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位于黑龙江省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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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建置
第一章境域
第一节位置面积
逊克县位于黑龙江省北疆,小兴安岭中段北麓,黑龙江中上游右岸。
西起东经127°24′12″,东至东经129°17′36″;南起北纬47°58′15″,北至北纬49°36′12″。
自县城奇克镇西南行75公里出县境,经孙吴、龙镇、北安等地至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全程620公里。
全县幅员略呈悬垂心脏形。
南北最长幅距约180公里,东西最长幅宽约140公里,总面积为17344平方公里。
其中农业用地5991平方公里(8986500亩);林业用地11100平方公里(16650000亩);水面(包括黑龙江我方水面)253平方公里(379500亩)。
第二章建置沿革
第一节建置前沿革
逊克县县名,始见于1943年(伪满康德10年)7月。
当时,日本侵略者将原逊河、奇克两县合并为逊克县。
逊河、奇克两地,山水相连,建置前的沿革是相同的。
夏、商、周时期(公元前21世纪-前256年):逊克地方属肃慎氏之地。
秦、汉、三国、两晋时期(公元前211年-公元420年):逊克大地属挹娄辖境。
南北朝时期(公元420-589年):逊克地方属勿吉辖境。
1976年黑龙江省文物普查队,在西石砬子和高滩两屯发掘的古代遗址,即属于肃慎族的后裔、满族人的先世——勿吉人的文化遗址。
隋朝时期(公元581-618年):属黑水靺鞨及北室韦辖地。
唐代(公元618-907年):据《旧唐书》记载,逊克地方属黑水洲都督府与室韦都督府交叉辖境。
辽代(公元907-1125年):属辽之东京道乌隈部。
金代(公元1115-1234年):属上京蒲与路辖地。
金代这里同内地一样,也实行“猛安谋克”(金代部落联盟组织,“猛安”为部落单位,“谋克”为氏族单位,8至10谋克组成一猛安,其首领均称“勃极烈”)制的统治方式。
在松树沟乡北振村发现的“谋鲁坚谋克印”(谋鲁坚系女真语的地名)印模,正是这一历史的见证。
元代(1206-1368年):属开元路的失宝赤万户府。
明代(1368-1644年):属奴尔干都司辖境。
据《明史》载,永乐初开始在黑龙江流域设立卫所。
据《盛京通志》注解:“黑龙江境内的速温河卫又作逊河卫,在黑龙江城(瑷珲城)南180里”,当指今之逊河。
此说虽然尚无确切考证,但逊克地方属奴尔干都司辖境是无疑的。
清代的顺治元年至光绪三十四年(1644-1908年):这一时期逊克地方仍未独立建置。
据《清世祖实录》载,逊克地方先属盛京总管宁古塔将军辖地,至康
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在瑷珲(今爱辉)设黑龙江将军,逊克地方为其辖境,直至逊河、奇克两地各自建置时为止。
第三节逊河、奇克合并后沿革
伪满康德10年(1934年)7月,日伪统治者撤销逊河、奇克两县,并置为逊克县,仍属伪满黑河省管辖。
新县治设于逊河,在奇克设逊克县公署奇克办事处,直至日本投降。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的逊克县,当时陷入无政府状态。
逊河、奇克两地,均为土豪劣绅及伪满残余分子所把持,他们各自组成了地方维持会,妄图迎接国民党反动派的到来。
1945年12月中旬,逊河地方维持会派人去孙吴县城,要求当时的中共孙吴县工作委员会派县长接收逊克县。
中共孙吴县工委当即派干部顾延龄率18名战士来逊河接管逊克县政权。
不料到任第五日拂晚,竟遭维持会与当地政治土匪——国民党挺进军共同策划的阴谋伏击。
顾延龄及其所部一共19人,在弹尽无援的情况下,全部英勇牺牲,接收工作受挫。
1946年6月16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民主联军进入逊克县。
