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空调用管带式蒸发器、冷凝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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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江阴亚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20281AKK01-2007
代替Q/320281AKK01-2002 汽车空调用管带式蒸发器、冷凝器
2007-12-17发布2007-12-30实施江阴亚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Q/320281AKK01-2002《汽车空调管带式蒸发器、冷凝器》的修订,修订时不仅对部分标准内容作了修改,而且还作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320281AKK01-2002。

本标准的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的规定。

本标准由江阴亚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恒南何军杰郭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力持版本发布情况为:
—Q/320281AKK01-1998,—Q/320281AKK01-2002。

汽车空调用管带式蒸发器、冷凝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用铝制管带式蒸发器、冷凝器(统称换热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种规格的汽车空调用铝制管带式换热器(以下简称换热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QC/T 657-2000 汽车空调制冷装置试验方法
JIS D 1601-1995 汽车零部件振动试验方法
JIS Z 2371-2000 盐雾试验方法
3 术语
3.1 冷凝器标准方位
扁管沿水平方向、产品迎风面垂直于水平的位置。

冷凝器的名义换热量是在这一位置上确立和测量。

3.2 蒸发器标准方位
扁管沿垂直方向、产品迎风面垂直于水平的位置。

蒸发器的名义换热量是在这一位置上确立和测量。

3.3系列产品
换热器所用的扁管材料、结构、尺寸相同,且翅片的材料、结构、尺寸相同的产品。

4产品分类
4.1 产品的型式
产品的型式为铝制管带式,由挤制铝扁管和翅片钎焊而成。

4.2型号
4.2.1型号表示法
改型序号。

用大写字母、、等
表示,不标。

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1、2、3、
等表示。

扁管厚度。

厚度为5的可以不写。

翅片高度。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单位:
扁管宽度。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单位
产品主称代号。

冷凝器用",
蒸发器用"
4.2.2标注示例
产品扁管宽度为26mm,翅片高度为19 mm,顺序号为1,扁管厚度为5 mm,原设计的冷凝器,可标注为L26×19-1。

产品扁管宽度为80mm,翅片高度为16 mm,顺序号为3,扁管厚度为5 mm,第二次改进设计的蒸发器,可标注为Z80×16-3B。

产品扁管宽度为91mm,翅片高度为19 mm,顺序号为1,扁管厚度为5.5mm,原设计的蒸发器,可标注为Z91×19×5.5-1。

5 要求和试验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5.2 外观质量要求
产品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5.3 气密性
冷凝器产品通道内通入2.96MPa(表压),蒸发器产品扁管通道内通入1.96 MPa(表压)压力的氮气,把产品放入水中进行观察,在3min内产品不允许有气泡溢出。

5.4 耐压性
冷凝器通道内通入4.41 MPa(表压)的室温的液体介质(水或机械油),蒸发器通道内通入2.96 MPa (表压)的工作介质(水、机械油或气体),保持压力10min,产品不得出现永久变形,且应符合5.3的气密性要求。

5.5 破坏压力试验
产品扁管通道内通入室温的液体介质(水或机械油)并缓慢升至冷凝器8.8 MPa(表压),蒸发器4.41 MPa (表压)产品不得发生破坏及压力突然下降现象。

5.6 交变压力试验
产品扁管通道内通入液体工作介质(水或机械油),其压力冷凝器产品以(0~2.96~0 )MPa(表压),蒸发器产品以(0~1.96~0) MPa(表压)的规律变化,周期为1min,共进行1万次循环,产品不得发生破坏,且应符合5.3的气密性的要求。

5.7 耐振性试验
把产品固定在振动试验台上,按表1规定的试验条件和JZSD1601-1995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产品不得发生破坏且应满足5.3的气密性要求。

5.8交变温度
将产品放入试验箱内,冷凝器产品以120℃保温1小时再在1小时内降温到-20℃后保温1小时,再在1小时内升至120℃的规律;蒸发器产品以100℃保温1小时再在1小时内降温到-40℃后保温1小时,再在1小时内升至100℃的规律进行冷热交变试验,共进行10个循环,试验后应符合5.3的气密性的要求。

5.9耐蚀性
按JIS Z 2371-2000规定的方法进行96h试验,试验后应满足5.3规定的气密性的要求。

5.10钎焊接触率不得低于95%,其检测计算方法应符合附录B(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5.11残余水分含量
5.11.1测定干燥瓶K2中的硅胶在常温下的质量M1。

