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5张贴悬挂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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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DYG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分公司技术文本
Q/NDYJ-Ⅱ-07·045-2007·A 张贴悬挂物管理规定
2007—02—05发布 2007—03—05实施南京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
张贴悬挂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车站、列车内张贴悬挂物管理,美化、净化地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地铁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运营分公司车站内及列车上张贴悬挂物的张贴(悬挂)管理。

2.2 本规定中张贴悬挂物是指除运营资源开发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及经运法务处批准的新增资源等永久性项目范围外的长期性标识或者临时性横幅、海报、广告、指引系统等宣传品。

2.3 本规定中外单位是指南京地铁运营分公司以外的单位。

3 职责
3.1 客运部对车站及列车内的张贴悬挂物实行归口管理,包括及时汇总经车辆部安全审核过的列车内及经站务中心审核后的车站内新增张贴悬挂物的需求;负责对列车上及车站内张贴悬挂物张贴(悬挂)位置的确认;对车站、列车内的张贴悬挂申请进行审核;负责对车站内和列车上的张贴悬挂物进行抽查。

3.2 车辆部负责审核列车内张贴悬挂物的材质是否符地铁列车内安全性要求及张贴悬挂物位置是否占用或移动列车内原有安全警示类标志。

3.3 站务中心及时汇总全线车站新增张贴悬挂物的需求,上报客运部,对车站新增张贴悬挂物的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车站内需更换的张贴悬挂物(公司内部制作)的需求,组织对全线车站张贴悬挂物进行检查;
3.4 车站对车站内张贴悬挂物实行属地化管理,包括对张贴悬挂物位置的确认;张贴过程的监控、配合;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对张贴悬挂物进行更新和更换;及时上报车站对新增张贴悬挂物的需求和建议。

3.5 检修中心对列车内张贴悬挂物实行属地化管理,包括对张贴悬挂物位置的确认;张贴过程的监控、配合;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对张贴悬挂物进行更新和更换。

3.6 办公室负责按CI要求及时对公司使用的张贴悬挂物进行设计、制作、安装、
维护、更换。

3.7 安保部负责安全类张贴悬挂物(包括公安的横幅、通告等)的审核、协调,会同客运部共同确认安全类张贴悬挂物在车站内、列车上的张贴位置。

4 质量要求
4.1 当班值班站长必须每天对车站内的张贴悬挂物进行巡视,发现有破损(卷边、撕毁、残缺)的张贴悬挂物应及时记录,对破损严重的张贴悬挂物及时清除。

4.2 站务中心必须每月对全线车站张贴悬挂物巡视一次,监督车站对站内张贴悬挂物的管理,对车站关于新增张贴悬挂物的需求进行审核后汇总,于每月5日上报客运部。

4.3 检修中心每天运营结束后对列车上的张贴悬挂物进行巡视,发现有破损(卷边、撕毁、残缺)的张贴悬挂物应及时上报并记录,对破损严重的张贴悬挂物及时清除。

对列车内新增张贴悬挂物的需求汇总后,经车辆部审核后于每月5日上报客运部。

4.4 客运部必须每月对车站及列车上的张贴悬挂物实行抽查,监督站务中心、检修中心对张贴悬挂物的管理。

每月5日对接到的新增张贴悬挂物需求汇总后进行审核,经分管客运副总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办理。

4.5 破损(卷边、撕毁、残缺)的张贴悬挂物每月组织更换一次,保证张贴悬挂物的完好程度。

4.7 严禁张贴以下张贴悬挂物:
a)内容消极、反动、有人身攻击、造谣惑众以及带有淫秽性质语言的张贴悬挂物。

b)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公司外经营性广告。

c)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属个人性质的张贴悬挂物。

d)其他与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符的张贴悬挂物。

5 工作规范
5.1 公司内部新增张贴悬挂物制作的申请程序
5.1.1 站务中心根据车站张贴悬挂物的需求,于每月5日汇总需新增加的张贴悬挂物需求,按规定填写“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附录A),内容包括:张贴悬挂物类型、数量、张贴位置等,报客运部审核,如制作内容较多,请附“张贴悬挂物制作、修补、更换汇总表”说明(附录B)。