同时,中共黑河中心县工委派丁逢水正式接管逊克县,建立了县人民政府,县治由逊河迁至奇克镇。
1947年春,乌云县撤县改区,划归逊克县管辖。
1965年12月,又将富饶人民公社(原乌云区)之大部划归嘉荫县。
逊克县人民政权建立39年(1946-1985年)其间,县政权机关几经易名。
初建称县人民政府;至1955年改称县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称县革命委员会;至1980年恢复为县人民政府。
始终由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第三章行政区划
第一节逊河、奇克分治时期行政区划
一、逊河
逊河稽垦局时期(1916-1928年):民国5年(1916年)5月设逊河稽垦局,专司招垦兼地方行政事宜。
开垦初期人烟稀少,村落不多,全境由稽垦局直辖自然屯。
至民国10年(1921年),局辖自然屯计有松树沟、小丁子(今东发村)、珩琅口子(今新立村)、东对头、双河镇、卜达敏、宁家屯、大公河、小公河、白家屯(今西兴村)、哈拉气口子(今跃进村)、七站、沾河达、东新屯、逊河、河南屯、蒲拉口子、乌底河、何地营子、德地营子、史地营子,共21个自然屯。
逊河设治局及改升逊河县政府时期(1929-1932年):民国18年(1929年)
稽垦局改升为逊河设治局,由于初建,机关简单,仅设一警察署,驻县城内,统辖全境治安。
自然屯发展到24个,仍由设治局直接管理。
民国21年(1932年)由设治局改升为逊河县政府,自然屯增加无几,行政区划未变。
东北沦陷时期的逊河县公署(1933-1942年):民国22年(1933年)3月,日本侵略者侵入逊河,成立伪满逊河县公署。
据伪满《满洲国行政总览》记载,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实行保甲制,逊河县设一区(区公所)、一署(警察署),均驻县城逊河。
统辖3保26主村(行政村称主村),无副村(行政村辖自然屯称副村,下同)。
逊河保公所管辖:东兴屯、何翠平屯、七站、哈拉气口子、白家屯、大公河、小公河、王家馆子、宁家屯、沾河达、蒲拉口子等共11个主村。
双河镇保公所管辖:双河镇屯、郑怀礼屯、李双福屯、何义祥屯、栖林屯、西对头、逊安堡、珩琅口子、小丁子等,共9个主村。
松树沟保公所管辖:松树沟、二龙山、兴隆屯、卧龙河、乌底河、双河屯等,共6个主村。
伪满康德4年(1937年),伪满中央政府公布实行街村制,但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需要,地处国境地带的逊河县,仍遵令沿用保甲制,一直到伪满康德10年(1943年)末。
二、奇克
奇克特卡伦和佐治局时期(1909-1928年):清宣统元年(1909年)十二月,设奇克特卡伦,隶属瑷珲(今爱辉)兵备道,其辖地亦即瑷珲县第九派出所管辖的霍尔莫津、哈达彦、嘎巴亮子、老西窝铺、干岔子、高滩、奇克特、车陆8个自然屯。
民国4年(1915年)撤卡伦,设瑷珲县奇克特佐治局,管辖原属瑷珲县第九派出所(民国14年重划为瑷珲县第四区)的老西窝铺、干岔子、高滩、奇克特、小丁子、东兴镇、车陆7个自然屯。
奇克设治局及改升奇克县政府时期(1929-1932年):民国18年(1929年)2月,成立奇克设治局,3月改升县。
直辖西霍尔莫津、东霍尔莫津、嘎巴亮子、哈达彦、车地营子、何地营子、小河东、老西窝铺、干岔子、嘎牛户、高滩、东兴屯、车陆等,共13个自然屯。
其后直至民国21年(1932年),村屯虽略有增加,但仍由县直辖。
东北沦陷时期的奇克县公署(1933-1942年):民国22年(1933年)3月,日本侵略者侵入奇克,成立伪满奇克县公署。
伪满康德元年(1933年)实行保甲制,奇克县设一区(区公所)一署(警察署),划分2保、4主村、18副村。
区公所、警察署均驻县城奇克。
奇克保公所管辖:主村奇克村(县城),副村是西石砬子、曹地营子、靠山屯、段地营子、吴地营子、沂州府屯;主村车陆村,副村有东小丁子、西小丁子、十八里岗子、两间房。
干岔子保公所管辖:主村干岔子,副村为高雄、嘎牛户、老西窝铺;主村霍尔莫津,副村有何地营子、哈达彦、嘎巴亮子、东地营子、小河东。
