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害监测信息报送制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虫害监测信息报送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我国农作物虫害发生情况,提高虫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农作物虫害的监测、预警、防治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信息报送主体
1. 各级农业部门、科研机构、农业大学和其他有关单位;
2. 农作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技协工作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等。
四、信息报送内容
1. 虫害发生情况:包括虫害种类、发生地点、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信息;
2. 虫害监测数据:包括虫害发生动态、虫口密度、生长发育期、繁殖情况等信息;
3. 虫害防治情况:包括防治措施、防治效果、防治成本等信息;
4. 气象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降雨量、风力等信息;
5. 其他与虫害相关的信息。
五、信息报送方式
1. 定期报送:各级农业部门、科研机构、农业大学等主体应按季度、半年和全年
向上级部门报送虫害监测信息;
2. 紧急报送:发现重大虫害发生预警或实况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3. 网络报送:通过全国农作物虫害监测信息平台进行在线报送;
4. 书面报送:填写《农作物虫害监测信息报送表》,加盖公章,寄送至上级部门。
六、信息报送时间
1. 季度报送: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2. 半年报送:应在半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
3. 全年报送:应在全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4. 紧急报送:发现重大虫害发生预警或实况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报送。
七、信息报送要求
1. 真实可靠: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 数据规范:报送的数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分析总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针对性的防治建议和措施;
4. 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八、奖惩措施
1. 对按时、高质量完成虫害监测信息报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
2. 对未按要求报送或报送质量低下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制度解释及修订
本制度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十、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