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申请表-上海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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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事务办理事项网上办事宣传手册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
上海市环保局
二O一四年三月
目录
一、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2)
二、网上申请表 (5)
三、流程图 (7)
四、网上申请相关文书 (8)
网上申请通知单 (8)
❖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网上审批事项告知单
您好,欢迎您在上海市环保局网站上申请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

请您在填写申请表前,仔细阅读本告知单及相关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范围
转移放射性同位素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10日前,活动结束后20日内。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需要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应当于活动实施前10日内持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相关运输检测文件与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五份)向双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顺序为先使用地再称出地),并接受使用地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活动结束后20日内到双方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外地放射性同位素转移至本市使用的须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1)《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一式五份及所附资料;
(2)作业现场所属区县环保局意见;
(3)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异地移动作业活动的申请报告(包括本次作业基本情况、作业计划、工作现场环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等);
(5)放射源贮存场所落实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工作人员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证明;
(7)异地移动作业协议书或合同;
(8)辐射工作单位运输、现场作业活动的安保方案;
(9)执行《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和《关于加强放射源移动探伤作业与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环保局,沪环保辐【2010】53号)中有关要求的辐射安全责任承诺书;
(10)委托作业单位的现场安保方案;
(11)事故应急措施(预案);
(12)辐射监测仪器名录及现场辐射安全防护用品清单;
(13)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本市放射性同位素转移至外地使用的须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1)已获得移入地与使用地环保部门准予备案的《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一式五份原件;
(2)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网上办事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上海环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阅读本告知单.
2、填写“网上申请表”,获取网上申请号。

3、申请人凭盖章后的“网上申请表”向我局辐射项目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对填报内容和上传电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及签名或盖章的,应由责任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扫描为电子文本。

2、“网上申请通知单"不作为我局非行政许可受理凭证.网上申
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需要按照“网上申请通知单"的要求,向我局受理窗口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申请人逾期未至我局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网上申请通知单"自动失效。

3、“网上申请通知单”有效期内,同一申请人对同个申请项目只能进行一次网上申请。

4、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注册密码和网上申请号。

项目受理后,申请人可以凭网上申请号在“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审批进展及结果。

我已阅读本告知单。

同意本条款
不同意本条款
❖网上申请表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
❖ 流程图
注册
登录“上海环境”网上办事大厅
阅读告知单并同意接受
填写申请表
提交网上申请,获取申请号
按“网上申请通知单”规定,30
天内到窗口交书面材料
网上查询办理
状态和结果
申请人
工作人员
接收文书
进入审批程序,办理状态
和结果及时反馈到网站
❖网上申请相关文书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网上申请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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