这一行政区划,一直沿用到伪满康德10年(1943年)。
第二节逊河、奇克合并后行政区划
伪满康德10年(1943年)7月,逊河、奇克两县合并为逊克县,仍继续保持原来的保甲制行政区划。
自伪满康德11年(1944年)1月起,实行街村制。
将并县前原逊河、奇克两县的4个保,划分为逊河、奇克、干岔子、松树沟等4个行政村(原逊河县的双河镇保并入逊河村)。
村政权称村公所,所辖自然屯,仍以并县前各保公所管辖的自然屯为基础。
1946年7月,逊克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分为奇克、干岔子、逊河、松树沟4个区。
区政府所辖村(屯)如下表:
1947年春撤销乌云县,划归逊克县管辖,改设乌云区。
辖乌云、旧城基、雪水温、腰屯、小河沿、新安、福民、常家、道干、库尔滨、隆安11个行政村。
1949年冬,全县完成区、村政权建设后,至1956年3月,行政区划为5个区、30个行政村,下辖18个街、76个自然屯。
第一区(奇克区)辖奇克村、常胜村、曹地营子村、南岗村、索地营子村、小丁子村、戴地营子村,共7个行政村。
下辖4个街道、15个自然屯。
第二区(干岔子区)辖干岔子村、西地营子村、沂洲府村、何地营子村,共4个行政村。
下辖13个自然屯。
第三区(逊河区)辖逊河村、七站村、东新村、双河镇村、对头村、新立村,共6个行政村。
下辖4个街道、15个自然屯。
第四区(车陆区)辖车陆村、两间房村、库尔滨村、道干村、福民村、二龙河村、松树沟村,共7个行政村。
下辖19个自然屯。
第五区(乌云区)辖乌云村、旧城村、雪水温村、隆安村、常家村、腰屯村,共6个行政村。
下辖10个街道、13个自然屯。
1956年4月,经中共黑河地委批准撤区划乡,将原来的5个区划分为:奇克、百合(原一区曹地营子村)、边疆、三合(原三区对头村)、七站、车陆、松树沟、二龙河、建设(原四区库尔滨村)、乌云、雪水温、河沿、民族(新建鄂伦春民族乡)等共16个乡,分管全县76个村。
1957年2月,根据精简精神,经黑河专员公署批准,将原16个乡合并为10个乡,即奇克镇、边疆乡、干岔子乡、逊河乡、三合乡、车陆乡、松树沟乡、乌云乡、雪水温乡、鄂伦春民族乡。
1958年9月,实现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
全县建成奇克镇、干岔子、逊河、松树沟、车陆、乌云6个人民公社。
共有17个管理区(生产大队),分组102个生产队,此后直至1983年。
20多年来社队变化情况如下表:
1983年7月,在干岔子公社搞政社分开建乡试点,首先建立了干岔子乡人民政府。
1984年4月,全县各公社一律改建为乡。
其中逊河公社改建为逊河镇。
全县计有:2个镇(奇克镇、逊河镇)、9个乡(边疆、干岔子、松树沟、车陆、新兴、新鄂、宝山、克林、阿廷河)、1个垦区(大平台垦区)。
下辖18个街道居民委员会(奇克镇12个、逊河镇6个)、5个农业居民委(奇克镇属)、100个村民委员会、6个生产队(大平台垦区管理)。
1984年4月政社分开后,逊克县行政区划如下表:
第四章县城乡镇
第一节县城(奇克镇)
一、地理位置与气侯
奇克镇是逊克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是航运和公路交通的枢纽。
它位于县境北部边缘地带黑龙江畔,镇北与苏联阿穆尔洲的米海依洛夫区所在地波亚尔科沃隔江相望,东、南、西三面为边疆乡所属之村屯围绕。
地形为黑龙江阶地,总面积(包括镇郊)35平方公里。
本镇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11月至翌年3月)漫长而寒冷,极端最低气温曾达-44.8℃。
夏季短而酷热,极端最高气温曾达36.8℃。
1960-1984年,25年平均气温为-0.5℃。
年平均降雨量500毫米左右,6-8月降雨量占全年60%多。
无霜期在120天左右,是县内无霜期最长的地方。
日照时间多年平均约为2600小时上下。
二、历史沿革
17世纪中叶,此地是鄂伦春族游猎栖息地。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前后,由瑷珲县的桦树林子屯,迁来二三户满族人家到此定居,以打木柈子为业(供应黑龙江上俄国航轮燃料),因而称此地为“柈子场”。
