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通过评估的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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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通过评估的
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20.05.15
•【字号】苏工信数据〔20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公布2019年度通过评估的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0〕20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我厅开展了高质量建设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工作。
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等四家单位符合《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评估规范》要求(名单见附件),通过评估。
希望各单位紧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机遇,强化产业集聚、突出产业特色、培育大数据发展新模式新业态,规范和深化大数据应用,积极打造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载体,助推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创建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及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2019年度大数据产业园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15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