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类学的发展历程及学科转向探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宗教人类学的发展历程及学科转向探讨19世纪以来人类学对宗教研究的情况和宗教人类学的发展历程,包括学科的理论来源,学科的建立以及学科发展的三大阶段(20世纪60年代,20世纪70-80年代和20世纪90年代以来)。

同时阐释了当前宗教人类学的学科转向,即更关注仪式、关注符号与象征以及强调宗教的“地方性”(Place)研究。

在我国,目前人类学对宗教的研究主要关注地方性、小民族的宗教或者说就只关注民间信仰,尤其是其仪式过程,而较少关注跨地域的宗教形式,尤其缺乏对世界宗教的关注。

宗教大概是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文化现象了。

宗教的存在不仅可以在一些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如教堂、寺庙、道观、清真礼拜堂等地方看到,还可以在其他很多地方和场合看到与这些正规宗教活动相似或相异的活动。

更为重要的是,宗教信仰还深深渗透进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家庭、学校、社区都可能体察到宗教的真实存在。

事实上,在很多文化中,宗教可见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因为它不仅为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提供了关于个人生存的意义系统和世界观基础,还为社会组织的形成和维系提供了超自然的解释和合法性。

更为关键的是,宗教还常常担负起回答人们关于生死等重大生存问题的任务,从而在一定意义上巩固社会结构,维护社会秩序。

因而,我们可以说,通过宗教象征来表述人们对外在世界的看法,并且据此来表现人们的社会特性,这样的策略是相当普遍的人文活动。

宗教可以通过文字传承的方式表达群体对于宇宙、人以及社会的看法,并形成人类文化中丰富多样的宗教经典。

此外,在建筑、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方面也常常可以看到宗教主题和信仰内容的展现。

值得注意的是,宗教信仰也常常在口传活动中得到表达,有时则以无声的语言——仪式行为的方式展开。

然而,更为普遍的情形则是无声的语言和有声的口传同时并存。

总而言之,离开对宗教的深刻理解,人们就无法真正认识人类文化的深层机制和内涵,也就无法达到对于人性的准确把握。

因此,我们必须运用不同的视角,采用多样的方法认识和研究宗教文化现象。

一、人类学视野下的宗教
人类学研究的是广义的宗教,即所有的信仰形式。

现有的民族志材料表明,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现象。

而对于什么是宗教的问题,从来就众说纷纭,这主要是由于观察者的角度不同和研究者的领域有别。

即使是人类学界,对如何定义宗教也有不同的看法。

早期人类学家泰勒认为宗教是“对精神存在的信仰”,是人类“理解他们的经验和他们生活于其间的世界的一种努力”。

格尔茨对宗教的定义则聚焦于宗教所代表的东西,关注象征和仪式行为作为社会生活的隐喻,以及隐喻的目的和方式。

他说:宗教就是“(1)一个象征体系;(2)其目的是确立
人类强有力的、普遍的、恒久的情绪与动机;(3)其建立方式是系统阐述关于一般存在秩序的观念;(4)给这些观念披上实在性的外衣;(5)使得这些情绪和动机仿佛具有独特的真实性。

”[1]
另一位象征人类学家斯皮罗(Melford Spiro)则认为宗教“包含与文化所假定的超自然存在相互作用的文化模式化的一套体制”。

莱曼(Arthur Lehmann)和迈尔斯(James Myers)试图将泰勒和斯皮罗的定义综合起来,并“将宗教的定义扩展到精神存在和超人存在之外,使之能够包括异常的、神秘的和不可解释的,这可以使人们对世界各民族的宗教行为有一种更全面的观点,也可以使人类学家考察无文字社会和有文字社会所具有的现象,诸如巫术、魔法、诅咒及其他实践。

”[2]
相比之下,恩伯夫妇的宗教定义显得更为简便,但也更容易被多数人认可。

他们认为,“所有社会都存在着可以囊括在宗教这个术语之下的信仰,这些信仰随着文化和时间的不同而变化着。

然而,不管对超自然事物的信仰存在着多少差别,我们都可以把宗教定义为与超自然有关的任何一整套态度、信念和习俗。

”[3]
(一)人类学的宗教研究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各学科的研究可能从某个角度关照宗教文化现象的某个方面、某个领域,而人类学的宗教研究则力图进行整体性的研究和阐释,以此“加深对人类的思维、认知、幻想、寄托以及所伴生的信仰行为方式的深度理解”[4]。