随之而来的有对俄贸易的小商贩,以及种罂粟的烟民。
沙俄侵占中国江东六十四屯事件发生后,有些难民来此地避难定居,人口日渐增多,形成村落。
据民国5年编辑的《奇克特志略》载,此地东方五里处有一座高山,满族语
称之为“奇克勒”,因以名地。
后转音为“奇克特”。
清宣统元年(1909年)于
此地设立奇克特卡伦。
宣统三年(1911年)经瑷珲直隶厅官员谢泰钧规划奇克特直街(南北向)3道,横街(东西向)10道,放出上、中、下3等街基共150区,每区150丈方。
民国4年(1915年)废卡伦,改设瑷珲县奇克特佐治局,派驻县佐治理。
经瑷珲县知事孙蓉图详请续展街基,由奇克特县佐陶炳然展放街基196区,先后两次共放出上、中、下三等街基346区。
自建立卡伦至民国18年(1929年)建立设治局,历代衙署均驻镇内。
民国18年(1929年)3月,由设治局改升为奇克县,仍以本镇为县城。
删略“特”字,简称奇克。
伪满康德10年(1943年)7月,奇克、逊河并县后,伪满县公署移驻逊河,奇克镇改设村,伪满逊克县公署奇克办事处驻此。
解放后于1946年6月,成立逊克县人民政府,县城又迁回奇克。
1949年为逊克县第一区人民政府驻地,同时仍置奇克村。
1956年撤区划乡,为奇克、百合、边疆3个乡的中心乡。
1957年并乡改建奇克镇人民政府。
1958年成立奇克镇人民公社,直至1980年冬又恢复奇克镇人民政府建制。
三、建国前概况
本镇历经清末、民国、伪满洲国3个时代共40多年,其发展是缓慢的。
据镇内居民90岁老人赵凤翔讲:民国十一二年这里定居户虽然不过六七十户,三四百口人,但此地可以从事种大烟(罂粟)、猎捕皮张、淘沙金、采木耳、打木柈子等生产活动,加上对俄贸易的开放,因而吸引了大批流民。
这里不仅有七八家小商店和几家小旅店、小饭馆,而且还开设了2家赌场、3家鸦片烟馆。
在工业方面,只有一两家铁匠炉、木匠铺。
当时居民食用的面粉也要到江北波亚尔科沃水磨去加工。
建国前夕,全镇人口也只2000多人,有两家小型榨油坊,1家小酿酒厂,2家小皮革铺,六七户铁匠炉和木匠铺,十多户小商店,有1所小学校。
根本没有公共文化设施,卫生方面也是缺医少药。
四、建国后各项事业的发展形势
1985年,县城奇克镇人民政府下设1个街道办事处,管辖12个非农业居民委员会,5个农业村民委员会。
共有居民4527户,160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1%,比1949年增加4.9倍多。
其中:男性8007人,女性8033人;非农业人口14660人,占县城总人口的91%。
县城人口由汉、满、达斡尔、回、朝鲜、鄂伦春、蒙古、俄罗斯……等10个民族组成。
其中:汉族15082人;9个少数民族共958人,占县城总人口的5.97%。
县城内5个农业村民委员会,共有农户331户,占全镇总户数的7.3%。
拥有耕地17200亩,公有林地7500亩,草地约2000亩,分布在镇东、南、西三面郊区范围内。
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有少量玉米、谷子等杂粮,有3个村民委兼种蔬菜,供应本镇居民需要。
农业生产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8台,联合收割机9台,各种机引农具93台(件),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
非田间作业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
1983年有209户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占全镇农户的63.14%。
全镇农户粮豆播种面积15480亩,总产达483万斤,平均亩产312斤,比1981年合作时期的亩产量提高22.83%。
县城北面紧临黑龙江水面,东西长约10公里,居民捕鱼极为方便。
国营工业有农机修造、汽车修配、粮油加工、木制品加工、木材加工、砖瓦、印刷、酿酒、食品、屠宰等厂。
集体手工业有玛瑙石雕刻、被服、皮革、红砖、木器、轮胎修补、薄铁、酱菜等厂(社)。
