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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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与探索
作者:曾婧宇,韩海文
来源:《畜牧兽医科学》 2020年第1期
曾婧宇,韩海文
(云南农业大学,昆明 650201)
摘要:该文从兽医社会化服务的产生和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论述,简单表述了
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与初步构想。

关键词:兽医;社会化服务;构建;探索
中图分类号:S851.6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20.01.009
0 引言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畜牧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
成为畜牧兽医工作者最大的课题。

为适应形势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
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提出大力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是提升我国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一
项重大举措,落实好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对改善和创新兽医服务供给方式都具有重大意义。

1 概念
当获准资质认定、具备服务条件的兽医社会化组织和机构,通过契约或者政府委托的形式,为畜牧生产企业、政府部门等服务对象提供有偿服务可称之为兽医社会化服务。

目前农业农村
部在相关政策性文件中明确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兽医专业合作组织或协会;实施动物诊疗的机构;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技术合作的兽医服务机构;兽药生产企业;畜
禽养殖、经营、加工单位;兽药经营企业等。

其中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主要针对大型养殖企业
开展挂钩服务,畜禽养殖企业和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开展内部服务,面对广大散养户服
务的则是另外几种服务主体。

2 产生背景
2.1 社会背景
(1)养殖业发展的需求。

随着优质、高效、安全的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逐步发展,品牌化经营的理念逐渐形成,养殖到屠宰的全过程兽医服务供求关系逐步形成,因而
对多层次、多样化的兽医服务需求更大。

我国人口众多,肉品消费体量巨大,特别是对猪肉的
需求,是全球猪肉消费和生猪养殖第一大国。

近2年全国年出栏生猪约7亿头,养殖数量约占
世界生猪总养殖量的56%,然而专业化和集约化程度并不高,养殖业面临的疫病、市场、质量
安全等风险日渐加剧。

自2018年非洲猪瘟在我国暴发,很多业内人士分析了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的弊端,得出结论认为在养殖中对动物疫情的管理、预防、控制等不到位导致生猪养殖业遭受
巨大损失,而且相应的问题并不是只存在于生猪生产中。

因此,今后畜牧业必将向专业化和规
模化程度更高的方向发展,急切需要更专业化、更及时的兽医社会化服务。

(2)维护“四个安全”的需要。

消费者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越来越大,需要更专业的队伍来做好服务,以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市场对肉蛋奶等供应充足,广大人
民群众对动物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同时,就我国的情况分析,长期的历史文化和风
俗习惯导致大部分地区养殖模式还是以散养为主,特别是云南省目前生猪散养户的市场占有量
还占很大比重,仅靠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不是专业出身的乡村兽医或兽药饲料经营者服务
畜牧养殖业和动物防疫工作已不能适应广大养殖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需求,为持续提升兽
医服务效能,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必须直面服务养殖业产前、产中、产后产业链发展的需求
导向,在政府扶持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全面激发社会资本和各方力量参与提供兽医服务
的意愿和活力,培育并发展壮大新型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机构,通过不断拓展服务形式和内容,构建“专业、充足、多元”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全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兽医服务。

(3)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基层事业单位历经几次深化改革后,职能转变、人员精简,加之基层兽医公共服务体系内人员还要承担脱贫攻坚、社会维稳、基层党建等指导工作,远不能
满足形势复杂和工作量巨大的动物疫病防控中疫情动态监测、强制免疫、免疫效果跟踪监测、
动物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需求,构建好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多元化服务必将成
为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明确职责职权,有效解决动物防疫工作力量薄弱等现实问题的有效
措施。

2.2 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的体系构建作了早期规划。

2005—2018年,国务院、农业农村部相继下发《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农业部2012年兽医工作要点》、《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关于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问题调研的通知》、《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
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在以上文件中明确提出兽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
础性工作,再次强调了兽医工作在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要求各级政府要处理好政府兽医
工作机构和社会化兽医服务组织的关系,发挥好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作用。

随后各省、自治
区都相应以文件或通知的形式对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提出切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方案。

通过以上
政策出台的时间,充分认识到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 发展现状
3.1 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自2016年,全国各地纷纷研究和探索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各省、自治区出台相应的政策性文件支持和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通过开展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全面铺开的方式积
极做好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以昆明市为例,2017年,宜良县耿家营乡挂牌成立了昆
明市首家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宜良群山养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昆明市的试点。

2018
年富民县农业局结合本县实际,大胆实践全县全面同步推进,成立村防员为主体和社会力量为
补充的1个县级联社和7个分社,并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

经过2年的探索与实践,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在9个县区的19个乡镇,成立21个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在全省81个县成立的310个合作社中占比6.8%,昆明市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初
步形成[1]。

3.2 内部管理机制和政府考核办法初步形成
目前面向广大散养户开展服务的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都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基础,成立以村防疫员为主体的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部分地区建立以县级联社承接政府购买的服务,通过各分社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各分社既有自我发展的空间又与联合作运营的管理模式,并在
建立的同时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内部机构自我完善。

通过召开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民主选
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设立办公室、财务人员、经营管理部等内部机构;第二,制定内部规
章制度。

依据《合作社章程》制定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完善的规章制
度并由全体社员表决通过,初步实现了内部的规范管理;第三,初步建立考核机制。

合作社内
部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档案整理,县区农业部门代表
政府对承接强制免疫工作的动物防疫合作社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支
付的依据,再由合作社内部根据工作分配及完成情况对各位社员进行考核。

4 存在的问题
(1)机制和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

一方面,政府对兽医社会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机制需要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缺少稳定性,有
很多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与服务主体之间缺少正式服务合同的签订,有的即便是与养殖企业签
订了服务合同,其合同内容也未健全完善,导致服务组织与服务主体之间严重缺少互动联系,
使服务逐渐演变成单纯的市场行为。