5.11.2按图1连接试件,干燥瓶K1,干燥瓶K2,转子流量计,氮气瓶。

打开减压阀,截止阀。

5.11.3 调节减压阀的开度,将氮气流量调节在60l/h,并连续吹2~3小时。

5.11.4 拆下干燥瓶K2,测出瓶中硅胶的质量M2。

5.11.5计算含水量M= M2- M1,应不大于30mg。

减压阀
图1 残余水分含量检测流程图
5.12 残余杂质含量
5.12.1 将试样内腔充入70%(体积)e Clean 21氟系列环保清洗溶剂后密封,置于振动器上。

5.12.2 振动2h(上下振动,频率为275次/min);
5.12.3 倒出溶剂e Clean 21系列,并用干净氮气冲净内腔,用1.6μm滤纸过滤。

5.12.4 将滤纸在烘箱内蒸发1h,并恢复到室温;
5.12.5 测定滤纸在试验前后的质量差m,即为残余杂质含量。

5.12.6残余杂质含量应不大于20mg。

5.13 换热能力
按QC/T 657-2000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试验,在表2规定的工况条件下,产品在标准方位时的空气侧的换热能力不得小于名义值的90%。

5.14 通风阻力
按QC/T 657-2000规定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试验,在表2规定的工况条件下,产品在标准方位时的空气侧的通风阻力不得大于名义值的110%。

产品的质量检验则分为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和出厂检验。

6.1 型式试验
6.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设计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时;
c)系列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例行试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系列产品连续生产两年以上时。

6.1.2 型式试验的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

6.2 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分为三个检验组:
A 组检验(逐批)
B组检验(周期)
C组检验(周期)
6.2.1 例行试验各检验组的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

6.2.2 例行试验各检验组的检验周期、样本大小、抽样方法按表4规定。

6.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按表3规定,每个产品出厂前都需进行出厂检验。

6.4 判定规则
例行试验按表3和表4的规定进行检查;型式试验抽取6台样本,参照附录C(资料性附录)的顺序进行试验检查,若有不合格项目,则对不合格的项目加倍抽样进行检查,若仍有不合格,则判定本批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每台产品应在醒目的部位标出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制造厂名、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等内容。

7.2包装
7.2.1 冷凝器通道内充入0.3~0.35MPa(表压)的氮气并密封或接口上盖上防尘帽密封,在产品上贴上合格证。

7.2.2 产品用瓦楞纸箱包装,产品间用瓦楞纸板隔开,外包装箱上应贴合格证。

7.3运输
产品运输时严禁碰撞、雨雪浸淋,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7.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无腐蚀气体、通风良好、干燥的库房中,堆放高度按产品要求。

Q/320281AKK01-2007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产品外观质量要求
A1 翅片外观
A1.1 翅片,侧板与扁管的侧面应平齐,局部凸出或凹进部分的尺寸不得大于1.5mm。

A1.2 翅片片距应疏密均匀一致,在任意50 mm长度内,当片距为2 mm时,波峰数应为12.5±2.5个(但产品两端30mm内的区间除外)。

A1.3每只产品允许有一条翅片有轻微的压弯及侧倒现象,其高度应符合表A1的规定。

A1.5 翅片的粘连在产品两端30mm范围内,允许连续5个波纹以下;其余各处不得连续超过两个波纹,且总共不得多于4处。

.A1.6 翅片的损伤、倒伏等,产品出厂前必须修正好。

且修正部分不得超过产品迎面尺寸的2%。

A2 扁管外观
A2.1 扁管不得有明显的碰伤、凹坑等缺陷。

A2.2 扁管弯头部不得有异常变形。

A3 形状公差要求
A3.1 产品迎风面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大于2mm。

A3.2 产品迎风面的平面度不得大于2mm。

A3.3 产品沿侧板长度方向的直线度不得大于2 mm。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钎焊接触率检测计算方法
将产品完全解剖,逐条测量未钎焊上的钎焊缝长度,按式B1计算钎焊接触率:L-I
——×100% ……………………………………(B1)
L
其中:L=a×n……………………………………………………(B2)
n
I=∑Xi……………………………………………………(B3)
i=1
式中:
L:应钎焊的钎焊缝总长度;
I:未钎焊的钎焊缝总长度;
a:单条钎焊缝长度;
n:焊缝总数
Xi:未钎焊上的钎焊缝长度;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型式试验项目顺序
第一台:耐压→破坏压力试验
第二台:残余水分→耐振性
外观→气密→第三台:残余杂质
(六台)(六台)
第四台:耐蚀性
第五台:交变温度→钎焊接触率
第六台:通风阻力、换热能力→交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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