国营与集体两者共有29个单位,均属小型企业。
商店、饮食、服务、修理等4个行业共有大小单位100多个,从业人员共2200多人。
1985年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207户。
还有农贸市场1处。
县城奇克镇是全县航运和公路交通的枢纽,水路乘轮船溯黑龙江上航达黑河市;下航达嘉荫县城,由此续行可达佳木斯市。
县内粮食、木材的运出,以及所需煤炭、石油等能源的输入,均赖此航运。
公路有龙奇公路,常年客货汽车直通龙镇火车站,黑奇公路通往黑河市。
县内短途客车,常年通往干岔子、逊河、松树沟、车陆等乡镇。
冬季与宝山、克林等乡及嘉荫县的乌云镇,也有客车通行。
镇内交通则以自行车为主要工具。
革命烈士纪念塔,重建于1978年,塔高20米,庄严肃穆,耸立于镇西南高地上,俯瞰全镇,万民景仰。
电视转播台发射天线高120米,建于镇东郊奇克勒山顶,为县城增添了壮观气势。
1985年初步建成的东山湖公园,位于县城东郊奇克勒山西侧山脚下。
利用黑龙江汊自然水面(包括岛屿),占地约650亩。
依山临江,环境幽美,青山倒影,碧波荡漾,湖光山色,相映成趣,实为荡舟垂钓的好地方。
县城内主要街道纵横共14条,均为沙石路面。
公用建筑约10万多平方米,其中有中学、影院、医院、农林、工交、邮电、财税、商店、党政机关用楼房30多座,使镇容面貌一新。
职工住宅10万多平方米,均为砖木结构,人均居住面积为4.6平方米。
县城内有小学3所,完全中学2所。
1984年调整为普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高中各1所,在校生约3500人左右。
文化设施有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院、电视台、广播站。
卫生保健有县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镇属卫生院,边疆乡卫生院亦设县城内。
第二节乡镇
一、逊河镇
逊河镇全境位于县城西南部。
镇政府驻地逊河,位于镇中心偏西北,距县城55公里,踞龙奇公路北段之要冲。
镇址面向逊毕拉河畔,河水自西而东流贯镇全境中部地带,将镇之全境分隔成南北两部。
东部与松树沟乡为邻,南与新鄂乡接壤,西与孙吴县交界,北依吉里尔哈山为屏障,与干岔子乡隔山而居。
全境地形为山间谷地,东西狭长约44公里,南北宽约15公里左右,总面积为544平方公里。
气候与沿江地带相似,但由于地处半山区,因而无霜期在110天左右,比沿江地带少10天左右。
因境内最大河流——逊毕拉河而得地名(“逊”系满族语“长流”之意,“毕拉”系满族语“河”之意)。
原为鄂伦春游猎之地,自清末民初建置以来,镇政府驻地逊河村则为历代的政治、经济中心。
民国时代的稽垦局,后升设治局,再升为逊河县,以至伪满后期的逊克县,均以逊河村为政治首脑机关驻地。
解放后县治移驻奇克镇,逊河改为第三区,自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一直为逊河公社驻地。
1984年4月改建为逊河镇,仍为镇政府所在地。
逊河镇管辖6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3个村民委员会。
1985年共有居民1780户,713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84%。
其中:男3712人,女3424人;非农业人口833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1.67%。
全镇人口由8个民族组成。
其中:汉族6333人;满族、达斡尔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锡伯族以及入籍者等7个少数民族共791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1.08%(其中满族最多,共633人)。
共有农业人口6313人,占全镇总人口的88.46%。
拥有耕地面积113561亩。
