,为有效收集、处理和存储事故废水、泄漏物等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应急设施容量。
事故应急池容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事故应急处理的效果,是应急预案编制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首先,应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容纳的最大物料贮量。
根据相关设备或贮罐的设计参数,计算其最大物料贮量,作为事故应急池容量的下限。
2. 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火灾发生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消防水量应作为事故应急池容量的上限。
3.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计算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需要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以及降雨厚度。
根据年均降雨量(以厚度表示)除以年均降雨天数,计算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之积,即为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时,应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事故应急池容量 = 最大物料贮量 + 消防水量 + 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 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四、注意事项1. 在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时,应充分考虑事故应急处理的实际需求,确保事故应急池容量满足实际应用。
2. 事故应急池容量应具有一定的冗余,以应对突发事故和不可预见因素。
3. 事故应急池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安全、可靠、有效。
4. 定期对事故应急池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五、总结事故应急池容量是应急预案编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计算事故应急池容量,对于有效应对事故、降低事故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
一、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以预防事故为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降低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风险。
2. 综合考虑: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规模、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种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
3. 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等。
二、事故池容积计算方法1. 根据最大物料贮量计算:首先,应确定企业生产过程中最大物料贮量,包括设备、贮罐等。
然后,根据物料性质和事故发生概率,计算所需的事故池容积。
2. 根据消防水量计算:在火灾事故中,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消防水量,再根据消防水量确定事故池容积。
3. 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在事故发生期间,可能伴有降雨,导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入。
计算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并作为事故池容积的考虑因素。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在计算事故池容积时,应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三、事故池容积确定注意事项1. 事故池容积应满足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物质的储存需求,同时考虑事故物质的稀释、降解等因素。
2. 事故池容积应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
3. 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考虑事故发生概率、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确保事故池的合理布局。
4. 事故池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事故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事故池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进行,确保事故池的运行状态良好。
总之,在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是保障企业及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一)事故应急池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V 雨=10q*Ft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 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 1为0m 3。
(2)消防用水量(V 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 ,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则最大消防用水量V2为288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 总=(V1+V2+V 雨水)max —V3式中:(V什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卅);V i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卅)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 总二(V 1+V 2 — V 3) max +V 4+V 5注:(V 1+V 2-V 3) 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 置分别计算(V 1+V 2-V 3 )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 l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 的物料量,m3;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 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 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m3;V 4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V 5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其中 V 5=10qF ;q ――降雨强度,mm ,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 /n;q n --- 年平均降雨量, mm ;n ――年平均降雨日数;F ——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2、举例说明-事故污水量计算表1项目各场所事故水量装置物料量按m3;m3;hm 2。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关于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的回复
关于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的回复【关于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的回复】导言:事故应急池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施,用于储存和处理事故排放物,保护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应急池的建设过程中,合理的建设方式和容积计算是确保其有效运行的关键。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全面评估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及容积计算问题,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评估1. 传统面源排放与局部排放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的选择,首先要考虑的是事故排放来源的特点。
根据事故排放是否为传统面源排放或局部排放,可分为面源式应急池和局部式应急池两种建设方式。
面源式应急池适用于面源排放事故,如化学工厂泄漏、储罐破裂等,它具有较大的容积和处理能力,能够储存大量污染物,并通过预留的排放通道将其处理。
而局部式应急池适用于局部排放事故,如管道爆裂、泵站事故等,它的容积较小,一般只能储存和处理少量污染物,通过应急处理设备对其进行处理。
2. 进一步评估和选择选择事故应急池建设方式时,还需进一步评估以下因素:事故污染物类型、发生频率、排放量、排放速率、环境敏感度等。
对于频繁发生、大量排放、环境敏感度较高的事故,宜选择面源式应急池;对于偶发发生、少量排放、环境敏感度较低的事故,宜选择局部式应急池。
还要根据事故应急池的建设成本、运维费用、施工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
有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同时采用两种建设方式,以便更好地应对各类事故。
二、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问题评估1. 事故排放量的评估事故排放量是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的关键参数。
在进行容积计算时,应综合考虑事故排放物的种类、浓度、流量和排放时间等因素。
对于传统面源排放事故,可根据事故历史数据或事故模拟预测方法,结合风向风速等因素,评估事故发生时的预计排放量。
对于局部排放事故,可根据事故模拟预测方法或相关实验室试验,来确定事故排放量。
