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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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工程担保是转移、分担、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市场信用体系的主要支撑,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
当前,建筑市场存在工程防风险能力不强,履约纠纷频发及工程欠款、欠薪屡禁不止等问题,亟须通过完善工程担保应用机制加以解决。
《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适应建筑业“走出去”发展需求。
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明显提升,工程担保保证人的风险识别、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银行信用额度约束力、建设单位及建筑业企业履约能力全面提升。
《指导意见》要求,要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
一要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
加快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
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
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将现金保证金挪作他用,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退还。
二要大力推行投标担保。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等行为,鼓励将其纳入投标保函的保证范围进行索赔。
招标人到期不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标保函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三要着力推行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工程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当不断提高专业化承保能力,增强风险识别能力,认真开展保中、保后管理,及时做好预警预案,并在违约发生后按保函约定及时代为履行或承担损失赔付责任。
四要强化工程质量保证银行保函应用。
以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银行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单位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五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
对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快应用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推进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
为了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意见》还对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建设、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部门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明确分工,明晰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工程担保保证人的动态监管,不断提升保证人专业能力,防范化解工程风险。
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工程担保的宣传工作,切实发挥工程担保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作用。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9-07-16)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部署,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办法》所称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城市管网建设、城市地下空间集约利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及水生态修复的转移支付资金。
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有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等;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编制论证并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等。
根据《办法》,补助资金整体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各支持事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相应确定实施期限。
海绵城市建设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每批次实施期限3年,到2018年年底全部到期结束,2019年、2020年开展政策收尾有关工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2018年起分批启动,2020年年底全部到期结束;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18年启动,2021年年底到期结束;财政部每年编制年度预算前,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合规性、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区分不同情形,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取消、调整、整合、继续执行等处理。
对于补助资金,《办法》提出根据不同支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按照既定补贴标准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海绵城市试点:直辖市6亿元/年,省会城市5亿元/年,其他城市4亿元/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直辖市5亿元/年、省会城市4亿元/年,其他城市3亿元/年)。
试点期满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每批次综合评价排名靠前及应用P P P模式效果突出的,按照定额补助总额的10%给予奖励。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城市。
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共同印发申报通知,通过组织专家资料审核、现场公开评审,确定年度入围城市。
中央财政对入围城市给予定额补助,根据入围批次,补助标准分别为6亿元、4亿元、3亿元。
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并按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的比例,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下一级政府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使用及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来源:《中国建设报》(2019-07-12)
2019年8月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替代情况
国家标准
1G B50013—2018室外给水设计标准2019-08-01替代G B50013—2006 2G B/T51345—2018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2019-08-01
3G B51354—201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
安全技术标准
2019-08-01
4G B/T51355—2019既有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评定标准2019-08-01
5G B/T51357—2019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
供暖设计标准
2019-08-01
6G B50229—201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2019-08-01替代G B50229—2006 7G 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08-01替代G B/T50378—2014 8G B/T51330—2019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2019-08-01
9G B/T51342—2018电子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19-08-01
10G B/T50585—2019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2019-08-01替代G B50585—2010
行业标准
11JG J26—2018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
2019-08-01替代JG J26—2010
12T B10218—2019铁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2019-08-01
地方标准
13 14D G J08-11—2018
D G J08-22—2018
地基基础设计标准
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
2019-08-01
2019-08-01
替代D G J08-11—2010
替代D G J08-22—2003、
D G/T J08—2124—2013
(上接第222页)
参考文献:
[1]曾辉,李宗平,廖婷婷.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智慧运维管理运
用的探讨[J].自动化应用,2019(1):72-73.
[2]台启民,史金栋,曹蕊,等.综合管廊智慧运维管理系统的研究及
应用[J].工程建设标准化,2018(5):14-20.[3]梅鲁海.地下综合管廊运维统一管理平台的设计与应用[J].中
国市政工程,2018(5):95-97,114.
[4]G B50838—2015,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S].
[5]G B51354—2019,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S].
2019年8月废止的工程建设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日期替代情况
国家标准
1G 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2019-08-01被G B50013—2018替代2G 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9-08-01被G B/T50378—2019替代3G B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2019-08-01被G B50229—2019替代4G B50585—2010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2019-08-01被G B/T50585—2019替代
行业标准
5JG J26—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
2019-08-01被JG J26—2018替代地方标准
6 7 8D G J08-11—2010
D G J08-22—2003
D G/T J08-2124—
2013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城市排水泵站设计规程
排水泵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程
2019-08-01
2019-08-01
2019-08-01
被D G J08-11—2018替代
被D G J08-22—2018替代
被D G J08-22—2018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