拥有链轨拖拉机70台,胶轮拖拉机37台,联合收割机42台,农机具467台(件),载重汽车6台,灌溉机械20部。
农业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非田间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镇址依山面水,地势平坦,总面积约2.5平方公里。
主要街道纵横各5条,宽而且直,颇具乡镇规模。
企事业单位有农业银行营业所、邮电支局、粮库、信用合作社、农机管理站、农机修配厂、畜牧兽医站。
工商饮食服务业有供销社、榨油厂、铁木联合社、被服厂、食品调味厂、旅店、饭馆、照相馆、理发店等。
其中供销社下辖3个分销店,14个代销店。
全镇管内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88个。
文教、卫生事业有中心校1所,辖镇属各村小学15所,在校生1119名,初级中学1所,以及广播站、电影院、卫生院各1所,拥有病床20张。
二、干岔子乡
乡政府驻地干岔子村,位于县城西部18公里处,县城至逊河镇旧公路的中段。
因村西北有黑龙江水汊,经常干涸而得地名干岔子。
乡境东邻边疆乡,南以吉里尔哈山与逊河镇为界,西与孙吴县所属沿江乡接壤,北依干岔子岛与苏联隔江相望。
全乡境地势平坦,为黑龙江畔小平原,东西长,南北窄,呈长方形,总面积(包括黑龙江中侧之大小岛屿)约32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25979亩,占全乡总面积的25.8%。
民国初年(1912年)开始有人居住,逐渐成屯。
伪满末期为逊克县四大行政村之一。
解放后1946年10月划为第二区。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1983年7月政社分开,改建为干岔子乡人民政府。
全乡管辖14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共1688户,总人口6595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09%。
其中男3443人,女3152人;非农业人口575人,占全乡人口的8.72%。
全乡总人口中,汉族6013人,占全乡人口的91.18%。
少数民族有满族351人,朝鲜族162人,达斡尔族34人,回族20人,蒙古族11人,俄罗斯族3人,鄂伦春族1人,7个少数民族共582人,占全乡人口的8.82%。
其中朝鲜族在本乡建立了朝鲜族村民委员会,是县内唯一的朝鲜族聚居的地方。
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
20世纪50年代,朝鲜族农户以种植水稻为主,现多改旱田。
全乡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7台,联合收割机31台,农机具411
台件,载重汽车1台,农业机械化程度达80%以上。
乡境江面,水域宽阔,江汊稠密,渔业生产居全县首位。
国营胜利林场以及外贸鹿场,均建于乡境内。
1974年动工、1980年竣工的沿江防洪大堤长31.5公里,对防洪保田起到了显著作用。
乡政府驻地干岔子村,企事业单位有供销合作社(下辖分销店1处,代销店10处)、信用社、畜牧兽医站,还有综合加工厂、食品加工厂、被服社。
文化、卫生方面有初级中学1所,全乡有小学12所,乡办和村办电影放映队8个,卫生院1处,拥有病床25张,村村都有卫生室和卫生员。
伪满康德4年(1937年)6月,轰动世界的日苏军事冲突“干岔子岛事件”,即发生在乡境内的干岔子岛上及其周围水域里。
三、边疆乡
边疆乡是县内4个沿江乡(镇)之一,它既包围着县城奇克镇,乡政府又设在县城奇克镇内。
乡境东邻车陆乡,南部隔山与松树沟乡为界,西与干岔子乡接壤,北沿黑龙江与苏联隔江相望。
全乡地势南高北低,为黑龙江畔小平原和半丘陵地带所组成,地形略呈正方,总面积(包括黑龙江我侧之大小岛屿)为401平方公里。
东北沦陷时期,全境由奇克村管辖。
1946年解放后,西部划归第二区(干岔子区)管辖,东部为第一区(奇克区)辖境。