2. 污染物扩散和自然衰减因素的考虑除了事故排放量外,还需考虑污染物在环境中的扩散和自然衰减因素,以确定应急池的容积。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xx容积核算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一)事故应急xx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V事故xx V1V2V雨max V3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3,V雨=10q*Ft;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1为0m3。
(2)消防用水量(V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则最大消防用水量V2为288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V1+V2-V3)max+V4+V5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应急池计算方法
112
2011 年 4 月第 29 卷第 2 期
建设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技术方法研究及应用
王栋成1 王 静1 林国栋2
(1. 山东省气候中心,济南 250031;2. 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济南 250013)
摘要:基于对 GB 50483—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和 Q / SY 1190—2009《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控制技术要求》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 方 法 的 对 比 研 究,系 统 地 提 出 了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确 定 的 技 术 要 点 和原则,结合案例探讨了应急事故水池和前期雨水池容积 确 定 技 术 方 案 ,对 工 程 设 计、安 全 与 风 险 评 价 等 工 作 具 有 重 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应急事故水池;前期雨水;容积;导排系统
THE RESEARCH ON METHODS TO DETERMINE VOLUME OF THE EMERGENCY INCIDENT POOL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Wang Dongcheng1 Wang Jing1 Lin Guodong2 (1. Shandong Climate Center,Jinan 250031,China;2. Shandong Chemical Planning & Design Institute,Jinan 250013,China)
和 原 则 ,结 合 案 例 探 讨 了 事 故 池 和 前 期 雨 水 池 容 积 确
定技术方案。
1 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比
1. 1 GB 50483—2009 规定的计算方法
此方法 简 称“国 家 标 准 法 ”。 对 一 般 的 新 建、扩
事故应急池算法
5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当发生厂区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
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V总=(V1+V2-V3)max +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a/nq 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根据现场调查,各项指标的取值如下所示。
V1:企业储罐量最大的储罐容积为10m3,即V1=10m3。
V2:企业电镀车间体积约为24000m3,高约为30m。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时,室外消防废水产生量为30L/s,室内消防废水产生量为25L/s。
根据标准,消防时间需2h,但考虑到箬横电镀厂厂内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较少,而且车间用水较多,因此消防时间缩短为1h,则消防废水产生量约为198m3。
V3:企业厂区储罐区的围堰容积约为13m3,企业雨水管道容积约为28m3,初期雨水收集池3m3,故V3=44m3。
事故池计算依据
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GB50483-2009、Q/SY1190-2009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等。
GB50483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
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10]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等执行。
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具体要求等,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
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
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
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1190规定为6~10h)确定。
环保设计那些事系列(1)事故池容积计算方法
事故池容积的计算方法事故池容积应包括可能流出厂界的全部流体体积之和,通常包括四部分组成:事故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1.1)、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1.2)、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1.3)、事故时雨水量(1.5)。
V S=1.1+1.2+1.3+1.4其中,各部分水量计算方法如下:1.1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等于消防水流量与消防持续时间乘积。
计算公式如下:QF=∑qi*tiQF—最大消防用水量,m3qi—每类消防系统消防小时流量,m3/hti—每类消防系统消防持续时间, hi—消防系统的类别化工企业消防水流量通常为: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冷却水流量、车间或装置喷淋水量、化学消防需水量(如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
在设计中,首先根据生产性质、危险类别确定消防用水量最大的单元,然后将各类消防用水量相加,可得最大消防用水量。
1.2事故装置可能溢流出液体1.2.1储罐区储罐区溢流出的液体量等于全部储罐总泄露量减去封闭于防火堤内的液体量。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大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的二分之一,但一般小于或等于罐区内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
一旦储罐发生火灾,着火罐内的液体将泄漏,暂时储存于防火堤内,同时着火罐和邻近罐消防冷却水不断喷淋,消防冷却水与泄漏的液体混存于防火堤内,随着时间推移,防火堤内液面不断上升,混合液体逐渐溢出防火堤。
实际上,火灾与爆炸范围与程度是随机的,储罐液体的泄漏量难以准确估算,为安全起见,笔者建议储罐液体泄漏量按最大的一台储罐容积计算。
1.2.2装置区装置区可能泄露液体有管道、反应容器、中间罐等,装置区可能排出的液体量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根据装置操作特点、管道直径及长度、容积或罐体尺寸计算确定。
方法二,根据物料和水平衡计算结果确定。
装置区一般就近设置事故存液池,但装置消防排水等“清净下水”应排入全厂事故池。
1.3输送流体管道与设施残留液体由于事故紧急停车,导致管道残存液体必须排出,该部分液体也进入事故池,液体量根据管道直径及长度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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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
当发生厂区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
参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V总=(V1+V2-V3)max +V4+V5
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a/n
q 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根据现场调查,各项指标的取值如下所示。
V1:企业储罐量最大的储罐容积为10m3,即V1=10m3。
V2:企业电镀车间体积约为24000m3,高约为30m。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时,室外消防废水产生量为30L/s,室内消防废水产生量为25L/s。
根据标准,消防时间需2h,但考虑到箬横电镀厂厂内涉及易燃易爆物质较少,而且车间用水较多,因此消防时间缩短为1h,则消防废水产生量约为198m3。
V3:企业厂区储罐区的围堰容积约为13m3,企业雨水管道容积约为28m3,初期雨水收集池3m3,故V3=44m3。
V4:企业车间内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站,因此,V4=0m3。
V5:V5=10×0.45×1729.7/168.7=46m3。
根据企业实际:V1=10m3,V2=198m3,V3=44m3,V4=0m3,V5=46m3,经计算,企业的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应为210m3。
目前,企业厂区已有一个约为140m3的事故应急池,企业应对应急池进行扩容,全厂只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在雨水排放口设施紧急切换阀门,使应急池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应急池作用示意图具体如下:
(事故)应急池
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事故性废水的收集:
若厂区出现事故性废水,保证雨排口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事故)应急池阀门出开启状态,将事故性废水收集至事故应急池,泵送至有污水站处理达标后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