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 B08 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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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B08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总论
1、项目概况
辛店B08地块位于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的东部,用地范围内包括住宅用地和代征的友谊渠河道以及辛店东路用地,整个用地的四至为:项目的东边界为辛店东路的东侧用地红线,项目的南边界为规划五路,平行于北清路,最南点与北清路的距离为223米;项目的西边界为规划三路,规划三路平行于辛店东路,项目最西点距离辛店东路东侧道路红线的距离为196米;项目的北边界为规划四路,规划四路平行于北清路,项目最北点距离北清路的距离约为525米。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710m2,其中建设用地43776m2,代征水域用地面积7740 m2,代征绿化用地面积9194 m2。

B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建设内容为公共租赁住房,规划总建筑面积144075 m2,总建筑面积约为1440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4974平方米,配套居住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9101平方米,容积率2.5,绿化率33%,住宅建筑高度44.8米,地上16层。

该地块规划建筑11栋,除3#、6#建筑为居住综合服务设施,其余建筑均为居民住宅楼。

2、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地表水:项目地东侧、西侧分别为友谊渠和风格渠,最终汇入南沙河流域,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本项目设一个燃气锅炉房供地块内居民的冬季采暖,项目锅炉污染物
排放执行《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新建、扩建、改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地下停车场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规定。

废水:排水水质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噪声:项目建成后,西、北、东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GB12523-90)。

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

3、评价等级、范围
(1)评价等级
评价项目大气水噪声
评价等级三级三级一级
(2)评价范围
大气:以项目用地为中心,长×宽=5km×5km=25km2的区域。

噪声:施工期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的范围,运营期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边界往外100m的范围。

水:项目污水排入永丰再生水厂。

永丰再生水厂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对永丰再生水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二、工程分析及污染源分析
1、工程分析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710m2,其中建设用地43776m2,代征水域用地面积7740 m2,代征绿化用地面积9194 m2。

B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建设内容为公共租赁住房。

规划总建筑面积144075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4974平方米,配套居住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9101平方米,容积率2.5,绿化率33%,住宅建筑高度44.8米,地上16层。

该地块规划建筑11栋,除3#、6#建筑为居住综合服务设施,其余建筑均为居民住宅楼。

其中,3#楼为一栋地上2层的建筑,
位于地块的中心,内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6#楼为一栋地上4层的建筑,位于地块的西北角,内设文化活动站、社区菜市场、社区配套商业、储蓄所、消防控制室、保安控制室等;1#、2#、4#、5#楼为16层住宅板式小高层,7#~11#楼为10~16层住宅塔式小高层;在1#、2#楼之间与4#、5#楼之间布置两座地下车库。

项目的供电、给水、中水、污水、雨水、通讯等均由地块周边市政管线提供,项目的冬季采暖由地块内6#楼内自建的天燃气锅炉房提供。

2、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是天然气锅炉房和居民生活用天燃气燃烧废气、地下停车场排放汽车尾气。

1)燃烧天燃气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的6#楼的地下一层东端设一天然气锅炉房,建筑面积约300m2,内设2台10t/h燃气锅炉。

本项目所有地上建筑面积全部供暖,供暖面积为109436m2,则本项目冬季供热时消耗天然气量为708 m3/h,全年采暖季的天然气用量为203.8万m3/a。

本项目采暖季天然气锅炉房燃烧天然气排放的废气量为4127万m3/a,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SO2 366.8kg/a、NOx 3586.9kg/a、CO713.3kg/a。

本项目日常生活使用天燃气主要是公租房中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气。

本项目共有1986户,居民厨房用气量按20m3/户·月计,共耗天然气476640m3/a,燃烧天然气排放的废气量为977万m3/a,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SO2 85.8kg/a、NOx 838.9kg/a、CO166.8kg/a。

本项目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SO2 452.6kg/a、NOx 4425.8kg/a、CO880.1kg/a。

2)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
本项目规划有停车场,总停车位63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48个,地下停车位485个。

地下停车部分共分为两个地下停车场,其中,S1地下停车场面积为10965 m2,停放243辆,S2地下停车场面积为10965m2,停放242辆。

地下车库均为地下2层,层高为3.6米,每个车库的换气口均为2个,换气次数取6次/h计,换气量为322695m3/h。

根据相关停车场的类比调查数据,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污染物分别为NOx:0.154t/a、CO:3.15t/a、THC:0.438t/a。

(2)水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居民住宅及配套设施设施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985.58m3/d(35.97万m3/a),中水用量291.72m3/d(10.65万m3/a)。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1071.3m3/d,年排放总量约39.10万m3/a。

生活污水排水
水质为COD
Cr 400mg/L、BOD
5
250mg/L、SS300mg/L,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经市政管线最终排入永丰再生水厂。

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年排放量约为COD Cr:156.4t/a、BOD5:97.75t/a、SS:117.3t/a。

