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合肼检验操作规程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合肼检验操作规程
1
内蒙古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编制:
校对:
审核:
审定:
批准:
生效日期:
目录
第一部分:取样规则 (1)
第二部分:分析试剂的使用与管理方法 (8)
第三部分工业水合肼成品分析方法 (10)
第一部分取样规则
一、总则
1.采样目的
采样的基本目的是从被监测的总物料中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通过对样品的监测,得到在允许误差内的数据,从而求得被检测物料的某一或某些特性的平均值及其变异性。

2.采样基本原则
为了掌握总物料的成分、性能、状态等特性,往往需要按一定方案从总物料中采得能代表总物料的样品,通过对样品的检测来了解总体的情况。

因此,使采得的样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是采样的基本原则。

3.采样误差
①采样随机误差在采样过程中,有一些无法控制的偶然因素所引起的偏差,这是无法避免的。

增加采样的重复次数可以缩小这个误差。

②采样系统误差在采样过程中,有一些无法控制的方案不完善,采样设备有缺陷,采样操作不按规定进行以及环境的影响所引起的采样误差。

系统误差的偏差是定向的,必须极力避免。

增加采样的重复次数不能缩小这类误差。

③通过检测样品求得特性值数据的差异中,既包含采样误差,也包含试验误差,应于全面考虑。

4.均匀物料的采样
①均匀物料的均匀性随着规定考察单元大小的不同而可能有变化。

②均匀物料的采样,原则上可以在物料的任意部位进行。

但要注意采样过程中不应带进杂质及避免采样过程总物料的变化(如吸水、氧化等)。

5.不均匀物料的采样
对不均匀物料的采样,除要注意与均匀物料相同的两点外,一般采取随机采样。

对所得样品分别进行测定,再汇总所有样品的检测结果,可以得到总体物料的特性平均值和变异性的估计量。

如果从总物料中随机选取若干等量样品(或按代表性物料量的比例采得不等量的样品),合并成大样,再缩分成最终样品,那么从它得到的特性平均值的估计量误差较大,同时也不能得到关于特性值变异性的信息。

6.样品数和样品量
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样品数和样品量越少越好。

任何不必要的增加样品数和样品量就可能导致采样费用的增加和物料的损失。

能给出所需信息的最小样品量为最佳样品与最佳样品量。

(1)样品数
①对一般化工产品,都可以用单元物料来处理。

其单元界限可以是有形的,如容器;也可以是设想的,如流动无聊的特定时间间隔。

②对多单元的被采物料,采样操作分两步,第一步选定选取一定数量的采样单元,其次是对每个采样单元按物料特性值的变异性类型分别进行采样。

③总物料的单元数小于500的,采样单元的选取数,按标3-1的规定确定。

总体物料的单元数大于500的,按总体单元数立方根的三倍数即3·N1/3(N为总体的单元数),如遇有小数的,则进为整数。

如单元数为538,则3·(538)1/3≈24.4,将
24.4进为25,即选用25个单元。

④当物料的甲乙方有明确的协议按计量型一次采样验收方案来判断产品的质量时,样品数应按规定的公式来计算。

表3-1 选取采样单元数的规定
(2)样品量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样品量越少越好,但其量至少要满足以下要求:
①至少满足三次重复检测的要求;
②当需要留存备考样品时,必须满足备考样品的需要;
③对采得的样品物料如需制样处理时,必须满足加工处理的需要。

7.采样安全
国家标准GB-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的安全通则》。

8.采样记录和采样报告
①采样时应记录被采物料的状况和采样操作,如物料的名称、来源、编号、数量、包装情况、存放环境、采样部位、所采的样品数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

必要时根据记录填写采样报告。

②对例行的常规采样,可以简化上述的规定。

9.样品的容器和保存
(1)样品的容器对盛样容器有一下规定。

①具有符合要求的盖、塞或阀门,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干燥;
②材质必须不与样品物质起作用,并不能有渗透性;
③对光敏物料,盛样容器必须是不透光的。

(2)样品的标签样品盛入容器后,随即在容器壁上贴上标签。

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总体物料批号及数量、生产单位、采样部位、样品量、采样日期及采样者等。