1956年撤区划乡,在乡西片的曹地营子村设百合乡;在东片的小丁子村设边疆乡,是本县行政区划有边疆乡名之始。
1957年百合、边疆两乡先后并入奇克镇。
1959年由奇克镇划出,独立建成边疆人民公社。
1961年又并回奇克镇,1965年再次分开。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边疆乡人民政府。
全乡管辖18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居民共2284户,总人口914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6%,是全县人口最多的一个乡。
总人口中男4679人,女4465人,非农业人口397人。
总人口由汉、满、俄罗斯、朝鲜、达斡尔、回、鄂伦春7个民族组成。
其中:汉族8868人,占96.98%;满族264人;其余各族人口均在5人以下。
全乡共有耕地137962亩,占全乡总面积的22.9%。
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
全乡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23台,联合收割机42台,农机具585台(件),载重汽车5台,农业机械化程度达90%多。
由于土地肥沃,气候条件较好,机械化程度高和注重科学种田,因而总产、单产、商品粮3项指标均居全县首位。
乡境内还有逊克农场第四分场所属生产连队、县属良种场、县供销社养鹿场,以及乡办畜牧场。
企事业单位有:供销合作社中心社(下辖4个分销店,10个代销店)、畜牧兽医站、乡办建筑工程队,以及综合加工厂。
边疆乡有初级中学2所,分设在百合村和团结村。
全乡有小学16所。
村村都有电影队。
乡卫生院设在县城内,村村都有卫生室。
乡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均设在县城奇克镇内南部边缘街区。
四、车陆乡
车陆乡是一个沿江乡。
东以葛贡河为界,与嘉荫县的乌云镇接壤;南与松树沟、新兴两乡为邻;西与边疆乡交界;北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苏联隔江相望。
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属山麓丘陵,北部属沿江小平原。
乡境西段,东西较长;东段南北较宽,略呈蜂腰形。
境内有逊毕拉河与库尔滨河流经中部,将全境分割成东西三片,是逊毕拉河、库尔滨河两河汇入黑龙江入口地段。
全乡总面积(包括黑龙江我侧之大小岛屿)约580平方公里,是本县沿江地区幅员最大的一个乡。
乡政府驻地车陆村,位于乡境西部黑龙江畔,在县城奇克镇东南27公里处,乘公路汽车西北行直达县城。
黑龙江通航期是本县至嘉荫县之间的重要停泊站之一。
此地在清代末期是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和满族聚居的地方,因当时这里的鄂伦春族酋长名叫“车陆”(译音)而得地名。
民国3年(1914年),毕拉尔路鄂伦春协族领公署,由逊河之东新屯移驻此地,专管鄂伦春族工作,地方行政则属奇克特县佐管辖的行政村。
东北沦陷末期属逊克县奇克村公所管辖的一个主村。
建国后划为县属第四区(车陆区)政府驻地。
1958年成立车陆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政社分开改建为车陆乡人民政府。
乡管辖16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乡共有1761户,总人口7007人,占全县人口的9.66%,其中男3609人,女3398人。
非农业人口864人。
总人口中汉族6425人,少数民族有满族465人,回族72人,达斡尔族37人,蒙古族6人,鄂伦春族2人。
全乡共有耕地117032亩,占全乡总面积的13.47%,农业生产以小麦、大豆为主。
全乡拥有链轨拖拉机61台,胶轮拖拉机37台,手扶拖拉机14台,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