(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设备机房水泵以及锅炉房内的锅炉等设备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其中通风机噪声值为85~90dB(A),通风道进、出口噪声值为75~80dB(A),机电设备噪声值为60~85 dB(A),各类水泵噪声值为90~95 dB(A),锅炉(带消音器)噪声值为75 dB(A)。

(4)固废污染源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配套公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主要组分为厨房剩余物、塑料、纸张、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

本项目的拟建住宅部分规划居住人口5561人,按人均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预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6t/d;住宅配套公建面积29101m2,排放指标按0.1kg/m2•d,配套公建垃圾产生量为2.9t/d。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102.5t/a,
3、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属短期的、可恢复的和局部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噪声、废气(扬尘)、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其中声级最大的是电钻,可达115dB(A)。

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土方挖掘阶段和运输车辆行驶等,结构、装修阶段也会产生粉尘污染。

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搅拌冲洗、基坑废水、混凝土养
护等,生活污水来自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拆迁及平整土地固体废物、地基挖掘土方、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项目地范围内主要是杨家庄村村民住宅和部分村办企业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010年6月2日~8日,在项目地南和北设两个监测点,分别进行七天连续监测。

根据监测结果,拟建项目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超标因子为TSP、PM10,主要原因是区域内存在较多裸露地面及项目地西侧有一些正在施工的场地,并且项目地周边道路路况较差,过往大车较多,绿化率低,地表干燥多风,路面扬尘加剧了空气污染的程度。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空气质量日报,在本项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期间,轻微污染天气占3天,良好天气占了4天,没有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附近的地表水体为风格渠和友谊渠。

风格渠南起西北旺镇以北,沿规划永丰东环路向北,流经航天城、规划辛店居住区、永丰科技园汇入南沙河。

现状河道无水。

友谊渠位于土井路西侧,南起邓庄南路,向北流经航天城、规划辛店居住区后汇入南沙河。

本项目于2010年6月5日对友谊渠水质进行了监测,友谊渠的水质各项指标均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标准。

3、声环境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内布设的拟建地块四边界4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中,南侧、西侧和北侧的所有监测点位均满足所在区域适用标准规定的限值,东侧监测点由于靠近辛店东路,受交通噪声影响,昼间噪声值超出标准2.3~4.1dB(A)。

辛店东路监测昼、夜间监测值均不超过4类区昼间限值(70dB(A))。

总体上说,由于该地区地处海淀郊区,声环境较好。

4、高压线
项目地西南角现状有35KV高压线通过项目地块,根据北京电力公司部门文件生部[2007]265号《35KV温控、旺丰控支、旺丰、110KV庄黄改迁工程咨询执行批复意见》同意将5KV温控、旺丰控支、旺丰、110KV庄黄架空线路改迁,并在土地一级开发的同时予以实现。

四、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燃烧天燃气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拟在B08地块内的6#楼地下一层东端设一天然气锅炉房,供地块内的居民住宅和公建的冬季供暖,建筑面积约300m2,内设2台10t/h燃气锅炉。

根据采暖负荷指标计算,消耗天然气量为708m3/h,采暖季总用气量约为203.8万m3/a。

2台锅炉合用一根烟囱,规划锅炉烟气通过烟囱排至屋顶,并高出屋顶2米,则烟囱高度约为18米。

燃气锅炉房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SO2:367.0kg/a、NOx:3588.6kg/a、CO:713.7kg/a,废气年排放量约为4127万m3/a。

根据标准高斯烟羽模式,计算出在不同稳定度和风速下,燃气锅炉房烟气中NO X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其出现距离。

由计算结果得出:在风速为2.4m/s时,B 类稳定度时,NOx的最大落地距离最近,为180.2m。

当天气条件为1.5 m/s时,E类稳定度时,最大落地距离最远,为1357.8m。

当风速为1.5m/s,C类稳定度时,NO x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为333.8m,污染物浓度为0.024mg/Nm3,占环境标准的10%。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因此造成最大落地浓度很小,当锅炉房烟囱高度为18m 时,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环境标准,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小。

2)地下车库
本项目设两个地下车库,地下车库的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均为NO x 0.03mg/Nm3、CO 0.90mg/Nm3、THC0.12mg/Nm3,均低于地下车库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

但参照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规定,要做到达标排放,不仅要排放浓度达标,而且排放速率也要符合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意向,该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排气筒)的高度低于
15m,对于高度在15m以下的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没有明确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对应列出,需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推算采用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的方法计算出来的。

依据外推法计算,S1、S2两个地下车库排气口的允许高度不应低于2.2m,地下车库排气口应远离人群活动较频繁的部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日排放量为1071.3m3/d,年排放总量约39.10万m3/a。

最终排入永丰再生水厂进行处理,项目排水水质为:CODCr400mg/L、BOD5250mg/L、SS300mg/L、氨氮30mg/L,排水水质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设置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永丰再生水厂包括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处理,该厂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东玉河村。