事实上,对人类学者而言,神灵信仰和仪式构成了文化的基本特质,也构成了社会形态的主要象征表现方式。

因此,在人类学的田野工作和民族志写作中,信仰和仪式从来都是主要的观察焦点和论题。

宗教信仰与社会组织、经济交换以及婚姻家庭亲属制度一道构成了人类学传统上的四大研究领域。

人类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开始了对宗教现象的研究和解释,发展出不同的理论和学派,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丰富了对宗教这一复杂文化现象的理性认识和理解。

同时,对宗教现象的关注和探讨反过来也推动了人类学作为一个学科的发展。

早期人类学者在美洲、大洋洲和非洲等地的原始部落中进行田野调查,掌握了大量关于土著民族文化和宗教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和研究,促成了文化人类学和与之相关的宗教人类学的形成。

与其他学科的宗教研究相比,人类学在分析由信仰和仪式构成的宗教现象时,更多地强调“主位”的观点,尽量避免研究者主观的价值和意识形态判断,力图在被研究文化本身的逻辑中,从被研究者的角度出发参与到信仰和仪式的主体社会中去理解和阐释宗教。

理性主义的知识话语倾向于给宗教贴上“愚昧”、“原始”、“浪费”、“疯狂”、“落后”等标签,并将宗教视为现代理性人的敌人,而人类学者则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宗教,并提出一系列理解宗教的独特概念和理论。

比如,马林诺斯基就指出,理性进化论对原始宗教的简单看法是由于研究者没能进入到行为者的真实世界中去了解生活。

他认为,事实上所谓反科学的巫术行为有其独特的功能,可以满足特定社会中人的需要。

拉德克利夫-布朗
进一步指出,仪式行为是社会秩序的体现,能够帮助构筑社会结构。

特纳认为,宗教仪式行为是社会通过对自身的反省构建人文关系的手段。

格尔兹则认为,宗教是一种“文化体系”,是本土社会用以解释人生和社会的概念框架和话语体系。

[5]
从这个独特角度出发,人类学的宗教研究发展出了自身独特的研究方法,总结起来大概有三个方面:
1、人类学关注的对象不仅是各种形式的宗教信仰,而且也关注宗教的实践过程和参与这些活动的人群。

人类学的宗教研究不仅仅停留于宗教的社会功能,还深入研究宗教行为、事件、进程、场所、实践者与组织者等内容和性质。

宗教信仰者的口述、祈祷、圣歌、神话、读本以及有关的伦理道德表述也在研究视野之内。

2、人类学者对宗教进行多学科的整合研究,而不是“就宗教论宗教”,把宗教与人、与社会相联系,从人的生物性和社会性出发,结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全面理解和阐释人类社会和人类自身。

[6]
3、在方法论上,宗教人类学立足于田野调查,强调参与观察和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还注意吸收社会学、民俗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

(二)宗教人类学研究的基本进路
从理论范式来看,人类学的宗教信仰研究经历了从进化论,到功能论,然后到象征论的发展过程。

早期人类学家致力于梳理宗教现象材料,提出了不同的宗教起源说。

之后,人类学家进行大量的田野工作,从起源的探讨转入“根源”的探索,研究视野也从“原始”社会进入拥有传统文明的社会乃至现当代社会。

20世纪6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人类学者着力阐释不同的宗教象征意义,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揭示人类社会和人性中共有的东西。

总体上说,人类学的宗教研究主要有三种研究进路:
1、心理学进路
主张心理学进路研究宗教的人类学家试图用心理学方法来研究宗教的起源和功能、宗教意识的本质、起因与发展,宗教象征的心理作用等。

早期心理学理论认为,宗教信仰起源于人们对某些现象要求加以解释的理智需要。

泰勒认为,宗教信仰产生于对梦、神志恍惚状态和死亡这类情况的反思。

这些现象表明灵魂可以与躯体分离,人的存在的这种双重性构成了泰勒泛灵论的基础。

在《金枝》中,弗雷泽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宗教起源模式,认为“在人类发展进步过程中,巫术的出现早于宗教的产生,人在努力通过祈祷、献祭等温和谄媚手段以求哄诱安抚顽固暴躁、变幻莫测的神灵之前,曾试图凭借符咒魔法的力量来使自然界符合人的愿望。