(3)样品的保存和撤销产品采样方法标准或采样规程都应规定样品的保存(作为备考样)、保存环境、保存时间以及撤销方法等,对剧毒、危险品的保存和撤销,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毒物或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二.固体采样
1、采样的样品数
①单元物料按总则规定。

②散装物料批量小于2.5T,采样为7个单元(或点);批量为2.5-80T,采样为(批量(t)×20)1/2个单元,计算到整数;批量大于80t,采样为40个单元。

2.采样器
①一般使用采样探子,勺或铲。

所用材质不能喝待采样物料有任何反应,不能使采样物料污染、分层和损失。

②采样器应清洁、干燥,便于使用、清洗、检查和维护。

③任何采样装置均应做过可行性试验。

3.采样方法
①静止物料一般根据物料量的大小与均匀程度,用取样器从物料的一定部位或沿一定方向或插入一定深度取样。

如颗粒较大,需先粉碎并充分混合。

②运动物料一般用勺子或适当的工具从皮带运输机或物质的落流中随机的或按一定时间间隔取截面样品。

③与氧气、水、二氧化碳有反应的物料应在隔绝这些气体的条件下取样,如果反应十分缓慢,在采样精度允许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快速采样减少这些气体的影响。

④其他要求特殊处理的物料如受光影响、组分随温度变化、活泼或不稳定等的物料,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样。

4.样品制备
①样品制备的目的是从较大量的原始样品中获取最佳量的能满足检测要求的,待测性质能代表总体物料特征的样品。

②样品制备的原则是从各部位应有相同的概率进入最终样品,不改变样品组成,不使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失,并在缩减样品的同时缩减颗粒。

③样品的制备一般包括粉碎、混合、缩分三个阶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重复操作,直至获得最终样品。

可用手工和机械的方法来实施。

三.液体采样:
1.采样方法
(1)大桶装产品采样在静止情况下用开口采样管采全液位样品或部位样品混合成平均样品。

(2)贮槽采样
①立式圆形贮槽采样:在立式圆形贮槽侧壁安装上、中、下采样口并配置阀门。

当贮槽装满物料时,从各采样口分别采得部位样品,并按等体积混合三个部位样品作为平均样品。

如液体较低时可按下述方法采样:如上部采样口比中部接近液面,则从中部采样口2/3样品,而从下部采样口才1/3样品。

如中午采样口比上部采样口接近液面,则从中部及下部采样口各采1/2样品。

如液面低于中部采样口,则从下部采样口才全部样品。

如贮槽无采样口只有一个排料口,则先将物料混匀后从排料
口采样。

如贮槽顶部无采样口,则将采样瓶或采样罐从顶部放入,降到所需位置,分别采取上、中、下部位样品,等体积混合成平均样品或采全液位样品。

②卧式圆形贮罐采样:在卧式圆形贮罐一端安装上、中、下采样管,外口配阀门(采样部位和比例见表3-2)。

采样管伸进罐内一定深度,管壁上钻直径2-3mm的均匀小孔。

当罐装满物料时,从采样口采上、中、下部位样品并按一定比例混合成平均样品。

当未装满物料时可按3-2所示液体深度用采样瓶、罐等从顶部进口放入,降到规定的采样液面位置采得上、中、下部位样品,再按比例混合成为平均样品。

当贮罐未安装上、中、下采样管时,也可从顶部进口采得全液位样品。

贮罐采样要防止静电危险,贮罐顶部要安装牢固的平台和梯子。

表3-2 卧式圆形贮罐采样部位和比例
(3)槽车采样
①从顶部进口采样:用采样瓶、罐等从顶部进口放入槽车内,放入到所需位置采上、中、下部位样品并按一定比例混合成平均样品。