永丰再生水厂流域范围西起上庄路,东至京包铁路,北起玉河南路,南至西北旺南路,主要担负永丰产业基地、航天城、生命科学园和西北旺村镇地区、以及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

再生水厂出水水质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的一级B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相关标准,退水就近排入南沙河。

其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m3/d,本项目污水日排放量为1071.3m3/d,占永丰再生水厂日处理污水能力的5%。

因此,从污水排放水质和水量上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排入永丰再生水厂是可行的。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主要为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设备机房水泵以及锅炉房内的锅炉等设备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其中通风机噪声值为85~90dB(A),通风道进、出口噪声值为75~80dB(A),机电设备噪声值为60~85 dB(A),各类水泵噪声值为90~95 dB(A),锅炉(带消音器)噪声值为75 dB(A)。

并且,各噪声源均位于地下和室内,根据类比调查,这些设备在采取了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其外排噪声不超过5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受到的规划三路、规划四路、规划五路等外部交通噪声的影响,由于建设用地所临规划道路均为小区内道路,属城市支路,以进出小区的车辆位置,车流量不大。

分别对项目地所临道路一侧的建筑受交通噪声影响情况进行预测,
预测结果表示,临道路的第一排建筑会受到交通噪声的一定影响,为确保建筑室内的声环境符合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要求,须采取必要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及配套设施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102.5t/a,其主要组分为厨房剩余物、果皮、塑料、纸张、清扫垃圾、废包装物等。

夏季生活垃圾易产生腐臭味,若不及时收集,会干扰居民生活;生活垃圾的随意抛弃也会影响居民生活,同时也会破坏周围景观。

在小区每个单元的门口和小区道路的路口安设分类垃圾桶,实行垃圾桶装化,物业环卫工人将垃圾桶中的垃圾收集至垃圾分类收集站,环卫部门以垃圾车再将垃圾运送道垃圾中转站,分类妥善处置。

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切割机、电锯噪声较大,昼间施工将噪声较大的切割机、电锯等高噪声设备置于与地块四周边界距离大于70m的位置上操作,并搭建临时工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在靠近项目地东侧的小牛房村施工时,搭建临时隔声设施,无特殊的工艺要求严禁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的,一要报请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二要在夜间施工前将施工时间、天数告知附近居民,在夜间施工期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受影响的居民一定的补偿。

同时,尽量避免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人为噪声,大型车辆进入施工区附近时要减速行驶。

针对施工扬尘,工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临近保护目标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2m高的围档,外围护采用密布网,在施工活动的区域洒水抑尘,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可以大大减少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为降低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的影响,施工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和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采取遮蓬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产生大量扬尘;裸露的施工地面应用密布网覆盖;混凝土搅拌必须密闭操作;同时渣土应尽早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立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施工
余水一起通过排水沟流入到沉淀池当中,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实现废水零排放,既可减少新鲜水的用量,又可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杜绝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体的影响。

同时,施工现场建临时免冲厕所,粪便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因施工阶段不同差异较大,土石方阶段固体废物产量最大,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可作为建筑填土或是单独运往城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理。

生活垃圾的成分复杂,应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总量控制
SO2:0.453t/a
COD cr: 156.4t/a
六、规划符合性及项目合理性分析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计划(2010-2014年)》,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所在地块即位于海淀区北部地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先行启动区内,先行启动建设承担土地整理工作中出现的被拆迁人员安置、周转的政策性保障住房和适应现阶段园区发展需求的公租房。

本项目涉及的辛店居住组团的B08地块规划建设内容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推出是北京市政府大力发展公租房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和谐社会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本项目旨在严格执行国家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遵循北京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满足大众消费人群的真实需求,为区域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因此,本项目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符合北京市和海淀区相关政策和功能定位的要求。

并且,根据《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的土地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案符合海淀区西北旺镇辛店居住组团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

七、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大气:本项目建成后,冬季采暖由天燃气锅炉房提供,居民炊事等都将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

废水:项目地块的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的初步处理,可以降低项目废水的污染物负荷。

项目的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永丰再生水厂,中水采用永丰再生水厂深度处理的中水,这将大大减少了新鲜水的用量,缓解目前水紧张的问题,同时减少了污水的排放。

噪声:项目地内临规划三路、规划四路、规划五路均为小区内道路,车流量较小,项目地东侧的辛店东路为城市次干路,距离项目地建筑边界约223m,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小。

临路一侧的建筑均安装隔声窗,确保建筑室内的声环境符合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要求。

可保证不影响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起居,较好地消除交通造成的噪声污染。

绿化:项目内部和周边建设绿化带,建设用地内绿化率大于30%,使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绿地率增加,有利于改善目前地表裸露,起风杨尘而污染环境空气的情况,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八、环境管理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要把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在设置工程管理机构时应同时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设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建成后,小区成立环境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环境监管工作,定期听取居民的意见,不断完善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九、结论
综上所述,在完成设计和本环评报告所提及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各项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角度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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