”[7]
以泰勒和弗雷泽为代表的心理学派认为宗教的起源在于,人们有一种说明生理现象的心理需要,心灵需要解释和慰藉。

而马林诺斯基则认为宗教是对影响到个人的焦虑情绪和人生无常的感觉的反应。

弗洛伊德用精神分析法研究宗教思想、宗教情绪与无意识动机的联系,提出宗教产生于未能得到解决的俄底浦斯情结,宗教本质上是人类神经机能的需要,是一种集体的努力,旨在解决个人人格中固有的乱伦冲突所产生的罪恶感和焦虑。

荣格则认为宗教具有治疗的作用,有助于人们解决内心矛盾并逐渐达到成熟。

所有心理学理论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即无论宗教的起源是什么,目的何在,不管它有些什么信仰和礼仪,宗教可以起到满足人们所共有的心理需要的作用。

[8]
2、功能主义进路
马林诺斯基以其倡导的功能分析法发起了人类学学术观念的变革,从形而上学的思辨走向经验主义的分析,使宗教研究具有了实证性和现场感。

他在田野考察中发现,在土著人的生活里,人生的每一阶段特别是重大转机,几乎都伴有宗教的需要,因此“宗教在这里为传统和文化战胜遭到挫折的本能做出的消极反应提供了保障”。

[9]他认为,宗教是对付危险和不确定以及直接为生计服务的,其最基本的功能意义在于满足个体的心理需要,减缓伴有强烈情感压力的生活危机,提供积极的人生态度以面对生活和死亡的考验。

换言之,宗教根植于人类的基本需要,以及满足这些需要的文化形式。

拉德克利夫-布朗从礼仪及礼仪价值与社会基本结构的关系出发,探讨宗教的基本功能。

他认为,在图腾仪式及相关神话中所包含的有关自然和人类社会的观念表明,这些仪式的意义在于维护自然法则,神话和礼仪所表达的宇宙观的社会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的结构。

因此,宗教的功能不但包含了宗教对于个体的功能,而且上升为维护集体利益的需要,是社会制度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很多人类学者并不是功能论者,但大多数学者都同意所有的宗教都满足一定的社会和心理需求。

同时,正是由于宗教的这个特点,所以它能在理性主义、科学主义、现代主义等诸多思潮的冲击下存留下来。

19世纪的进化论者相信科学最终能取代或消灭宗教,但是最近几十年却出现了一种相反的趋势,宗教不仅没有消亡,而且在一些地区和层面上更为显著和活跃。

传统的宗教继续吸引新的成员,而新兴宗教团体更是为人们提供了多样的选择。

在一定意义上,科学不但没有消灭宗教,反倒可能为宗教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生存条件。

因为,一方面科学动摇了传统的心理支柱,同时又造成了一大堆新问题,比如环境污染、核灾难的威胁以及个人在社会中日益增加的孤独恐惧感等。

这些问题带给人们更多的生存忧虑,而宗教所提供的满足社会和心理需求的产品则因此获得了更大的市场。

3、象征主义进路
最早把宗教与象征联系起来的学者是杜尔干,他力图通过考察图腾这种宗教现象,揭示宗教信念及其实际的起因。

他认为,图腾不仅仅是氏族的徽记,图腾首先是一种象征,是被人格化了的、由想象体现出来的氏族本身,它蕴涵着内在的无形的力量。

宗教象征符号使社会团结的集体表象成为共识。

杜尔干试图证明,在人类社会早期,图腾就是宗教的胚胎,氏族就是宗教组织,仪式就是信仰得以维持的保障,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那个先在和外在于个体,超越个体并大于个体之和,能够通过教育和惩罚影响个体的行动、思想和感情的“社会”。

[10]
20世纪60年代是象征人类学诞生的年代,人类学对宗教的研究转入了文化意义的探索阶段。

在主张这种进路的人类学家看来,宗教仪式中形体动作、场所、偶像、法器等等都蕴涵着丰富的象征意义。

宗教仪式中的象征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已是宗教人类学的共识,但对宗教象征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宗教象征在宗教仪式中的乃至整个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是什么,以及如何研究宗教的象征等问题,却有着各种不同解释。

二、宗教人类学的发展历程
宗教人类学的产生与发展与作为一个学科的人类学几乎完全同步。

事实上,最早的人类学研究基本上就是围绕婚姻家庭和宗教信仰展开的。

因此,考察宗教人类学的发展也就不得不把整体的人类学理论范式作为讨论的对象。

而且我们也确实发现形塑宗教人类学理论的那些思想或意识形态也正是那些形塑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学理论的基本观念。