由于槽车是卧式圆柱形或椭圆形,所以采样位置与混合比例也按表3-2所示进行。

也可采全液位样品。

②从排料口采样:在顶部无法采样而物料又较均匀时,可用采样瓶在排料口采样。

(4)从输送管道采样周期性地在管道出口端放一个样品容器。

采样时间间隔和流速成反比,混合体积和流速成正比。

(5)液化气体采样液化气体采样办法比较复杂,采样设备一般应用特制钢瓶。

2.采样注意事项
样品容器必须清洁、干燥、严密。

采样设备必须清洁、干燥,其材质必须不与采取物料起化学反应。

采样过程要防止被采物料被污染和变质。

采样者必须熟悉被采产品的特征,安全操作的有关知识和处理方法。

3.物料的混匀
对于单相低粘度液体视容器大小常用下列方法混匀。

①小容器(如瓶、罐)用手摇晃进行混匀。

②中容器(如桶、听)用滚动、倒置或手工搅拌器进行混匀。

③大容器(如贮槽、槽车)用机械搅拌器。

喷射循环泵进行混匀。

四.气体采样
1.采样类型及有关注意事项
①采样的类型有部位样品、混合样品、间断样品或连续样品。

②最小采样量根据分析方法、被测成分的含量范围和重复分析的需要而定。

③依体积计量的样品,必须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2.不同贮器被气体的采样方法
①钢瓶中压缩或液化气体钢瓶中的压缩气体基本上均匀的,采样方案应考虑容器间特性值的差异来选取采样数。

②贮槽的气体大型贮槽在不断得到补充的情况下,通常以采取部位样品或在气体
离开贮槽出口进行间断或连续采样。

③管内流动气体可采取断面上的不同点的样品,检测后确定采样的最佳位置(一般在管中心1/3半径的断面上)。

3.采样设备
①采样设备包括采样器、导管、样品容器、预处理器、调节压力或流量的装置、吸气器和抽气泵等。

②对分析之前接触样品的设备材料有如下要求:对样品气不渗透、不吸收,在采样温度下无化学活性,不起催化作用,机械性能良好,容易加工连接。

③对于污染样品的部件,例如湿式流量计应安装在分析仪器之后。

4.气体的处理
为了使气体符合某些分析仪器和分析方法的要求,需将气体甲乙处理。

处理包括过滤、脱水和改变温度等步骤。

第二部分分析试剂的使用与管理方法
一.化学试剂保管使用规则:
1.禁止将取出的试剂再放回瓶中,且不得将瓶塞盖错。

2.所有易挥发、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

都应装在带塞的玻璃瓶内,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

其位置地点应符合安全防爆要求,原理热源,防止阳光照射,温度不超过30℃。

3.化学性质相抵触的药品,试剂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放在一起。

4.易燃易爆的物质不得和氧化剂存放在一起。

5.浓酸和固体碱,高浓度的碱溶液,应分开存放。

6.盛有酸、碱瓶子应放在石棉、胶皮板上,禁止放在混凝土硬质台桌和地面上。

7.被光线分解的物质,如硝酸银、高锰酸钾等,应贮存于棕色的瓶中。

二.剧毒试剂保管使用规则:
1.剧毒试剂必须指派双人双管,存放在保险柜中。

2.领取剧毒试剂,必须有严格的登记,签字手续。

并不得随便带出室外,因工作需要,需经领导或安环科的比准。

3.使用剧毒试剂的部门,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剧毒试剂使用剩余与废物应及时退库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抛扔。

5.剧毒狙击的盛装容器外部必须有明显标志,标志要注明:化学名称,分子式,现存量。

6.剧毒试剂的包装物必须妥善销毁。

7.保管人员不得在贮存是用玻璃杯饮水进食,正在进行试用期间不许饮用。

8.剧毒试剂不准用手直接接触。

9.使用过后的剧毒试剂的废液,应加入适当试剂减小毒性。

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内。

应倒在制定的地点和容器内。

10.在使用之前必须穿戴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具,然后才能进行工作。

11.工作完毕之后,劳保用具需妥善清理,放在专用的柜内,不得随意乱放,严禁带回家中穿用或存放。

12.工作中所使用的一切容器,应专用,用后,交回放存处保管,不得和一般容器混放在一起。

13.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一人监护,工作中途不得随意离开现场,需要时需指派另人看管。

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规则:
1.能放出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

排风机必须运转到工作结束。

当排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而通风柜内操作尚未结束时,必须戴防毒面具。

2.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的标签应标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3.在使用剧毒品时(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有人监护和佩戴防护面具。

