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第一批通过认定的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3.06.23
•【字号】陕经贸发[2003]188号
•【施行日期】2003.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公布2003年第一批
通过认定的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陕经贸发[2003]188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杨凌示范区经贸局、省级有关厅局(公司)、各行业管理办公室、各有关综合利用企业:
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及《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陕经能[1999]003号),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于5月23日对全省2003年第一批申报的46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了审核和认定,现将通过认定的2003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予以公布如下:
一、认定通过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从2003年元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持证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等有关手续。
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为2年。
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每年2月底前必须向省经贸委省国税局、地税局报送上年资源综合利用基本情况和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情况。
四、我委将组织税务等部门对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抽查,对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的,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省经贸委收回认定证书,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三日附:
2003年上半年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一、废旧物资回收企业
1、宝鸡凤翔合兴废纸经营有限公司
2、宝鸡市太寅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3、宝鸡凤翔县西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4、宝鸡县秦鸿废品收购有限公司
5、凤翔县天力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6、凤翔县雍东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7、宝鸡县青宝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8、汉中玛钢厂经销公司
9、勉县建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0、陕西省勉县华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11、汉中市五行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2、勉县天和废旧玻璃回收经营部
13、勉县程氏废旧金属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14、陕西省三粮液酒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部
15、勉县闽江废旧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16、延安金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17、陕西省商洛市磊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18、安康市鑫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19、汉中市石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20、铜川市铜兴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21、略阳县金田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22、宝鸡县宏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3、岐山县蔡五路废纸品收购站
24、宝鸡县强力废品购销部
25、宝鸡市子豪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26、宝鸡市新鑫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27、宝鸡市兴盛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二、森林“三剩物”、固体废弃物利用
1、陕西省勉县留旗营活性炭厂
2、洛南县洛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山阳县秦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西安有限公司
5、西安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6、陕西城固县水泥厂
7、汉中市汉江水泥厂
8、宝鸡关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镇安县再生纸有限责任公司
10、延安市宝塔区姚家坡监狱三保建材有限公司
11、陕西旬阳大地复肥有限公司
12、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3、神府经济开发区恒源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恒源电厂
14、府谷县恒源煤焦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15、陕西延安秦岭水泥粉磨有限公司
16、陕西华西电力科技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17、陕西斯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8、岐山县第二水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