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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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18.06.04
•【字号】吉工信民营〔2018〕217号
•【施行日期】2018.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18〕217号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172号)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申报。
一、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要求,指导所属地区内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
台进行申报,切实将本辖区内优秀的平台选拔上来。
二、省工信厅将对各地推荐的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服务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经专家评审后,择优向国家工信部推荐。
三、此次申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
请各地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辖区内平台,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在2018年6月19日前报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172号)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