4.禁止将剧毒危险物质擅自挪用或带出分析室。

发现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

5.使用水银的操作,应在专门房间内进行。

盛有水银的容器,必须放在带有折边的木盘或磁盘中,撒落在地板、桌面上的水银,必须用吸球、小钥、刷子等专用工具收拾干净,禁止直接用手收取。

6.经常接触水银的工作人员,应有专门工作服,其袖口和裤脚不要翻遍,不得有口袋。

7.接触剧毒物质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淋浴、下班时换下工作服,不得穿工作服出厂。

第三部分工业水合肼成品分析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水合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应于工业水合肼。

该产品主要作为还原剂和除氧剂用于制药原料和化学工业原料等。

2 引用标准 HG/T 3259-2012
3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分子式:N2H4·H2O
相对分子质量:50.07(按2010年国际相对分子质量)
4 要求
4.1 外观:55%及以上水合肼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40%水合肼为无色液体或微带浑浊的液体。

4.2 工业水合肼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检测应符合表1要求。

5 检验方法
5.1 警告
本标准中使用的样品、强酸均具有腐蚀性,操作时应谨慎,避免溅出;挥发性有机溶剂有害人体健康且易燃,应注意在通风处内进行操作,并防止与明火接触。

5.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的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HG/T 3696.1、HG/T 3696.2、HG/T 3696.3之规定制备。

5.3 外观检验
用烧杯盛少许样品,于自然光下观察判断是否符合标准描述。

5.4 水合肼含量的测定 5.4.1 方法概要
在试验溶液中加入硫酸生成稳定的硫酸肼,在碳酸氢钠存在下用碘标准溶液滴定,以过量的碘溶液的颜色出现指示终点。

5.4.2 试剂 5.4.2.1 碳酸氢钠; 5.4.2.2 硫酸溶液,1+5;
5.4.2.3 碘标准滴定溶液:c (2
1I 2)约为0.1mol/L 5.4.3 分析步骤
用带有磨口盖的称量瓶称取约1g 试样,精确至0.0002g ,全部移入25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线,摇匀。

用移液管取表2规定体积的试验溶液,置于250mL 锥形瓶中,加20mL 水,1mL 硫酸溶液。

振荡下加入碳酸氢钠直至不再溶解(约1g ),摇匀。

用碘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溶液出现黄色并保持1min 不消失即为终点。

同时做空白试验。

表2 移取试验溶液体积表
5.4.4 结果计算
5.4.4.1 水合肼含量以水合肼(N 2H 4·H 2O )的质量分数ω1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1
0130c 25.6100250/m 4/10c MV M
V V V M V V )()(-=
⨯⨯⨯--=ω...................................(1) 式中:
V-------试验溶液消耗的碘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 V 0-----空白试验溶液消耗的碘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V 1-----移取的试验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c-------碘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 ); m------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
M------水合肼(N 2H 4·H 2O )的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g/mol )(M=50.07)。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

5.5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5.5.1 仪器和设备 5.5.1.1 瓷坩埚:50mL ;
5.5.1.2 电热恒温干燥箱:可控温在105℃-110 5.5.2 分析步骤
用已于105℃-110℃干燥至质量恒定的50mL 瓷坩埚称取20g 试样,精确至0.01g 。

置于水浴上蒸发至干,再于105℃-110℃下干燥至质量恒定。

保留瓷坩埚和残渣A 用于铁含量及重金属含量试验用。

5.5.3 结果计算
不挥发物的质量分数ω,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
1001
2⨯-=m m m ω (2)
式中:
m 1------瓷坩埚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 m 2------瓷坩埚和残渣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 m--------试料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4%。

5.6 铁含量的测定 5.6.1 方法概要
将不挥发物含量测定后的残渣于600℃下灼烧去有机物,用盐酸溶液溶解。

用抗坏血酸将试液中的三价铁还原成二价铁,在pH2-9时,二价铁离子可与邻菲罗啉生成橙红色配合物,于分光光度计最大吸收波长510nm 处测定其吸光度。

由工作曲线查出铁含量并计算试样中的铁含量。

5.6.2 试剂和材料
分析时只能使用分析纯试剂,蒸馏水或纯度相同的水。

5.6.2.1 盐酸,180g/L 溶液
将409mL 质量分数为38%的盐酸溶液(ρ=1.19g/mL)用水稀释至1000mL,并混匀(操作时要小心)。

5.6.2.2 氨水,85g/L 溶液
将374mL质量分数为25%的氨水(ρ=0.910g/mL)用水稀释至1000mL并混匀。

5.6.2.3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在20℃时pH=4.5
称取164g无水乙酸钠用500mL水溶液,加240mL冰乙酸,用水稀释至1000mL。

