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头泉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健全我站的考勤制度,规范考勤管理,通过加强劳动组织,合理安排生产,保证车站运输生产的正常秩序;保证职工合理休息、休假;保证全站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阳泉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站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职工考勤管理的基本要求
1、按照国家法定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假期,车站实行轮班工作制和日勤工作制,以确保铁路运输昼夜不间断地进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2、根据轮班、日勤不同工作制的作息时间,指定车站值班员进行班前点名,并将每一名职工的出勤情况及时、准确、无误地记录在考勤表内.
3、职工应按规定的考勤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工作时间离岗外出要经站长或值班站长批准。

4、轮班制职工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交接班,如遇有接班人未能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站长,不得脱离工作岗位,直到接班人员到岗交接工作为止。

5、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要提前请假及时通知值班站长,以便车站组织人员妥善安排生产和工作。

需要请、休各种假的,应及时办理相应的请、休假手续,经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批准后方为准假,假期期满应按时销假.
二、各种假期及假期工资支付办法
1、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请假休养时,根据铁路医疗单位
或铁路指定的医疗单位医师出据的职工“伤病娩休假证明书"指定的休息日数,给予病假.病假期间的技能工资支付办法按《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岗位工资、新增岗位工资、岗位效益奖按实际出勤班(天)数支付,但最少不低于一档。

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3、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休养时,可按照属地省、市工伤保险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4、探亲假:(1)、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每年给子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工作满一年的单身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父母的待遇,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在单位当年不能给假的,或有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4)、职工休探亲假期可根据实际需要量给予路程天数。

(5)、见习生、熟练制人员在见习、熟练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期满的当年可享受,下半年期满的次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6)、职工休探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

5、婚假:职工凭“结婚证”,准予一次婚假.
(1)职工在工作地当地结婚的给予3天婚假。

(2)职工去配偶户籍(外省、市、地区)所在地结婚的,给予7天婚假,
并另加往返路程实际需要的天数.
(3)职工按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一个月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6、产假:(1)、女职工休产假时,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够晚育年龄的,可享受产假六个月。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满 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晚育夫妇女方生育期间,男方可享受5天护理假,晚育假期工资照发。

(5)、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7、育儿假:女职工因怀孕或哺乳婴儿,经本人申请,站领导批准,可给予不超过两年(含产假)的育儿假。

休假期间,本人技能工资按本人的75%,岗位工资按一档发给,工龄连续计算。

8、哺乳时间:女职工有未满一周岁婴儿,可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9、丧假:职工父、母、夫、妻、子、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公、婆、岳父、岳母死亡,给予3 日以内的丧假;如在外地治理丧事的,另加往返路程实际需要的天数。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年休假:截至上年末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工作年限按年度计算。

累计工作年限,暂按有关工龄计算办法执行.
轮班制职工休年休假,从当班之日开始连续计算年休假天数,按日历数计算,休满天数后上班。

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日按正常工作支付加班工资。

日勤制职工休年休假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实行轮班制等非日勤制的职工,其实际年休假时间从休班后正常当班的时点起按工时计算。

1、轮班制人员休假标准:
11、除国家规定外,各级组织安排职工先进休养(外出考察)、健康疗(休)养等时间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内职工休病事假应首先抵扣年休假,并做好相应记录。

12、在车站定现员满足的情况下(职工因病事假长休除外),未完成年休假的,由车站党政正职负责,追究管理责任.
三、请假日数的计算
1、日勤制职工请事假期间跨及的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不计算请假天数,其他各种假期一律从批准的请假开始日至终至日(包括假期内跨及的法定节日及公休假日)全部作为请假天数计算。

但假期内工资的支付和扣除,仍按假期内标准工作日数计算。

2、轮班制职工请各种假,一律按天计算假期,自批准的请假开始日至终止日(包括假期内跨及的法定节日及公休假日)全部作为请假天数计算,但假期内工资的支付或扣除,仍按当月轮班表实际影响的值班次数计算。

四、职工请假手续
1、职工休事、婚、探亲、年休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并填写“职工请假单”,填明理由、假别。

职工休工伤、病、丧、产、计划生育假,应及时提供有效证明.请假时间,白班于前一日十八点前,夜班于当日十二点前,由站长批准并签字方为有效.
2、为严格管理,职工休婚假、探亲假、丧假时一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劳资科经批准登记后才生效。

未经劳资科批准而休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职工未履行请、休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日处理;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

请假期满未归,除因特殊情况且有正当理由证明外,应按旷工处理。

4、休病假或工伤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需按月提交定点医院医师出据的“诊断休假证明书",方准按病假或工伤假办理,否则应停发疾病救济费或工伤津贴。

五、加强考勤工作管理
1、轮班制、日勤制人员均要实行严格点名制度,轮班制人员实行班考勤;日勤制人员实行日考勤.
2、规范考勤填记。

强化原始“记工表”及上报考勤填记质量,做到人人有考勤,班班有记录。

统一填记符号:轮班职工白班填“|"、夜班填“一”,日勤职工工作日填“+”、工伤(伤)、病假(病)、产假(产)、婚假(婚)、计划生育假(计)、育儿假(儿)、丧假(丧)、入学(学)、探亲假(探)、年休假(年)、出差(差)、助勤(助)、无故欠勤(旷)、星期六、日(星)、法定节日(节)。

其他日勤人员因工作原因不在双休日休息,而是调到工作日休息的,填“休”.如发现考勤中有仅写姓名而未划考勤的情况时,一律视为未做本人考勤,按旷工处理。

1、日勤制生产工人、替班人员,节日加班必须严格控制。

法定节日必须加班工作,而事后确定调休不了的,经批准可以支付给加班工资,但要严格按照日勤制工人节日加班控制数支付。

2、勤杂、服务、未单独顶岗的学习人员原则上节假日一律放假,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一律事后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各类见习生、学徒、熟练制人员、提改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均不安排节假日加班,不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

3、轮班制加班工资按照岗位设置和预备率计算支出人数,日勤制职工按照控制数支付。

对于人为安排在法定节日加班工作而又未经车站批准或日常属日勤人员但节假时随意改为轮班制人员,不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