而目前各地政府多数都是通过协商委托的方式向动物防疫
合作社购买服务,这种方式确定承接服务主体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资源配置未能实现最优化,没有形成开放包容的创新服务模式。

目前动物防疫合作社主要承接的服务内容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养殖业投保理赔查勘、疫情动态监测、动物产地检疫协检等,各级政府购买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
动物产地检疫协检、疫情动态监测三方面,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投保理赔查勘则结合养殖
业保险工作来开展。

除国家要求强制免疫的项目外,各地根据当地的疫病发生情况和财政支付
能力,有相应增加项目。

而合作社的收益集中体现在各级财政对“免疫注射劳务费”的补助上。

但是因为社员目前只基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用则受农村的村民自治法和
家族关系影响,人员结构和区域配比不当,进而严重影响服务的整体效果。

同时,除大型规模
化养殖企业外,各地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联系不够紧密,未能充分
利用这些机构自身技术资源和实验室资源服务当地养殖业。

(3)兽医队伍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

近十年,县区尤其是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编制严重缩减,基层现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而村级防疫员报酬过低、综合文化素质
不高、服务技术水平偏低,老龄化严重等都是面临的实际问题,致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面临较
大风险。

以石林县为例,2006年机构改革前,全县7个乡镇共有畜牧兽医技术干部30人,到2019年8月末有在编人员20人,实际在岗人员17人,累计减员达13人,而这17人所承担的
服务面积达1 777 km2,承担着2万多户1 000多万头(只)畜禽的技术服务工作任务。

由于
还要承担政府中心工作,如脱贫攻坚、社会维稳、党建指导等,对畜牧兽医技术的服务难免有
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情况,引起群众不满。

而石林县92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中有大专学历11人、
中专学历27人、高中学历12人、初中学历32人、小学学历10人,平均年龄达48.7岁,其中60岁以上的有15人,最大年龄达75岁,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不理想,导致动物防疫合作
社的服务水平有所欠缺。

(4)覆盖范围不全面,发展不协调。

如云南省,全省81个县仅310个服务合作社,昆明
市9个县仅21个社会化服务合作社,全省平均每个县不到4个,昆明市平均每个县少于3个。

这个与政府的支持力度、社会的接受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运作模式、服务能力都有关系。

目前不同区域的动物诊疗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内容存在严重的差异化,随着社会发展,大中城
市动物诊疗机构偏向于宠物诊疗为主,而急需大中动物诊疗服务的农村地区动物诊疗机构技术
水平仍然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多数由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来完成动物诊疗工作,进而无法满足当
今时代竞争日益剧烈市场的需求。

(5)兽医相关法制体系建设进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

我国的兽医法律体系框架虽已基本形成,但不可否认的是兽医法制建设仍存在一些厄待解决的问题,早期制定的部分相关
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完全适用于目前畜牧兽医工作,甚至极个别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如行业准入
制度的细化和惩罚措施。

在兽医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上仍需加强,尤其在重大动物疫情的
预警预报、预防传播蔓延的重要时期,要及时做好风险评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不法行
为是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要看到投机倒把者铤而走险的背
后除利益驱使的原因还折射出执法力量的薄弱。

5 对策
(1)配合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放、管、服”。

第一,结合中央对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相关要求和标准,强化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加速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同
时不断完善相关检测设施设备,提高执法力度和水平。

第二,逐步明确公益性服务内涵和边界,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要做好公益性服务;可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要及时放开并做好相应的管
理和服务。

第三,要继续加大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对乡村动物防疫员
的补贴发放、技术培训、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建设力度。

(2)优化服务方案,加大资金投入。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投入相应资金进行扶持,明确先“先建后补”、“先打后补”的扶持政策,再通过相
关部门评估后财政给予相应额度的动物防疫合作社补助,切实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
作顺利开展。

其次,政府部门要积极宣传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和技术力量参与兽医服务,对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合理流动要予以支持,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和合作平台促进兽医社会
化服务供给和服务需求有效对接[2]。

(3)加强依法管理,对兽医社会化服务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无论何种形式的兽医社会化服务,不仅要具有规范的行为,也要具备高效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服务主体首先要以法律为基础
和前提,对自身服务行为有一个严格管理和规范,政府部门要切实担当起管理制度建设、行业
标准制定、市场行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设立、
运行等环节,不断完善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效能评估体系,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内容不断拓宽,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实现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双赢。

(4)强化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完善执业兽医制度建设,以专业化、优质化服务为目的,实施行业准入制度建设,鼓励在职乡村动物防疫员、兽药经营人员等
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理论知识和诊疗水平。

政府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
农业技术推广、产业振兴等争取项目资金,不断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兽医社会化服务机
构也要充分鼓励并提供机会让社员不断进取,进而达到稳固基层动物防疫基础,提高服务质量
和服务水平,促进机构自身蓬勃发展[3]。

(5)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与第三方的合作。

加强与具备条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业务合作,引进和利用其在技术和实验室方面的资源,以便在采样监测、项目验收、软课题研究、技术集成与推广、第三方检测、动物诊疗、风险管控等方面更好
地服务社会。

6 结束语
探索多种服务模式,拓宽服务范围。

在服务好畜牧业生产的同时拓宽兽医社会化服务收入
渠道,促进机构良性运作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 金卫华,杨兰兰,尹红斌.昆明市基层兽医社会化服务探索与实践[J].中国动物保健,2019,21(8):67-68.
[2] 于海涛.健全完善新型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J].现代畜牧科技,2019(10):29,31.
[3] 李昂,李卫华,翟海华,等.政府购买动物防疫公益性服务现状研究[J].中国动物检疫,2017,34(3):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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