5.6.2.4 抗坏血酸,100g/L溶液
该溶液一周后不能使用
5.6.2.5 1,10-菲啰啉盐酸-水合物(C12H8N2·HCl·H2O),或1,10-菲啰啉-水合物(C12H8N2·H2O),1g/L溶液
用水溶液1g 1,10-菲啰啉盐酸-水合物或1,10-菲啰啉-水合物,并稀释至1000mL。

避光保存,使用无色溶液。

5.6.2.6 铁标准溶液,每升含有0.200g的铁(Fe)
按下法之一制备。

5.6.2.6.1 称取1.727g十二水硫酸铁铵[NH4Fe(SO4)2·12H2O],精确至0.001g,用约200mL水溶解,定量转移至1000mL容量瓶中,加20mL硫酸溶液(1+1),稀释至刻线并摇匀。

5.6.2.6.2 称取0.200g纯铁丝(质量分数为99.9%),精确至0.001g,放入100mL 烧杯中,加10mL浓盐酸(ρ=1.19g/mL)。

缓慢加热至完全溶解,冷却,定量转移至10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并混匀。

1mL该标准溶液含有0.200mg的铁(Fe)
5.6.2.6.7 铁标准溶液,每升含有0.020g的铁(Fe)
移取50.0mL铁标准溶液(5.6.2.6.2)至5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并混匀。

1mL该标准溶液含有20µg的铁(Fe)。

该溶液现用现配。

5.6.3 仪器和设备
一般实验室仪器和以下设备。

5.6.3.1 分光光度计,带有光程为1cm、2cm、4cm或5cm的比色皿。

5.6.4 工作曲线的绘制
5.6.4.1 标准比色液的配制
适用于光程为1cm、2cm、4cm或5cm的比色皿吸光度的测定。

根据试液中预计的铁含量,按照表1指出的范围在一系列100mL容量瓶中,分别加入给定体积的铁标准溶液(5.6.2.6.7)
5.6.4.2 显色
每个容量瓶都按下述规定同时同样处理:
如有必要,用水稀释至约60mL,用盐酸溶液调至pH为2(用精密pH试纸检查)。

加1mL抗坏血酸溶液,然后加入20mL缓冲溶液和10mL1,10-菲啰啉溶液,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放置不少于15min。

5.6.4.3 吸光度的测定
选择适当光程的比色皿(见表1),于最大吸收波长(约510nm)处,以水为参比,将分光光度计的吸光度调整到零,进行吸光度测量。

表1
5.6.4.4 绘图
从每个标准比色液的吸光度中减去试剂空白液的吸光度,以每100mL含Fe量(mg)为横坐标,对应的吸光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5.6.5 分析步骤
5.6.5.1 试剂溶液A的制备
将保留的残渣A连同瓷坩埚于600℃下灼烧10min。

冷却后,用2mL盐酸溶液(1+1)及少量水溶解残渣,全部转移至100mL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

此溶液为试验A溶液,用于铁含量及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5.6.5.2 空白试验溶液的制备
量取2mL (1+1)盐酸溶液,置于1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6.5.3 测定
用移液管移取20mL 试验溶液A 和同体积的空白试验溶液,分别置于100mL 容量瓶中。

5.6.6 结果计算
铁含量以铁(Fe )的质量分数ω3计,数值以%表示,按式(3)计算:
2m
m -m 100100/2010000
1013=⨯⨯⨯-=m m m ω (3)
式中:
m 1-----根据测得的试验溶液的吸光度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的铁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
m 0-----根据测得的空白试验溶液吸光度从工作曲线上查出的铁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浩哥(mg );
m------5.5.2条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01%。

