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应诊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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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应诊工作管理制度
1、门诊各科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脱岗、串岗和提前离岗。
2、坚持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3、急危重症患者按优先处理程序进行优先处置。
4、专家专科门诊出诊时间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因故需要停诊和替诊者,提前三天将申请单交门诊办公室,临时情况至少提前一天交到门诊办公室。
仅限紧急情况下简化流程进行电话申请停诊、替诊。
为保障病人的诊疗,各科室主任尽量安排同专业、同级别职称的医生替诊。
不按规定申请停诊和替诊者,按照《医院职工奖惩办法》予以实施。
5、门诊部每日进行专家专科门诊的出诊考勤,各科医生要做到上午八点和下午二点三十分准时开诊。
专家专科门诊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定时间未开诊者,按照《医院职工奖惩办法》予以实施。
对长期坚持提前开诊的医生给予一定的奖励。
6、门诊部要抽查各科门诊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
7、专家坐诊应准时开诊,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
对每位病员应该仔细检查、合理用药,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
门诊部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