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初步方案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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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源地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等多面以及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和上下游的权益,近年来由于水源污染影响供水水质,进而影响居民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松花江污染致使城市供水停止达4天之久,城市水源地污染治理、保护及供水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措施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供水水源地污染治理、保护是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容,也是确保供水安全、实践资源水利的迫切需要,应结合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

2006年8月,国务院以(国函[2006]77号)文件对环保总局编制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进行了批复,根据《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意见的函》(发改办投资[2006]459号)文件要求,发改委进一步审核了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业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地等其他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

2006年5月9日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专家对头口门水库进行了现场查勘,并于5月14日对《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工程-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审查。2006年5月~10月和2007年2月~4月,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头口门水库管理局、当地各级政府联合组成调查组,对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居民点进行了入户调查、对土地面积进行了测量、对企业及主要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详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且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复。

1、总论

1.1概述

1.1.1设计依据

⑴、《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工程市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委托书》

⑵、《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6号)及《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⑶、国务院关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2006-2010年)的批复(国函[2006]77号)

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89环管字第20号);

⑸、《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 B3838-2002);

⑹、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头口门水库生活饮用水、市水源保护区划》和《白山市金英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吉政函[2006]154号);

⑺、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工程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建字[2006]153号)。

⑻、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关于《松花江流域饮用水源工程市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⑼、省松辽流域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试

行);

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⑾、《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

⑿、《省生态省建设规划》;

⒀、《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H J/T338-2007)》。

⒂、《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法与参数》(第三版)

⒃、头口门水库给水水源地位置地形图(1:1000)

1.1.2工程背景

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作为市最重要的供水水源地,设计年向市供水1.68亿立米,已成为关系市经济发展和270万人口饮水安全的重要水源地,对市供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在头水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围出现了诸多污染水质的问题,主要有:

⑴、近水居民生活垃圾、城镇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⑵、保护区工矿企业对水源地的污染

⑶、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问题

⑷、水土流失问题。

从市水文水资源局近几年对水库水质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水库水质总体上符合地表饮用水源质量标准,但仍有部分监测指标超过标准值,如近三年汛期总磷含量是Ⅲ级水质标准

值的2至3倍,全年平均值是标准值的1.5倍,因此,水库水质不容乐观。

2006年5月~10月和2007年2月~4月,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头口门水库管理局、当地各级政府联合组成调查组,对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居民点进行了入户调查、对土地面积进行了测量、对企业及主要污染源进行了现场详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编制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已经批复.但在该项目的土地征收实施阶段,发现征用土地价格耗费资金重,且该项目涉及容繁多,资金有限,并且治理效果不明显,综合以上原因由市领导和水库领导多次协商决定变换项目容为湿地建设.

2008年3月1日—5日我院第一组设计人员对头口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地理、地质、生态环境、附近污染企业以及居民生活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同时第二组人员于3月3日—3月10日分别对芦苇研究所、白洋淀湿地、—扎龙湿地、农安菠罗湖保护区、的湿地建设、保护,以及湿地植物—芦苇的种植、管理、销售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比较,掌握了湿地建设及植被特点的第一手材料,以此为基础进行了本次初步设计。

1.1.3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案是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实施封闭,迁移一级保护区围的人口,征用区的土地,关闭区所有企业,停止区一切生产、生活活动,以次消除一级保护区围的污染源,保护水源地不受污染。但是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案实施起来难度太大:

⑴、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二期征地821公顷,资金投入大,以现在实际征地价格估算两期土地全部征用需要资金5亿元左右,仅一期(等高线188.25米至等高线188.45米)围98.61公顷土地的实际征用价格就达到6000万元,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期总投资才6600万元,仅够一期征地费用,其他工程容无法实施,两期工程资金缺口很大,征地过程复杂,工程期限长,实施起来非常困难。

⑵、通过封闭库区、迁移居民、停止生产来消除一级保护区围污染源,虽然缓解了水源地水质污染的程度,但是水库边和上游河流在汛期造成的水库水质氮、磷含量超问题标却没有解决,致使水库水质量在汛期依然受到污染,300多万市民的汛期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

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期仅征用等高线188.25米——等高线188.45米围高差20c m的土地,蓄水量仅增加1000多万m3,蓄水能力提高不大。

鉴于上述情况,为把这项工程按要求做好,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本次初步设计将征地变更为湿地建设,通过在水位变化区种植芦苇,可增加水库蓄水能力1.03亿m3,利用芦苇吸收汛期水质中超标的氮、磷来保证水库全年供水质量的安全,且缩短了工程工期,大大减少了整体工程的投入资金。为了切实的作好本工程,本次初步设计新增两个设计案与可研案进行比较,经过对工程容、工程投资、水源地保护成果的详细比较,决定采取案一,该案对已批复的可研容调整如下:

⑴、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期工程在一级保护区等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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