5.7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 5.7.1 方法概要
在弱酸性介质中,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反应,溶液呈棕黄色。

与同样操作的标准溶液比较,确定重金属含量。

5.7.2 试剂
5.7.2.1 盐酸溶液:1+1;
5.7.2.2 无水乙酸钠溶液:200g/L;
5.7.2.3 饱和硫化氢水;
5.7.2.4 铅标准溶液:每毫升溶液含铅(Pb)0.01mg。

移取1.00mL按HG/T 3693.2要求配置的铅标准溶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该溶液使用前制备。

5.7.3 分析步骤
用移液管移取25mL溶液A,置于50mL比色管中,加2mL乙酸钠溶液,摇匀。

加10mL新制备的饱和硫化氢水,摇匀。

颜色不得深于同时处理的铅标准比色溶液。

铅标准比色溶液的制备:在50mL比色管中,加入2.50mL铅标准溶液,加水至25mL,然后与试验溶液同时同样处理。

5.8 氯化物含量的测定
5.8.1 离子色谱法
按HJ/T 84-2001规定的方法测定以Cl计。

5.8.2 比浊法(仲裁法)
5.8.2.1 方法概要
在硝酸介质中,氯离子与硝酸银生成氯化银浑浊液,与同样操作的标准溶液比较,确定氯化物含量。

5.8.2.2 试剂
5.8.2.2.1 硝酸:1+2溶液;
5.8.2.2.2 硝酸银溶液:20g/L溶液;
5.8.2.2.3 氯化物标准溶液:每毫升溶液含氯(Cl)0.01mg。

移取1.00mL 按HG/T 3696.2要求配制的氯化物标准溶液,置于1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该溶液只限当天使用。

5.8.2.3 分析步骤
称取10g 试样,精确至0.1g ,置于100mL 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

用移液管移取一定体积的上述溶液,置于50mL 比色管中,加入10mL 硝酸溶液,再加水至25mL 。

加1mL 硝酸银溶液,摇匀,放置15min 。

与标准比浊液进行比较。

标准比浊液的制备:在一系列50mL 比色管中分别加入0.50mL 、1.00mL 、2.00mL 、3.00mL 、4.00mL 、5.00mL 氯化物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5.8.2.4 结果计算 氯化物含量以(Cl )计 1
13-04m c 10100100/m 10V V V cV =
⨯⨯=ω..............................(4) 式中:
V 0-----与试验溶液浊度相当的标准比浊液中氯化物标准溶液的加入量的值,单位为毫升(mL );
V 1-----分取样品溶液的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mL );
c-------氯化物标准溶液浓度的准确值,单位为毫克每毫升(mg/mL); m------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

5.9 硫酸盐含量的测定 5.9.1 离子色谱法
按HJ/T 84-2001规定的方法测定以SO4计的硫酸盐含量。

具体推荐测定操作参考附录A 。

5.9.2 比浊法(仲裁法)
5.9.2.1 方法概要
在微酸性条件下,硫酸根和氯化钡生成硫酸钡沉淀使试液浑浊。

与同样操作的标准溶液比较,确定硫酸盐含量。

5.9.2.2 试剂
5.9.2.2.1 乙醇;
5.9.2.2.2 盐酸溶液:1+1;
5.9.2.2.3 氯化钡(BaCl2·2H2O)溶液:100g/L;
5.9.2.2.4 硫酸盐标准溶液:每毫升溶液含硫酸盐(SO4)0.1mg
移取10.00mL按HG/T 3696.2要求配制的硫酸盐标准溶液,置于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9.2.3 仪器和设备
5.9.2.3.1 瓷坩埚:100mL
5.9.2.4 分析步骤
用干燥的100mL瓷坩埚称取50.0g试样,精确是0.2g。

置于沸水浴上蒸发至干。

用水将残留物冲洗转移至50mL比色管中。

用盐酸中和至中性(用精密pH试纸检验),用水稀释至25mL,加入0.5mL盐酸、3mL乙醇、2mL氯化钡溶液,摇匀,放置10min。

与标准比浊液进行比较,浊度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比浊液是移取2.5mL硫酸盐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5.10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5.1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TOC)的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方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