(一)发生初期:进化论
自19世纪早期以来,以缪勒、斯宾塞、泰勒、弗雷泽及马雷特(R.R.Marrett)等为代表的学者们都很关心宗教的各种形式是如何在人类历史中起源的基本问题,并提出了很多以理性-进化论为主要特点的理论。

缪勒(Max Muller,1823-1900)是一位杰出的语言学者和一名重要的梵文学者。

除了古梵文经典的翻译外,缪勒还写了一些著作,对宗教和神话进行了一般性的研究。

因此,他也是自然神话学派最强有力的代表,以及“比较宗教学之父”最看好的竞争者之一。

1873年出版的《宗教科学导论》,是部很有影响的文献。

缪勒承认,一种对神的信仰是人类当中的普遍现象,它和语言一道构成了伦理本身的基础。

他认为“非基督教”宗教不是魔鬼的产物,而是不成熟的神的观念。

他写到:“一种宗教可能是处在幼儿时期,它总是以神的出现来取代人的灵魂,只不过神的概念可能是不完善的和不成熟的,然而它总是要代表人类灵魂可能会触及和获取的完美思想的最高形式。

”他把宗教定义为“无限的感觉”,并认为任何时代和所有地方的诸神都不过是人格化了的自然现象。

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是维多利亚时代学者的典型代表,对他所处的时代而言,他是个知识巨人。

他的基本思想和概念逐渐渗透到后来的人类学和社会学及现代化理论家的著作中,对多门学科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
响。

斯宾塞在其《社会学原理》一书中花了大部分的篇幅来论述宗教,尤其是原始社会时期人的宗教信仰。

他说原始人是理性的,原始人除了知识很少以外,其推理即便是脆弱的也是很合理的。

经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尤其是那些有关倒影和梦的经历,为原始时期的人提供了关于其自身的二元论观念,身体与灵魂之间的区别逐渐概念化了,以至于连死亡本身也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持久的无知觉状态。

这样,斯宾塞终于认识到,对鬼神的信仰构成了最早期超自然思想观念的基础。

他写到:“第一个可追溯到的超自然物的概念,就是鬼的概念。

”鬼的概念转变成了神的概念,古老的和重要的祖先所崇拜的鬼怪变成了神,为了取悦死者而置于其坟墓上的食物和饮料演变为抚慰诸神的祭礼和奠酒。

因此,斯宾塞得出结论:“祖先崇拜是各种宗教的根源”。

此外,他认为图腾崇拜是祖先崇拜的一种非正常形式。

不仅如此,他还讨论了巫术与宗教之间的区别,讨论了由于知识的增长产生了从多神论向一神论的发展趋势等很多后来成为宗教社会学及人类学实质性大纲的重要概念。

他的宗教理论是心理学的和进化论的。

[11]
泰勒(E.B.Tylor,1832-1917)提出了“万物有灵论”的观念以及“万物有灵论-多神教-一神教”的三阶段论,被认为是宗教人类学发展初期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而《原始文化》也是19世纪的代表作品之一。

他指出此书的目的就是讨论“文化的发展”,而书的主要内容则致力于对宗教的研究。

和斯宾塞的著作一样,泰勒这部书的倾向既是进化论的又是唯理智论的。

他清楚地把宗教的教义和活动看作是自然现象,是人类理性而不是超自然介入的结果。

他提出作为一个最低限度的定义,宗教的概念应是“对精神存在物的信仰”。

这种信仰被他称作泛神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万物有灵论”。

泰勒认为在史前文化中,动物、植物和无生物常常都有“灵魂”,随后这种信仰发展成了精神存在物的思想,众多神的力量被归于一个单独的神,这样多神论终于转变成了一神论。

泰勒希望证明原始人是理性的,原始宗教信仰和活动不是“荒谬的”,而是建立在思维与经验性知识基础之上的。

在他对巫术的研究中,他认为巫术也是原始人以真正的观察为基础的,而且是进一步地以相似性的划分为基础的,所以巫术的程序是很理性和科学的。

巫术师的错误在于推论说:由于事物是相似的,它们之间便有一种神秘的联系。

这样便误将理想的联系当作了实际的联系,将主观的联系当作了客观的联系。

弗雷泽(James Frazer,1854-1941)及其《金枝》应该算是人类学中最著名的名字。

《金枝》是一部对巫术与宗教的百科全书式的研究,范围广泛,内容提纲挈领。

书中充满了从各种来源获取的关于世界各地各个民族的资料,是一部可读性很强的著作,对民俗学、神话学、人类学等多门学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然而它的理论价值是有限的,它的绝大多数观点仅仅是把泰勒的理论通俗化或者锦上添花。

