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乒乓球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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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乒乓球室规定
为了规范社区临时乒乓球室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公共设施,防止发生公共安全和财产等事故,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乒乓球室开放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乒乓球室开放对象:居住在金色城市社区的所有居民。
三、乒乓球室室内管理规定:禁止将衣物挂在球网上,禁止球台上坐人,禁止在器材上泼水,禁止用湿抹布擦拭桌台,禁止拆卸器材,禁止故意撞击器材;禁止不穿上衣;禁止在乒乓球室内吸烟、乱丢果壳、杂物或大声喧哗;禁止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蹬踏,禁止带领小孩在里面随地大小便。
四、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室内设施,如一旦发现造成器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请各位居民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共资源,如果发现器材损坏的,请及时通知社区工作人员。
五、进入乒乓球室人员应提高警惕,注意安全,自行保管好衣物及重要财物,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六、开放期间如遇活动人员较多时,按照到来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要注意文明谦让,文明排队,和谐共处。
七、如辖区单位需要借场地组织比赛,须提前一周向社区居委会申请。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对损坏的器材与设施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九、本规定自2015年3月11日起实施,本规定解释权为社区居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