5.1.2检修中心根据列车上张贴悬挂物的需求,汇总需新增加的张贴悬挂物需求,按规定填写“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附录A),内容包括:张贴悬挂物类型、数量、张贴位置等,报车辆部进行前期审核后于每月5日报客运部审核。

5.1.3 客运部接到审批表后3天内审核完毕,现场确定张贴位置后,由客运部领导签署制作意见,相关部门会签,分管客运副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表报办公室办理。

5.1.4 办公室接到审批表后,3天内设计完毕,样稿交客运部,客运部审核完毕后,分管客运副总经理批准后,再交办公室制作。

5.1.5 办公室制作完毕后,负责将张贴悬挂物按规定安装完毕,施工单位凭“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按施工作业的规定到车站/检修中心进行登记后方可进行张贴悬挂物张贴,车站/检修中心应严格按照“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上要求的张贴位置,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张贴,如张贴不规范,车站/检修中心不予签字确认。

5.1.6 制作张贴的时间控制在20天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在“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上说明。

5.1.7 “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一式四份,一份给办公室,一份给客运部,一份给车辆部/站务中心,一份给车站/检修中心留存,施工单位在张贴定毕,经车站/检修中心确认签字后,将第一、二、三联反馈至办公室、客运部和车辆部留存。

5.1.8 需临时性制作的张贴悬挂物,由设备管理系统或属地化管理单位按规定填写“张贴悬挂物制作审批表”,及时向客运部提出申请,客运部接到审批表后1天内审核完毕,确定张贴位置后,由客运部领导签署制作意见,分管客运副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表报办公室,按5.1.3、5.1.4、5.1.5的规定办理。

5.1.9 张贴悬挂物超过张贴时间仍未清除或无有效“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
更新审批表”擅自张贴的,车站/检修中心有权将车站/列车内不符合规定的张贴悬挂物清除。

5.1.10 在张贴有效时间内,车站/列车内的张贴悬挂物出现撕毁、卷边、脱落等损坏现象,车站/检修中心按“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上联系电话,请张贴单位进行修补,如三天仍无人修补,车站/检修中心自行将张贴悬挂物清除,以保证车站/列车内的环境整洁。

5.1.11 公安系统的张贴悬挂物需于张贴时间前五天提交“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安保部对“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内容进行审核后,会同客运部共同确认安全类张贴悬挂物在车站内、列车上的张贴位置,由客运部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客运副总经理批准后,申请单位凭签署过意见的有效“”到车站/检修中心办理张贴手续。

5.1.12 涉及资源开发项目的张贴悬挂物,按资源开发项目管理的相关程序执行。

5.2 张贴悬挂物检查、考核规定
5.2.1 车站/列车内张贴悬挂物的日常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车站/检修中心每天对车站/列车内的张贴悬挂物进行检查,并及时汇总破损及需增补、制作的张贴悬挂物信息。

5.2.2 站务中心以巡查的方式对全线各车站内的张贴悬挂物进行检查,指导车站对张贴悬挂物的日常管理。

5.2.3 办公室对由公司内部制作的张贴悬挂物的张贴效果进行跟踪检查,指导施工单位正确张贴公司内的张贴悬挂物。

5.2.4 客运部以抽查的方式对车站内、列车上的张贴悬挂物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站务中心、检修中心对张贴悬挂物的管理。

5.2.5 经车站/检修中心签字确认张贴效果的审批单,作为支付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的有效付款凭证。

5.2.6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修补、更换滞后及张贴不规范的,客运部根据检查情况纳入运营分公司部门月度考核。

6 相关文本

附录A 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附录B 张贴悬挂物制作、修补、更换汇总表
附录A
YYZL/GL-客服-011张贴悬挂物制作、张贴、更新审批表
/检修中心留存。

附件B:
YYZL/GL-客服-012张贴悬挂物制作、修补、更换汇总表
制表人:负责人:
附加说明
本技术文件由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技术文件由南京地铁运营分公司客运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吴岚、陈晨
本文件主要审核人:徐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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