此外,很多学者还提出在《金枝》中,弗雷泽完全是按照他论述的需要来安排各种各样的材料,忽略了材料在真实的文化背景中的意义。

按照他的说法,任何地方的人都迟早会经历从“巫术-宗教-科学”这三个发展阶段。

此外,他还在书中提出了对于巫术的分类法术语,提出了“相似性的联想”和“联系性联想”以及“模仿性巫术”和“交感性巫术”等至今仍为我们所用的概念。

马雷特(R.R.Marett,1866-1943)认为宗教的起源与“玛纳”这种神秘的力量有关,他特别强调这是一种神秘的“力”而不是什么“灵”,并由此提出了在原始人的万物有灵论之前,有一个“前万物有灵论”阶段。

在此阶段中人们虽然还不知道灵魂为何物,但却感知到世界上有一种普遍存在的神秘之力,美拉尼西亚和波利尼西亚人称之为“玛纳”。

马雷特认为原始人对这种神秘的“玛纳”十分敬畏,而令人敬畏的体验又会产生强烈的情绪反映和行为规则(即禁忌)。

并自发地表之于外,形成舞蹈,进而形成仪式等宗教行为。

他提出原始宗教更多的不是哲学沉思的结果,而是宗教情感和宗教行为的产物。

此外,他还提出宗教是不能与巫术区分开来的,并为巫术提供了一种不同的解释,即巫术产生于情感张力,乃是在缺乏达到某一目的的实际手段的情况下的一种替代品,其功能是宣泄性的,或是激发性的,给人以勇气、安慰和韧性。

总体说来,这一时期的理论家都是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认识人类文化,相信人类文化遵从自然既定的进步规律,沿着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方向发展。

并且在他们研究宗教的理论中都多少带有一种心理学的或经验主义的倾向。

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理论深刻地影响了人类学学者的研究兴趣和方向。

(二)学科的理论来源
宗教人类学的建立受到了19世纪各种社会思想的影响,这样的影响在当今的宗教人类学研究中依然清晰可见。

当然,这些社会哲学思想的影响力并不只局限于人类学这个学科之内,他们还生发出了其他很多现代学科[12]。

杜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是法国社会学年刊学派的总导师。

他提出的“神圣/凡俗”、“图腾原理”、“集体意识”、“集体表象”等概念及理论,已成为了社会学、人类学等多门学科的经典理论,产生了深远而持久的影响。

杜尔干认为,信仰与仪式是宗教最基本的构成因素。

而宗教信仰的本质特点就是把人类所想到的事物——不管是真实的还是理想的,都划分成两个对立的领域,这就是神圣的与凡俗的领域。

这种对世界的二分法表达了神圣事物与凡俗事物之间的关系。

圣俗之分是杜尔干宗教定义的核心,但他也强调了宗教的社会性或集体性。

通过对最原始的宗教形式图腾的研究,杜尔干得出这样的结论:氏族的神、图腾本身,都只是氏族本身而不可能是别的什么东西;是氏族被人格化了,并以图腾动植物的可见形式表现在人们的想象中。

宗教所崇拜的实际上就是社会本身,神性观念或者说宗教的那种力的观念的实在基础就是社会。

宗教表现是表达集体实在的集体表象。

而宗教仪式,尤其是那些集体性的欢腾所发挥功能就是为了使个体意识到社会自身的存在,为了使社会获得的情感维持在必要的强度上,社会将自己聚拢和集中起来,不断创造或再创造维持社会统一性所需要的有一定强度的社会归属感。

杜尔干对于宗教的这种功能研究,开创了宗教研究中的功能论的先河,也是稍后的英国结构功能学派的正宗思想源头。

虽然人们很难将莫斯(Marcel Mauss,1872-1950)作为学术大师而与杜尔干或列维—斯特劳斯齐名,但作为杜尔干的学术继承人,以及他关于祭祀、巫术和赠礼的出色研究却是必须特别提及的。

在《礼物》一书中,他提出早期的人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