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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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江苏省建工勘察科技情报站
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审查
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按照国家有关抗震防灾法律法规和汶川地震灾后复原重建要求,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日前批准公布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修订版),自2008年7月30日起实施。
其中,《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第1.0.3、3.
0.2、3.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同时废止。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修订版)中第3.1.1、3.1.3、3.3.1、3.4.1、3.7.4、3.9.2、3.9.4、3.9.6、4.1.
8、5.4.3、7.1.2、7.3.1、7.3.6、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为关心各单位全面准确地把握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的要紧内容及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进一步加大和规范新建工程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治理,连续强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单位“加大组织学习和宣贯培训(建标函[2008]225号)”。
应地点各有关单位要求,我学会决定与江苏省建工勘察科技情报站联合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审查宣贯培训班”,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主动组织本地区及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建委(建设厅、建设局)、抗震办及有关行业协(学)会的有关人员;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各有关科研院所及抗震鉴定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
二、研讨内容
(一)当前我国建筑抗震设计和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新情形、新咨询题及解决措施与方法;
(二)2008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讲明与讲明和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要紧内容及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1.总则,2.术语,3.差不多规定,4.防灾救灾建筑,5.基础设施建筑,6.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7.工业建筑,8.仓库类建筑);
(四)《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执行中的难点、热点咨询题答疑及2008年修订版新增的要紧内容和强制性条文规定解析:——山区场地、防震缝、非结构构件、楼梯间设计、施工要求
——多层和高层钢结构房屋
——土、木、石结构房屋(1.村镇生土房屋,2.木结构房屋,3.石结构房屋)
(五)建筑消能减震结构设计差不多要求及设计疑难咨询题处理;
(六)建筑加层及装修改造工程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设计技术;
(七)《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JGJ140-2004执行中的咨询题与计策及预应力混凝土框架、门架和板柱结构抗震设计技巧;
(八)《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CJ161-2008的要紧内容解析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和有关技术要求;
(九)建筑抗震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审查中的常见咨询题与计策;
(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与案例分析;
(十一)抗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审核、论证及推广应用。
三、培训方式
届时将由规范制(修)订的专家和有关教授,针对建筑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审查要点进行专题讲解和业务授课。
培训终止,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连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刻和地点
2008年10月24日——10月26日无锡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法
(一)培训费每人980元(含资料费、证书费、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各单位提早将参加学习的代表名单传真至报名处: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七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ΟΟ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
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审查
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刻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