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实施方案(批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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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富云天化公司发﹝2016﹞64号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优化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与中心相适应的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满足中心业务需求,提升人力资源效率,经中心班子研究决定,在公司相关方案的指导下制定《维保中心2016年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原则
1.精简高效的原则;
2.适应对外经营的原则;
3.人岗匹配的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平稳实施的原则。
二、机构及职能设置
(一)机构设置:
(二)职能设置:
三、员工配置方案
(一)配置方式及流程
1.中心根据公司下达的岗位及定员设置的通知,结合中心核心职能与岗位需求确定各岗位配置并制定本单位人员配置实施方案,同时将方案报公司组织机构优化与人力资源效率提升领导小组审批;中心各岗位人员构成仅限于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原设备部、安环部、技术部、机修车间、电仪车间等现有岗位人员进行系统配置。
2.中心配置结果将报综合管理部审批与备案,并在中心内部进行公示。
若岗位配置结果被公司否决的,则重新配置。
(二)岗位与定员设置
按公司岗位与定员设置要求,根据维保中心职能,岗位与定员设置如下。
(三)富余人员安置方式
按公司政策执行。
四、其他相关政策与管理要求
1. 定员调整原则:平级岗位间可以任意调整定员、低级别岗位可以占用高级别岗位定员、高级别岗位的定员设置不得多于公司下达定员。
2. 员工岗位调整后,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其受聘能力等级及岗位工资级别。
岗位工资级别下降或不变的,保留原有档级;岗位工资级别上升的,取最接近且不低于原岗位系数的档级确定岗位系数。
具体调整按公司《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计划
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维保中心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