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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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探讨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织载体,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导力量。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有利于促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推动农机农艺结合,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支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1.农机合作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

中央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逐步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机合作组织可以整合农机具、资金、土地、劳动力等资源,将农机户与市场、农民、政府联接起来,突破土地和行政区域对规模作业的制约,发挥高性能、大中型农机具的优势,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2.农机合作组织是提升农机化水平的重要抓手。

农机合作组织搭建了基层开展农机推广、培训、监理、维修等工作的平台,弥补了基层缺乏农机管理服务人员的不足,有利于
加快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机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对做强跨区作业,做优本地作业,拓展服务范围和领域,让更多的农民共享农机化发展的文明成果,发挥着重要作用。

3.农机合作组织是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和效益的重要保证。

随着购机补贴资金的不断增加,对补贴机具的使用和保障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农机合作共用,合理配置和调剂使用农机具,提高了机具的利用率和服务保障水平,减少了运行成本,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合作组织购机用机的示范效应,不仅推动先进适用机具的普及应用,而且便于对补贴机具实施监管,有效防止套购倒卖等现象的发生。

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路线
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提高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水平为目标,以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为中心,坚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组织形式,作为建设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主导力量,按照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向,多种措施并举,质量数量并重,巩固、提高和完善已有的基础上,加大培育、引导和规范新建力度,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为实现农业机械化贡献力量。

三、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原则。

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农民、机手为主体,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坚持自愿组建,入退自由,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最大程度的实现和维护社员利益,不断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活力。

2.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

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合作社的组建形式、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勇于创新,务求实效。

坚持发起人身份多样化,可以由农机大户、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村工商业主、基层农机服务组织、村委会等发起组建。

坚持合作内容多样化,可实行机具组合、资本入股、技术参股等多种合作形式。

坚持服务内容多样化,可以提供农机单项作业服务、综合作业服务或技术信息服务等。

3.坚持扶持发展、示范带动的原则。

要把政府扶持作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有力支撑,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规定的各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积极培育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4.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的原则。

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发展与规范并重。

坚持将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完善
放在与增加装备设施投入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软件”、“硬件”两手同时抓,以抓规范促发展,在促发展中抓规范。

通过科学管理,规范建设,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小。

作业项目比较单一,服务范围相对狭窄,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机收、机耕服务居多,其他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这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及农机化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还难以满足新时期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

2.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

多年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倾向于个人主义,加之传统小农意识与较低的教育程度,使多数农民普遍缺乏民主意识和自助互助观念,造成很多合作社的“合作”二字仅停留在书面上,适于合作社发展的土地流转难度较大。

有的农户就是不愿意转包,宁愿自己用原始的方式终日辛苦劳作,也不愿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耕种。

3.基础设施薄弱。

一方面机耕道路建设不力,导致农机下田作业困难;另一方面农村在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时,根据土地调整分配的需要,大面积的良田都进行了分割,现有田块普遍狭小、不规则,不符合农机作业要求,各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办公场地缺乏,硬件设施不完善,多数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规范的机具库房,合作社内的农机具大多分散、露天停放,机械存放不集中,不利于维护保养,机库
建设用地还存在政策性障碍。

4.发展资金缺乏。

资金优势不够,农机合作社资金贷款困难。

国家金融部门没有专项贷款,导致合作社成员资金入股困难。

(二合作社建设资金薄弱发展后劲不足,没有合作金融的支持,农机合作社也很难发展壮大
5.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

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农机合作社紧密度不够,多以松散型为主,难以形成统一的经营机制,企业化管理程度较低。

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
1.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
工作,纳入重要议程,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力度,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扶持政策,为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大扶持力度。

要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实行优先补贴、不限数量、多购多补。

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机化建设项目和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能够由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的,优先予以安排。

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等费用要适当减免。

3.加强示范引导。

要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按照“四有”标准,积极培育典型,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实行重点帮扶。

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组织开展达标评先活动,对达到“四有”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奖补。

4.抓好人才培养。

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的培养。

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依法办社能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要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术操作和维修保养能力。

要加强会计制度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合作社的运行质量。

5.强化指导服务。

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农机化新技术应用的指导和服务。

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农业部颁发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规范文本,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大力推行农机订单作业模式,深入开展多元化农机跨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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